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府〔2025〕5号
JMFG20250003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按照有关管理要求并结合我市机构改革情况,市人民政府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对《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银湖湾滨海新区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江府〔2020〕30号)等5份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江门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
江门市人民政府
2025年2月24日
附件
江门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
2025年03月12日出版
江府〔2025〕5号
JMFG20250003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按照有关管理要求并结合我市机构改革情况,市人民政府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对《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银湖湾滨海新区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江府〔2020〕30号)等5份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江门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
江门市人民政府
2025年2月24日
附件
江门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