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方案的通知
江府办[2006]45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江门市卫星图片土地执法检查工作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卫星图片土地执法检查和查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反映。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五月十六日
江门市卫星图片土地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国土资源部决定应用卫星遥感技术在北京等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部分市、区,对2004年10月至2005年10月期间建设用地变化情况,开展第六次卫星图片土地执法检查工作(以下简称卫星图片土地执法检查),这是国家严格土地管理的重要手段。我市被列入此次检查的范围。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对我市进行卫星图片土地执法检查的要求,确保我市的用地报批、经济建设及未来发展不受影响,推动严格执法查处各类土地违法行为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目的及原则
指导思想:本次利用卫星遥感监测成果开展土地执法检查,是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进一步巩固土地市场治理整顿的成果,发现和查处各类土地违法行为,促进各级政府及其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管地,严格执法,增强全市各单位、个人依法用地的观念,切实维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检查原则:按照加强领导、统一部署、协调配合、及时处理到位、讲求实效,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对在卫星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用地,凡是未按要求依法处理的,一律不受理和组织报批有关用地手续;对违法用地量大,违法用地比例高,又不按要求予以整改的地方,冻结该地方用地指标和暂停受理该地方的建设用地报批。
二、领导机构
为切实加强全市卫星图片土地执法及对违法案件查处工作的领导,成立江门市卫星图片土地执法检查和查处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吕德培(副市长)
副组长:廖振明(市政府副秘书长)
陈积业(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
蓝社宜(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 员:李长才(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张少康(市规划局局长)
梁进海(市公安局副局长)
许穗生(市建设局局长)
张有荣(市农业局局长)
邓浓乐(市林业局党组书记)
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联系电话:3863670、3863671,传真:3863611)。办公室主任:蓝社宜(兼)。办公室成员由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派1名工作人员组成。
市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主要负责:全面部署土地执法检查和土地违法案件查处工作,并指导各市、区开展工作及进行督查。
三、检查范围、内容
本次卫星图片土地执法检查的范围是卫星图片反映的2004年度到2005年度江门市新增建设用地情况。全市共有卫星遥感监测图斑4710个。
检查内容包括卫星图片上的图斑所涉及地块的使用是否经过批准,用地审批是否合法;经过批准使用的地块是否存在骗取批准、批少占多、擅自改变用途等情况,土地违法行为是否依法得到及时处理等。
四、检查方式及分工
本次卫星图片土地执法检查方式由各市、区进行自查、清理、整改和处理,市领导小组组织全面核查相结合。
卫星图片土地执法检查是政府土地管理工作的具体体现,涉及到国土、规划、建设、农业、林业、纪检(监察)等多个部门。各相关部门责任和分工:
对土地利用情况由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核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国土资源部门要如实上报,并提出整改措施,报同级政府作出整改。
对检查发现土地违法案件依据《查处土地违法行为立案标准》(国土资发[2005]176号)及时予以立案。对建设项目非法占用土地的建筑物由国土、规划、建设部门作出行政处罚,拆除非法建筑。对擅自占用林地的,由林业部门查处。对非法进行农业结构调整的,由农业部门查处。
对违法案件涉及追究刑事责任和追究责任人的,根据《关于监察机关和国土资源部门在查处土地违法违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通知》(监发[2005] 6 号),移送公安、检察及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五、工作安排
(一)自查阶段(4月17日至5月10日)
此阶段各地必须完成外业核查结果的整理和排查,对用地合法性进行初查。
(二)全面核查和综合汇总阶段(5月10日至6月25日)
各市、区要完成对外业核查数据的统计、汇总、分析工作。上报检查情况汇总分析报告及《变化图斑情况统计表》、《卫片执法检查数据汇总表》、《违法用地数据汇总表》。
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在6月20日前对各市、区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和督导。
(三)整改处理阶段(7月至9月)
对检查发现的存在问题作进一步分析和研究,制定相关整改措施,落实整改工作,对有关的土地违法案件进行调查处理,作出行政处罚,对非法占用土地的违法建筑物进行拆除;涉及追究责任人责任的,移交纪检监察部门调查处理;触犯刑法的移送公安机关调查。
在9月底前完成处理意见,并将土地违法案件调查处理情况报告和《违法用地调查处理情况数据汇总表》上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于8月底前对各市、区落实整改工作及违法案件查处情况进行检查。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必须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要深刻理解卫星图片土地执法检查工作的意义和目的,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亲自把整改关。各市、区要相应成立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全面落实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各市、区必须按照工作方案要求,立即着手组织实施自查工作,按时间和工作要求上报有关工作情况。要实事求是,不得虚报、瞒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自查中发现属于违法的用地,还在动土的必须责令立即全部停止,能够复耕的要立即组织复耕。各地绝不能再出现新的违法用地,否则追究当地政府主要领导的责任。
(三)加强沟通,紧密配合。卫星图片土地执法检查工作需要公安、纪检监察、国土、规划、建设、林业、农业等部门的大力支持,特别是涉及刑事和责任人追究案件的移送、调查、取证处理,必须密切配合。因此,各部门要通力合作、加强沟通,确保查处工作顺利开展。
(四)正视问题,抓好整改。各市、区要重视土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各类土地违法案件,各市、区要制定整改措施、处理标准,并抓好落实。
(五)严格执法,严肃查处。各市、区要克服畏难情绪,防止重检查、轻处理,处理要到位,该追究责任人责任的要坚决追究,要做到处理及时、到位,决不能走过场。通过严肃查处违法行为,推进我市土地利用走上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
(采集:赵岚 编审:叶海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