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江门市2006年度政府
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
江府办[2006]19号
市直各单位:
《江门市2006年度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简称《计划》)业经市政府十二届三十一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意见认真组织实施。
一、明确责任,实行“三落实”制度。各单位要切实把制定政府规范性文件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按照领导落实、工作人员落实、时间进度落实的要求,认真做好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调研、论证、起草等工作。
二、严格把关,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今年有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单位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计划》的要求,认真做好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的起草工作。市法制局要加强对政府规范性文件起草工作的协调和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一律退回起草单位重新办理。
三、互相协调,密切配合。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市法制局和有关政府规范性文件起草单位的工作,加强协调沟通,确保高质、高效完成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
各单位在制定政府规范性文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建议,请径向市法制局反映。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二月二十七日
江门市2006年度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
一、新制定项目(7项)
序号 |
项 目 名 称 |
起草单位 |
报审时间 |
备注 |
1 |
江门市市区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
市房产局 |
3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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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江门市加强和规范娱乐服务场所管理规定 |
市公安局 |
4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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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江门市重大危险源监管办法 |
市安监局 |
4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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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江门市区城市绿线规划管理实施细则 |
市规划局 市园林局 |
5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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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江门市市区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暂行规定 |
市交通局 |
6月 |
|
6 |
江门市主城区村民住宅规划建设管理规定 |
市规划局 |
7月 |
|
7 |
江门市市区二次供水设施管理暂行办法 |
市市政局 市卫生局 |
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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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预备项目(2项)
序号 |
项 目 名 称 |
起草单位 |
报审时间 |
备注 |
1 |
江门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财务管理暂行规定 |
市财政局 |
6月 |
|
2 |
江门市规范电动车和电动自行车管理的规定 |
市公安局 |
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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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修订项目(5项)
序号 |
项 目 名 称 |
起草单位 |
报审时间 |
备注 |
1 |
江门市区敬老优待办法 |
市民政局 |
3月 |
|
2 |
江门市市区出租小汽车管理规定 |
市交通局 |
7月 |
|
3 |
江门市市区市政设施管理暂行规定 |
市市政局 |
9月 |
|
4 |
江门市本级基本建设项目计划和支出管理办法 |
市财政局 |
10月 |
|
5 |
江门市市区储备粮管理暂行办法 |
市财政局 |
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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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集:赵岚 编审:叶海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