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动全市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工作的通知
江府办[2003]153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全省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总结了我省墙材革新工作的经验,部署了下阶段全省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工作,明确提出“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简称“禁实”)的目标,并提出了具体要求和措施,其中要求珠江三角洲的城市要马上启动“禁实”工作,最迟要在2005年底前实现“禁实”目标。根据省会议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结合我市实际,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级政府要将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实行目标管理;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动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工作;分管领导要亲自部署和检查,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注意总结经验。
二、健全机构,统筹协调
建立全市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常务副市长担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建设局局长担任副组长,建设、经贸、财政、国土、农业、地税、物价、工商等部门领导为成员。联席会议负责协调处理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日常工作由市建设局承担。各市、区要参照市的做法,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同时,由市建设局负责组建江门市墙材革新办公室,具体执行国家和省、市政府关于墙材革新的政策法规,并财政部《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运用墙改专项基金,促进墙改工作。专项基金实行专款专用,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的监管。
三、加大宣传力度,消除思想障碍
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工作是关系到保护耕地、防止水土流失、保护环境、节约能源的重要举措,是造福子孙后代,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事。各级政府、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大力宣传墙材革新工作的重要性,增强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的紧迫感,彻底清除思想障碍,务求使墙材革新工作从一种行政行为逐渐转变为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
四、尽快出台管理规定,依法推进墙材革新
由市建设局负责牵头,会同市经贸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市地税局、市物价局、市工商局等部门共同研究草拟《江门市墙材革新管理规定》,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送市法制局审核通过后报市政府审批。
五、明确目标和责任,全面推进“禁实”工作
我市“禁实”工作目标是:市直和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在2004年6月30日前要全面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台山市、开平市、鹤山市、恩平市在2005年6月30日前全面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各级政府要制订“禁实”工作时间表,层层抓落实。有关部门要紧密配合,各司其职,严格把关,采取坚决有效、切实可行的行政措施,确保我市“禁实”目标的实现。具体要求是:
(一)经贸、国土、环保、工商等行政主管部门要做好实心粘土砖厂的关停和转产工作;
(二)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对实心粘土砖的流通、经营行为要加强管理,按时限要求实施禁止;
(三)建设、规划、房产、市政等行政主管部门要做好禁止实心粘土砖执行情况的检查工作,并做好新墙材的研究开发、生产、应用和推广工作;
(四)计划、经贸、税务、财政、建设等部门要研究制订有关推动新型墙材企业生产以及社会应用的优惠政策。
六、积极发展新型墙材,开发适应市场产品
要充分发挥我市现有的新型墙体材料生产厂家的生产能力(现有6家企业,年生产能力19万立方米),积极鼓励其扩大生产规模;同时,要支持发展更多的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尤其是要鼓励民营企业家投资办新型墙体材料生产厂,开发适应市场需求的产品。
七、组织开展新型墙材研究,提高应用技术水平
一是通过产品确认、抽检等办法,把好新型墙材的出厂质量关;二是完善新型墙材应用的配套图集、施工工法等,切实解决墙体出现裂、漏、空鼓等技术问题;三是加强对操作人员的培训;四是建立示范工程;五是充分利用五邑大学、江门市建筑设计院等院校单位以及广东省七建集团、江门甘化集团等企业的科研技术力量,积极开发新型墙材应用技术,降低新型墙材的价格,解决墙体干缩裂缝等技术问题。
八、启动建筑节能工作,提高建筑业水平
要利用国家《夏热冬暖地区建筑节能标准》出台之契机,启动我市建筑节能工作。从规划设计和建筑设计抓起,以推广实用型建筑节能技术(如新型塑钢门窗、太阳能热水器、地源热泵型空气调节设备等)为突破口,努力改善建筑物的热工性能,节约能源。
九、加强信息沟通,做好反馈工作
各级职能部门要做好统计工作,及时反馈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工作进展情况,积极传递技术信息和市场信息,正确引导生产厂家和建设单位。
各市、区政府要经常检查本辖区的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工作,及时上报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三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