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综合
行政执法试点方案的通知
江府办[2005]18号
市有关单位:
现将省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综合行政执法试点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05]9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我市的如下意见一并贯彻执行。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
推进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对转变政府职能和管理方式,改革和创新行政执法体制,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一把手负总责,切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我市的试点工作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在省编办的指导下,由市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编办)具体组织实施。
二、积极稳妥做好综合行政执法试点的各项工作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省文件要求,认真清理整顿行政执法队伍,整合行政执法机构,实行综合行政执法,规范机构编制管理,加强执法监督。试点的各项具体工作要按照省的具体部署和要求进行,在试点工作中,要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有重点、分领域、分阶段稳妥推进,务求取得实效。
三、严肃试点工作纪律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严格执行组织、财经、保密和机构编制纪律,按规定处理好人、财、物的问题,同时认真做好职能、编制和人员的调整以及财物、文件、资料、档案等的移交工作,切实做到思想不散、工作不断、秩序不乱、国有资产不流失,保证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三月十六日
关于印发广东省综合行政执法试点方案的通知
(采集:赵岚 编审:叶海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