江府〔2024〕2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24〕49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广东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粤府〔2023〕101号)要求,结合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具体情况,市政府办公室会同市有关部门对行政许可事项调整情况进行整理汇总,修订形成《江门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4年版)》,现予公布。
各县(市、区)、市有关部门要认真对照《江门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4年版)》及时调整完善本地本系统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实施规范,严格依照清单实施行政许可,不断强化实施情况动态评估和全程监督,扎实有效做好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
附件:江门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4年版)
江门市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