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
江府[2006]31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黄华华省长在江门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产业竞争力的决定〉的意见》(江发[2005]24号)提出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升产业竞争力,建设创新型江门,促进经济加快发展,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大力加强引进与自主创新相结合,提升产业综合竞争力
1、走开放型自主创新之路,充分利用国内外先进技术资源,依托重大投资项目,大力引进先进技术。发挥国际合作在自主创新中的作用,吸引世界500强等有实力的跨国企业来我市设立研究开发机构,创造条件建立国际科技合作产业基地。根据我市“十一五”规划的总体部署,以提高产业技术水平和经济效益为目标,进一步扩大招商引资规模、提高招商引资质量,改善招商引资结构,使引进先进技术的项目数量显著增加。积极引进先进适用技术改造纺织、金属制品、食品、家电、建材等传统产业,提高重点产业的技术水平和产品档次。
2、把引进先进技术作为引资选商的重要标准。在引进大型外商投资项目时,把引进核心技术以及关键零部件国产化等要求作为重要条件,并写进投资合同,使之具有约束力。加快引进电子信息领域的集成电路和蓝牙技术,新材料领域的超导材料和纳米材料技术、生物医药领域的菌种诱变和生物抽提技术,先进制造领域的成套设备制造和多专业集成技术等,形成一批新兴的高新技术产业。有选择地引进成套设备制造技术、电子电器制造技术、电声产品和针式打印机技术、金属纳米材料技术、数控机床技术、工业计算机控制技术和动漫设计与制作技术等,按照产业集聚、规模发展和扩大国际合作的要求,加快促进高技术产业从加工装配为主向自主研发制造延伸,推进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形成若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先导产业、集聚效应突出的产业基地、高技术的龙头骨干企业和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知名品牌。
3、大力加强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与再创新。建立重大引进技术及装备消化吸收再创新的统筹协调机制,促进外源技术内源化。组织实施摩托车、纺织、金属制品、造纸、食品、家电、建材等支柱产业以及电子信息技术、生物和医药技术、新材料和先进制造等重点发展产业重点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再创新工程。推动蓬江区摩托车专业区、江海区电子材料专业区、新会大鳌集装箱专业镇、恩平恩城麦克风专业镇等一批企业的改造升级,提升产业基地的科技水平。
二、大力加强产学研有机结合,借助外来智力资源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4、充分发挥高端科技人才的智囊作用。通过不定期举办“科技交流与成果洽谈会”、“五邑籍院士侨乡行”和专业论坛等活动,建立与五邑籍院士及国内经济和社会学领域专家的常规化交流机制;通过召开“院士咨询会”和学术交流会等,加深了解和掌握世界技术发展的新动向,寻求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订和决策的理论与技术支撑,选准切合我市实际情况的先进技术和产业发展方向。抓紧落实省政府和教育部合作协议框架内的各项工作,推动外援型专家的聘请工作。通过充分发挥高层次科技人才的智囊作用,着力解决“银洲湖和崖门临港工业区开发”、“城市规划与建设的交通、环境和土地利用”、“开发利用风能和太阳能”、“生物技术产业发展”、“重化工业发展的规模和速度”等方面的问题。
5、大力推进产学研合作。充分发挥高校和科研院所的优势,加强校企联合科技攻关和成果转化。主动邀请高校和科研院所进入企业的技术创新机构,建立产学研互动机制。鼓励大中型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共建博士后工作站和省级以上研究开发中心,联合开展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建设高水平的创新与产业化基地。重点加强与清华大学、香港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华南农业大学、暨南大学、广东工业大学、广东中医药大学等境内外知名高校和科研院所的联系与合作,充分利用五邑大学、江门职业技术学院等地方院校的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重点科研基地等科研设施和科技资源。推动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以人才、智力和技术为要素,企业以资金、设备为要素,通过联营、参股、合作等多种形式,整合优化现有资源,组建产学研联合体,实现产学研的深度合作。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要向产学研合作项目倾斜。到2010年,在全市建立各种形式的产学研联合基地达到200个以上,引进科技成果转化项目1000项以上。
三、大力加强市场引导与知识产权保护相结合,引导企业创立自主知识产权
6、加强技术标准工作。引导大中型企业积极跟踪和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掌握标准制定的主动权。推进专利技术向标准转化,提高标准中自有知识产权的含量。推进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力争2010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采标率达到70%以上。
7、大力实施名牌带动战略,支持企业创建名牌产品和驰(著)名商标。凡获得国家级、省级名牌产品、国家免检产品、驰名商标、著名商标、专利金奖和专利优秀奖的企业,由市政府给予一次性奖励,并享受对市区大型工贸企业提供的配套服务,优先办理业务,保障生产经营用地,协调金融服务。有重点地推进区域品牌建设,引导和支持产业集群创立区域品牌,逐步形成一批带动性强、关联度大、优势资源集成度高的产品和产业,提升我市产业竞争力。全市创名牌工作保持在全省前列,力争2010年全市获得的国家级和省级名牌产品数量比2005年翻一番。
8、积极实施促进自主创新的政府采购制度。建立财政性资金采购自主创新产品制度。经科技主管部门确认的自主创新产品(指列入市级以上科技计划、获得市级以上科技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授权的产品),纳入政府优先采购目录。按照公开、公正的程序定期对我市自主创新产品和企业进行评价认定,并向社会公告。加强财政性资金采购预算管理,明确以财政性资金进行采购的,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购买通过认定的自主创新和自主品牌产品。由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研究改进政府采购评审方法,充分体现自主创新因素,对我市自主创新产品和自主品牌产品给予合理的价格扣除、增加分值或权重,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9、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切实保护包括商标、版权、专利等在内的知识产权。充分运用法律和相应的行政手段,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切实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重点做好摩托车、不锈钢制品、水暖器材、麦克风、照明器具、家用电器、建筑机械和生活用纸等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广泛发动发明人积极申请专利,认真落实专利申请资助办法,对在本市登记注册的企业(单位)或江门户籍的个人申请国内专利的申请费、发明专利实审费,根据省、市有关规定按实际发生额资助。发展专利、商标、版权转让与代理、无形资产评估等知识产权服务。到2010年,全市万人专利年申请量达到10件以上。
四、大力加强大中型企业办研发中心与社会多元化办创新中心相结合,形成比较完善的自主创新体系
10、大力支持企业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建设,强化企业在自主创新中的主体地位。鼓励和支持大中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民营科技企业创办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加强对核心技术、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的研发。重点在电声器材、干式变压器、医用胶粘制品等行业选择一批优势企业组建省级工程中心;在中药制剂、特种纸张、抗污皮革企业中组建一批市级工程中心;扶持一批生态农业、农产品加工和物流企业组建技术创新中心。积极开展麦克风无线寻址、变压器抗干扰、胶粘制品保湿、陈皮药用成分提取、低定量纸张涂布和皮革表面细化等技术的研发,逐步降低企业对引进技术的依赖性,引领行业的快速发展。对经国家、省认定的工程技术研发中心,由企业所在地各市、区政府根据国家、省下达的资助经费额度,按国家级中心50万元、省级中心3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资助。到2010年,全市建立覆盖电子信息、生物技术、精细化工、新材料、农业和其它制造业的省市级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超过150家。
重点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大型骨干企业、民营科技企业的自主创新工作。对初次通过认定的国家级和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各市、区政府分别一次性资助科研经费10万元和5万元;对初次通过的省级民营科技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各市、区政府一次性资助科研经费2万元。
11、大力加强中小技术创新企业孵化器的建设,为各类中小型科技企业的创业和技术成果产业化提供基础性服务。积极推动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会区今古洲经济开发试验区、台山市新宁民营科技园等具备条件的工业园区创办科技企业孵化器,为孵化项目提供租金优惠的场地,以及商务管理、信息咨询、人员培训等服务。鼓励、吸引科技人员带科技项目和科技成果进孵化器创业。民营企业投资创办的孵化器,符合条件被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的,由企业所在地政府按技术研发中心的标准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经认定的市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以及在孵企业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政策。今明两年各市、区要基本建立一个以上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到2010年全市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争取达到10个以上。
12、加强区域性公共技术创新平台建设,提高支柱产业关键技术的自给水平。以面向支柱产业的公共技术创新平台建设为重点,依靠有实力的科研院所,整合地方科技资源,加快行业性工业研究院所建设。支持新会区、蓬江区联合北京化学工业研究院、天津内燃机研究院等国家级研究机构组建省级精细化工和机电工业研究院;积极引导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金羚电器有限公司和维达纸业(广东)有限公司等行业龙头企业建立省级企业研究院;争取在雅图仕印刷有限公司建立印刷行业国家重点实验室,在长优建立化学电源工业研究院。在继续建设好已有的专业镇和民科园技术创新中心的同时,重点抓好鹤山制伞制鞋、恩平麦克风、开平家装材料、台山花卉种植和海洋渔业等行业技术创新中心的组建工作。
13、完善中小企业科技创新服务体系。以专业镇或行业协会为依托,建设一批行业性的科技服务平台,为广大中小企业提供共性、关键技术创新服务,降低创新成本,提升创新能力。建立覆盖全市的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服务网络,今明两年,重点建设各市、区和省级以上科技工业园区的生产力促进中心,加强民营科技园技术创新中心建设,为企业提供从工业设计、产品研发、检测检验到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科技成果鉴定和信息咨询的“一站式”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各类科技服务机构,大力培育和发展各类科技中介服务机构。逐步建立和完善为中小企业提供科技咨询、技术培训、成果交流交易、科技招商等综合性的服务体系。高标准建设华南技术交易网江门站点,鼓励大中型企业、科研机构、行业协会建立行业性、专业性、资源共享的技术数据库。
五、大力加强人才引进与培养相结合,不断壮大创新人才队伍
14、加大海内外优秀人才引进力度。建立海内外高层次人才信息库,大力引进我市高新技术产业、支柱产业、新兴产业等领域急需的高层次人才,特别是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的优秀创新人才。注重引进技术研发团队,吸引留学和海外高层次人才来我市工作和创业。鼓励用人单位创新引进人才方式,除固定落户式的引进外,也可以根据企业的需要实行短期引进、项目开发引进,或与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建立相对固定的信息咨询、技术服务、研发顾问等关系。允许用人单位把引进人才的住房货币补贴、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等费用计入成本。充分利用五邑侨乡在世界各地的人才资源,发挥市政府科技顾问、五邑籍院士及其他科研和经营管理人才的作用,广泛寻求经济发展的人才与科技支撑。
15、加强创新人才的培养。优化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的学科专业结构,依托五邑大学、江门职业技术学院等地方院校,培养适应经济发展需要的应用型、创新型和技能型人才。整合社会教育资源,实施多形式和多层次的在职专业技术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做好科技创新人才、管理人才和经营人才的继续教育工作,办好各类科技讲座和业务培训,努力为科技工作者提供学术交流和接受再教育的机会。
16、建立和完善对创新人才和创新成果的激励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制定的《关于做好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的意见》(江发[2000]30号)。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科技部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成果完成人可享受不低于该项目所占股份20%的股权,或享受不低于转让所得税后净收入20%的收益。高新技术企业分配给员工的股息红利,直接再投入企业生产经营的,不列入个人所得税计税所得额。对经国家批准设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企业所在地政府一次性资助30万元。提高江门市科学技术奖的奖金额度,获市科学技术一、二、三等奖的项目,由市政府授予荣誉证书并分别颁发5万元、3万元、1万元奖金。省级以上颁发的科学、技术等方面的奖金,免纳个人所得税。建立健全科学的人才评价、绩效考核、选拔使用、分配激励和保障机制,逐步形成促进各类人才干事创业和发展的长效机制。建立科学有效的评聘制度,建立健全专业人才和技能人才的职业资格制度,完善人才户口迁徙制度和居住证制度,促进人才的自由流动,实现引进人才、留住人才与引进智力相结合。引导和鼓励企业以多种形式鼓励科技人员创新,建立以业绩和能力为重点的创新人才评价标准。
六、以市场为导向、产业为依托,在重要领域、重要行业、重点企业和关键技术上实现重点突破,努力提高重点领域的自主创新能力
17、根据我市“十一五”产业发展规划,选准和规划好自主创新的重点领域和关键技术。针对我市高新技术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攻关,努力实现关键技术的突破。通过引进消化吸收、联合攻关和自主研发等形式,力争在半导体照明(LED)器具的芯片制造、液晶平板显示器(TFT—LCD)、汽车定位导航、二次电池正极材料、水性涂料、功能化纤、摩托车发动机电喷技术、小型数字化设备、工业污水处理、二次电池循环利用、风力发电等领域的关键核心技术研发上取得新突破,形成一批集研发设计制造于一体、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竞争力强、快速发展的大型企业集团。
18、积极组织实施各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围绕四大高新技术优势产业和能源、环保、现代农业、精细化工等新兴的高新技术产业,鼓励和组织企业通过投标或其他方式积极承担国家和省级关键技术项目计划。在电子信息领域,重点支持家用和车载视听产品、计算机外围设备的新技术和新产品的研发;在新材料领域,重点支持纳米材料、废旧电池回收中的萃取技术、亲环境精细化工系列产品的研究与开发;在生物医药领域,重点支持生物保健品与医药新产品的研究与开发;在先进制造技术领域,重点支持精密制造装备的研究与开发;在新兴高新技术产业领域,加大对计算机软件、动漫设计与制作、燃料电池等无烟工业技术的扶持力度。对承担国家、省科技部门立项并获得资金资助扶持的项目,由企业所在地政府分别按国家级1:0.5、省级1:0.3的比例给予配套资金扶持,单项资助额最高分别不超过50万元和30万元。
19、加强对自主创新工作的领导,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自主创新工作,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统筹实施、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要加强规划引导,制定实施自主创新专项规划,并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列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纳入党委和政府的任期目标。要加强示范引导,建立健全自主创新工作的统计指标体系和考核指标体系,加强自主创新的统计和考核工作。切实落实中央和省有关增加科技和产业投入的各项规定,进一步加大财政科技投入的力度,调整和优化投入结构,增强政府投入调动全社会科技资源配置的能力,形成多元化、多渠道、高效率的科技投入体系。完善财政投入机制,确保地方财政科技投入的增长速度快于财政收入增长,重点资助列入自主创新规划所确定的重点领域、重点项目和公共服务技术平台建设。到2010年全市财政科技三项经费投入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争取达到2%以上。各市、区要制定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的具体实施办法和配套措施,确保自主创新工作落到实处。
江门市人民政府
二○○六年七月十八日
(采集:赵岚 编审:叶海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