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全市防旱抗旱工作的紧急通知
江委办[2004]90号
各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抗旱和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电视电话会议和省委办、省府办《关于做好全省防旱抗旱工作的紧急通知》(粤委办发电[2004]193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市防旱抗旱工作,确保全市生活用水和基本生产用水,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现特作如下通知:
一、切实加强对抗旱工作的领导。 据市水利局统计,今年1至10月全市大中型水库降雨量平均为1281毫米,比多年同期平均降雨量减少31.1%;全市水库蓄水量为67921万立方米,仅为多年同期平均值的63.5% 。因此,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必须充分认识今冬明春旱情的严峻形势,做好抗大旱、抗连旱的准备,切实加强对抗旱工作的领导,要全力以赴,集中人力、物力,组织好防旱抗旱各项工作。要实行领导责任制,建立起防旱抗旱工作机制,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旱情较重的市、区要在三防办的基础上,设立专门的防旱抗旱办公室,制定防旱抗旱工作应急预案。
要深入基层对现有水源进行调查摸底,制定如何应对当前及明年汛期前旱情,“确保群众有水喝、确保秋收冬种顺利、确保明春开耕”的配水计划,把各项抗旱措施落到实处。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共同做好防旱抗旱的组织保障、资金保障。各级政府和公安部门要及时妥善处理各类用水纠纷,确保社会稳定。各地一旦出现严重影响群众生活生产用水的情况
,要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市委、市政府拟于11月下旬召开防旱抗旱工作汇报会,总结交流各地防旱抗旱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二、科学用水,节约用水。 各地要根据当地水源情况和旱情发展趋势,科学用水、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充分利用现有水资源,按照“先用山坑、河流活水,后用水库水,先地表、后地下”的原则,尽量把水库水留在最关键的时候使用。要切实按省的要求,凡使用大型水库蓄水要服从省三防总指挥部的统一调度、使用中型水库蓄水服从市三防指挥部的统一调度、使用小型水库蓄水服从各市、区三防指挥部的统一调度。
三、加快农田水利基本建设。 各地必须及早布置和动手,充分利用秋冬时节,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发动群众,加大投入,以抗旱为突破口,加快小型水库除险加固以及灌溉渠道清淤疏通和防渗等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恢复水利工程效能,提高抗旱能力,做好长期抗旱的准备。
四、把保证城乡居民生活用水放在首位。 旱情较重且水资源紧缺的地区(如部分山区镇),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迅速组织发动群众,采取“抽、提、堵、引”相结合的办法,开辟抗旱水源,按照“先生活、后生产”的原则,把保证城乡居民生活用水放在首位,无论如何都要确保群众的饮用水。
五、合理布置冬种生产。 在当前干旱仍将持续的情况下,制约冬种生产的主要因素还是水的问题。因此,必须充分考虑水源问题,合理布置冬种生产。
六、加强节水宣传。 各级宣传部门和媒体要广泛宣传节约用水、科学用水,提高全社会节水意识,建设节水型社会。同时,要大力宣传各地抗旱的好经验、好做法,增强全市上下战胜旱灾、夺取丰收的信心和决心。
中共江门市委办公室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4年11月12日
(采集:赵岚 编审:叶海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