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授予新会区国家税务局等27个单位
江门市区园林绿化先进单位称号的决定
江府[2005]17号
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居住区绿地和单位附属绿地是城市绿地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搞好居住区和单位绿化,对改善人居环境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我市各级政府、部门单位高度重视居住区和单位绿化工作,涌现出大批园林绿化先进典型,巩固了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成果。为此,市政府决定授予新会区国家税务局等27个单位“江门市区园林绿化先进单位”称号,并予通报表彰。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加强绿化养护管理,再接再厉,进一步提高绿化美化水平。各单位要向受表彰的单位学习,积极开展创建园林绿化先进单位活动,为巩固发展园林绿化建设成果作出新贡献。
附件:江门市区园林绿化先进单位名单
江门市人民政府
二○○五年五月五日
附件
江门市区园林绿化先进单位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1、新会区国家税务局
2、江门市公安交通管理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一大队
3、蓬江区棠下镇人民政府
4、新会区人民武装部
5、江门市丰乐污水处理厂
6、新会区人民医院
7、新会区沙堤医院
8、新会龙泉度假酒店
9、新会迎宾馆
10、新会区冈州宾馆
11、新会区金碧湾花园(新会区中盈发展有限公司)
12、新会区旭涛花园(新会区旭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3、新会区翠怡苑(新会区运河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14、新会第一中学
15、新会教师进修学校、实验中学
16、新会区双水镇沙路梁华济学校
17、新会冈州中学
18、新会区中等专业学校
19、新会陈瑞祺中学
20、新会小冈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21、新会睦洲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22、新会梁启超纪念学校
23、新会区会城镇东甲小学
24、新会区会城镇天马小学
25、新会区会城镇西园小学
26、新会区机关幼儿园
27、新会区会城镇南宁幼儿园
(采集:赵岚 编审:叶海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