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3年江门市再就业工作考评情况的通报
江府办[2004]61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去年12月,市政府分别对各市、区2003年落实再就业工作任务情况进行了考评。今年4月,省再就业工作考评检查组对我市2003年再就业工作进行考评检查。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我市自查和省考评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2003年全市再就业工作自查情况
2003年,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再就业工作,认真贯彻全国、全省再就业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完善再就业服务体系,切实抓好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的落实,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主要情况如下:
(一)领导重视。在去年9月全市再就业工作会议结束后,我市各级党委、政府迅速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再就业工作会议精神, 把再就业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各级党政领导亲自到第一线调研,靠前指挥,及时协调有关职能部门,解决街道(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机
构建设等难点问题。各级政府在财政困难、编制紧张的情况下,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努力建立街道(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2003年底,全市建立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15个,镇劳动保障事务所72个,社区劳动保障事务站135个,社区平台机构建设在编制、人员经费、场地、制度和工作等六个方面得到落实。全市加大投入,共设立再就业专项资金3226.7万元。
(二)机构健全。各级政府分别建立了再就业工作领导机构,并建立了联席工作会议制度和落实再就业政策监督举报制度。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建立了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再就业服务热线和落实再就业政策监督举报电话,并指定专门联络员,协调再就业工作的开展。全市普遍建立了街道、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并结合社区工作的实际,制订了街道(镇)、社区劳
动保障工作机构建设指导手册,统一了工作职责、办事程序、门牌标志和工作台帐。加强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建设,加大对公共就业服务的投入,促进公共就业服务基础设施、队伍建设的进一步完善,在全省率先实现了省、市、区的信息联网。
(三)责任明确。各级政府建立了《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建立了目标明确、职责分明、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将全市再就业工作目标任务下达到基层,将安置4050”人员工作任务分解到各部门、企业单位,实行部门联动,包干安置,充分调动了各部门落实“4050”
人员再就业的工作积极性。
(四)措施得力。为确保再就业政策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先后制定了《中共江门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意见》等20多个促进再就业工作的配套政策文件,各级政府通过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快龙头产业、民营经济、特色经济和服务业发展,拓宽就业渠道,增加就业岗位。同时,加大资金投入,建立公共就业基地摊位1600多个,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加大机关事业单位腾岗安置下岗失业人员的工作力度。劳动保障、工商、税务等部门通过建立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工作台帐,及时掌握下岗失业人员创业经营情况,指导下岗失业人员搞好经营服务。各级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突出技能训练,加强再就业推荐服务。各级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建立了求职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培训申请、鉴定申报、档案管理、社会保险关系接续的“一站式”就业服务平台,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了方便、快捷、优质的公共服务。各级报社、电台、电视台等宣传媒体充分发挥舆论阵地作用,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促进再就业的有关政策,加强对再就业工作的动态报道,营造了下岗失业人员大胆创业的社会良好氛围。
(五)政策落实。据统计,截止2003年底,全市共有下岗失业人员17639人,其中“4050”人员6185人,城镇失业人员22116人,新成长劳动力36401人,全市农村富余劳动力491579人,其中转移到非农产业就业的有236401人,未实现向非农产业就业转移就业的有255178人。各级政府兑现再就
业优惠政策资金994.3237万元,享受优惠人数14876人。全市共有2297名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户创业,享受税费减免金额达297.2137万元,其中免收行政登记类、证照类、管理类各项收费134.9737万元,免收税162.24万元。
(六)效果明显。通过各级政府的共同努力,2003年全市再就业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全市新增就业岗位27220个,为全年考核指标任务的81.45%;安置城镇劳动力就业32209人,为全年安置任务的128.84%;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10799人,再就业率为61.22%,其中安置“4050”人员再就业3333人,再就业率为53.89%。全市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17%。培训下岗失业人员10517人,经培训实现再就业的有6429人,培训后再就业率为61.05%。
(七)存在问题。
虽然我市去年再就业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同时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全市小额担保机构未落实,影响了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实施;二是公益性就业岗位申报制度未够完善,影响了安置“4050”人员再就业的工作;三是部门横向联系沟通不足,影响再就业政策的落实;四是一些特殊行业的开业前置条件使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受到影响。这些问题,都需要在今后工作中加以改进。
经各市、区自查及市考评检查组评定,各市、区再就业工作的成绩如下:开平市96分、新会区96分、蓬江区96分、恩平市93分、台山市92分、江海区90分、鹤山市90分。
二、省再就业工作考评检查组考评结果
(一)同意市政府2003年再就业工作自评报告,充分肯定我市对再就业工作的落实,对开平市在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工作台帐建立和新会区在帮助“4050”人员再就业等方面所采取的工作措施以及取得的成效和经验予以充分肯定。经综合评定,我市2003年再就业工作被评为95分。
(二)我市2003年再就业工作中存在主要问题。一是全市小额担保贴息贷款未有启动,不利于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二是部分市、区街道(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和公益性职业介绍机构的人员的编制、经费未能按省要求得到全面落实。其中市直、鹤山市公益性职业介绍机构未能落实编制和财政拨款。此外,建议各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加强再就业政策的宣传力度,全面落实下岗失业人员在自主创业中的税费减免政策。
(三)对我市存在的两个主要问题,要求加强整改,在今年6月底前完成目标任务,并在7月15日前由市政府向省政府作详细报告。对未能按期完成的,明确在2004年度目标责任制考评中按被扣分数加倍扣分。
三、下阶段整改工作要求
针对省再就业工作考评检查组提出的问题,必须迅速落实措施加以整改。
(一)关于街道(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和公益性职业介绍机构的编制、经费问题,由市编办牵头,会同市财政局、市劳动保障局进行检查,督促各市、区于今年6月底前予以落实,完成整改。
(二)关于小额担保贷款的启动问题,由市财政局会同人行江门中心支行、市劳动保障局督促落实,其中蓬江、江海区要于今年5月份启动,各市和新会区要于今年6月底前启动。
(三)各市、区政府要加强对存在问题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落实,未能按期完成整改工作的,市政府将通报批评,并在2004年度目标责任制考评中加倍扣分。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四年五月二十日
采集:赵岚 编审:叶海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