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05年江门市再就业工作任务指标的通知
江府办[2005]38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江门市委、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意见》(江发[2002]34号)和《印发广东省2005年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评办法的通知》(粤府办[2005]37号)的精神, 为进一步明确责任,落实工作,确保完成市委、市政府确定的2005年再就业工作目标任务,现将2005年江门市再就业工作任务指标下达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以高度的工作责任感,进一步完善再就业服务体系,加快建立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发挥街道、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机构作用,采取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将工作任务指标层层分解下达,确保2005年再就业工作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
附件:1、2005年江门市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指标安排表
2、江门市2005年度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评分表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五月二十三日
(采集:赵岚 编审:叶海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