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江门市2003年度珠江整治考核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江府办[2003]131号
市直有关单位:
为完成本年度我市水环境综合整治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的《江门市2003年度珠江整治考核任务分解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三年十月二十五日
江门市2003年度珠江整治考核任务分解方案
珠江水环境综合整治是新形势下环境保护的工作重点,是保证“让群众喝上干净的水”的重要举措。根据省环保局《关于印发〈2003年度珠江整治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粤环[2003]174号)要求,为确保完成我市本年度整治工作任务,做好考核组织工作,结合《2003年江门市水环境综合整治主要任务与实施方案》(江府[2003]9号)的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
通过对省环保局下达给我市的珠江整治考核任务实行分工负责,切实提高市直有关单位的认识和责任感,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位,进一步推动我市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确保实现“一年初见成效”的整治目标。
二、考核分工
根据省环保局《2003年度珠江整治考核实施细则》的整治任务、要求和评分标准,现制定市直有关单位考核任务分解表(详见附件),具体要求如下:
(一)市环保局负责组织编制全市水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和实施计划,加强对江门河、天沙河、西江干流水道、西海水道、潭江的水质监测管理,建设潭江流域重点水污染源远程监控系统,落实工业污染防治的三项措施,制订江门河综合整治规划并监督实施,加大力度做好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达标治理工作,督促各市、区开展内河涌整治、小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及开征污水处理费。
(二)市建设局负责组织编制全市城市及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的规划和实施计划报市政府审定后,由市政府上报省环保局。
(三)市城管办负责协调组织市环保局、市农业局等部门,拆除清理市区内河涌两岸的露天垃圾堆放场和窝棚等违章建筑,完成蓬江区和江海区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的拆除清理工作。
(四)市水利局负责组织开展天沙河综合整治,加快实施“引水增流”工程,继续推进围堤建设和河道治理。
(五)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流域内采石场和有色金属矿山的排查工作。年底前,对大型采石场作出并执行限期搬迁决定,关闭现有临江采石场及整治不达标的中小型污染性矿山,对被关闭或废弃的采石场、矿山组织采取生态恢复措施并初见成效。
(六)市园林局负责对城镇河涌两岸清理出来的空地采取生态恢复措施,进行绿化美化并初见成效。加快实施江门河、天沙河两岸的景观建设。
(七)市农业局负责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的清查工作,协助市环保局、市城管办并配合蓬江区和江海区完成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的拆除清理工作。
三、考核要求
珠江整治考核是省环境保护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我市成立了市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对全市水环境综合整治实施统一管理,负责做好省政府对我市考核的组织工作,通报本年度各专项整治任务的完成情况。各有关单位务必充分重视,狠抓落实,把珠江整治考核任务落到实处。要指派专职领导和工作人员负责具体落实,确保按期、保质完成所负责的任务,对属各市、区负责的工作也要加大督查力度。与此同时,各单位还要做好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年底前报送市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江门市2003年度珠江整治考核任务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