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扩大县级政府
管理权限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江府办[2005]55号
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省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扩大县级政府管理权限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府办[2005]5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并结合《关于印发省政府下放给我市的行政审批事项下放到县级市(区)管理调整项目表的通知》(江府[2005]10号)和《转发省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05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江府办[2005]45号)等文件要求,切实做好有关工作的衔接和落实。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检查、督促,及时总结经验和做法,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