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江门市第四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江府办[2004]51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有关规定,市人民政府决定将位于江门市区内的文昌阁等7处具有保留价值的建筑,定为江门市第四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现予公布。
请各有关部门和这些文物保护单位所在地的各级政府,切实按划定的保护范围,严加控制,并做好维护和管理工作。目前仍使用这些文物保护单位的用户,要自觉遵守文物保护的有关规定,不得随意扩大使用范围,不得改变或损坏其主体建筑和附属设施,共同做好我市文物保护工作。
附件:江门市第四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附件
江门市第四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名 称 时代 所在地
文昌阁 清代 蓬江区棠下镇
三座石拱桥 清代 江海区礼乐镇
罗氏大宗祠 清代 蓬江区棠下镇
马敏卿墓及其马氏祖祠 元代至清代 江海区外海镇
南名谢公祠 清代 蓬江区环市镇
真壶陆公祠 清代 蓬江区环市镇
美孚石油公司旧址 民国 蓬江区海傍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