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关于陈白沙纪念馆保护与建设的情况报告的通知
江府办[2004]74号
市直有关单位:
《关于陈白沙纪念馆保护与建设的情况报告》业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为确保陈白沙纪念馆保护与建设工作得到落实,将报告中提出的6点意见列入市政府督办项目,由市府办公室(督办科)负责跟踪督办。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今年内要完成的项目包括:一、8月底前完成西区大道重新命名;二、9月底前完成白沙祠申报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三、12月底前完成为“陈白沙”品牌商标注册和利用等三项工作。四、控制纪念馆周边地块的开发和充实纪念馆的文化内涵,由牵头单位组织并制定实施方案,于9月底前报市政府审批后组织实施。
请各责任单位高度重视,按要求抓好落实。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四年七月八日
关于陈白沙纪念馆保护与建设的情况报告
市委、市政府:
根据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南健同志在民进江门市委员会《关于我市陈白沙纪念馆保护与建设的调查报告》(简称市民进《调查报告》)上的批示精神,我办迅速组织市文化局、市规划局等部门就市民进《调查报告》中提出的有关问题和建议进行了研究,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陈白沙纪念馆的基本情况
陈白沙纪念馆(下称纪念馆)是以明代建筑陈白沙祠为主加以修复和扩建而成,占地近30,000平方米,由前院和后院两大部分组成。在前院有纪念馆门楼和白沙先生铜像,铜像前有陈白沙的学生、明代三部尚书湛甘泉题写的“千秋仰止”碑。左右侧为纪念性建筑物园林。后院由贞节牌坊、春阳堂、贞节堂、崇正堂和碧玉楼组成,为明代始建,后历代重修,至今保存完好。其贞节牌坊为岭南罕有。白沙祠东侧为小庐山书院,陈列白沙史迹及实物,西侧为白沙故里,是白沙村古民居仅存的几处古老房子,村前有田汉的“访白沙村”诗及于右任题的“白沙先生故里”碑。纪念馆作为江门市重要的历史遗迹,集名人名胜于一体,自从一、二期修复工程后,该馆已成为我市一个重要的历史文化旅游景点,吸引了大批国内外游客前来参观,也是我市对外接待窗口。最近,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张德江同志到该馆视察时,曾有感而发,提出“文在悟,德在守,道在行,志在坚”,给予其很高的评价。
但是,由于多种原因,纪念馆目前确实存在规模小、配套设施不足,周边用地未能配套开发,利用文化资源和名人效应拓展旅游业不够充分等问题。为推进我市文化名市建设,进一步加强对纪念馆这处重要历史遗迹的保护和建设显得尤为迫切。
二、保护和扩建的意见
(一)将白沙祠申报为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 目前白沙祠是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如能争取评
为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将大大促进白沙祠的保护力度,同时也能进一步扩大纪念馆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建议此项工作由市文化局负责。
(二)严格控制纪念馆周边地块的开发。 目前整个纪念馆占地面积不足30亩,已没有发展空
间,许多与白沙祠历史相关的民间建筑无法重现。由于地方小,旅游参观者在此逗留的时间很短,因此有必要进一步扩大。市规划局曾于2000年根据市政府的要求,提出把设在市中心市场楼上的古董旧货市场搬迁到纪念馆西侧,即陈白沙纪念馆东北角、西边到环市路一带,开发建设新的古董旧货市场,将其做大做强,并完成了规划和单体工程的方案设计。但因当时古董旧货市场业主的反对,再加上市政府财力不足等原因,方案搁浅至今。现在该地块属市白沙置业房地产公司所有,建议先控制该地块的开发,待市财力许可再考虑收回该地块的开发权,作为纪念馆的第三期工程建设用地。建议此项工作由市文化局牵头,会市规划局、市财政局共同负责。
(三)充实纪念馆的文化内涵。
1、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纪念馆附近保留下来的古建筑进行调查,研究保护开发的可能性和可行性,拆除其中一些没有价值的破烂房屋,保留完好的青砖土瓦民居,特别是对白沙故里仍保留的“世赖堂蔡李佛洪圣馆”和有200多年历史的“蚝壳屋”,要充分发掘利用,并设法复原“小庐山书屋”等与白沙先生有关的历史建筑物,增加纪念馆的文化内涵,体现传统的五邑地方民俗、民风特色。同时,参照国际和国内一些地方的做法,对白沙祠周边作统一规划后,根据需要,可将我市城市建设中碰到的需保留又难以就地保留的古旧建筑,迁移到此,形成一片五邑民俗文化旅游景区。建议此项工作由市文化局牵头,会市规划局、市建设局、市财政局共同负责。
2、为丰富纪念馆的旅游购物内容,建议在其西侧的田心里,建设江门市古董旧货市场。我市的古董旧货市场在省内外及港澳很有名气,但由于近年缺乏统一管理和引导,没有形成规模,市场日渐萎缩。如将目前零散的古董市场集中到该处经营,有利于这个市场生机的恢复,并能与纪念馆相得益彰,增加城市的历史文化色彩。建议此项工作由市文化局牵头,会市规划局、市建设局、市财政局共同负责。
3、进一步充实纪念馆的陈列陈设。建议对白沙祠、白沙故里及展览室再作论证规划,在白沙故里添置数组腊像雕塑;以白沙先生的诗文为题材向全国征集名家书法作品,扩建白沙碑廊,增加人文景观;纪念馆内设立展示儒家文化(包括科举制度)和五邑民居等内容的陈列展览;设立白沙诗书画研究院,建立书画创作基地和书画培训基地,开发白沙茅龙笔及白沙书法集等品牌产品,使之成为旅游纪念品。建议此项工作由市文化局牵头,会市财政局共同负责。此外,每年由文化部门主办“白沙杯”全国书画展览比赛,引进市内外的书画名家作为艺术骨干,从事书画研究,向海内外华人征稿,丰富纪念馆的书画收藏,通过举办各种形式的文化活动,打响文化品牌,提升纪念馆的影响力和知名度。建议此项工作由市文化局负责。
(四)建议把西区大道重新命名为“陈献章大道”、“陈白沙大道”或“白沙路”、“白沙大道”。随着我市城市的扩展(江门市区与新会区已连成一体),西区这一定位已不恰切,而且西区大道的路名缺乏文化品位。对西区大道重新命名可以突出宣传我市历史名人陈白沙先生,也方便游客按路索“骥”前来参观游览,以此打造一条体现“白沙文化”、集古董旧货市场、旅游纪念品销售为一体的特色路。建议此项工作由市民政局负责。
(五)建议以市博物馆为申请主体,为“陈白沙”品牌进行商标注册和利用,发挥名人效应,创造品牌经济和社会效益。建议此项工作由市文化局牵头,会市工商局共同负责。
(六)为纪念馆的运作和发展创造一定的条件。陈白沙纪念馆是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我市文物保护单位是市博物馆。市博物馆现配备事业编制10名,为进一步加强市博物馆对纪念馆开发和管理的力度,可适当增加市博物馆事业编制,目前不宜将纪念馆作为事业单位独立设置。目前,纪念馆的经费是在博物馆的经费中统筹解决,对于纪念馆事业及文物保护经费问题,建议在市直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之前仍按照现行模式执行,待市直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确定后再研究经费供给问题。建议此项工作由市编委办、市财政局负责。
特此报告。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四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