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6年江门市就业再就业和农村富余劳动力
转移就业培训工作考评情况的通报
江府办[2007]21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根据省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2006年就业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评办法的通知》(粤府办[2006]61号)和市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06年就业再就业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江府办函[2006]72号)精神,今年1月,市政府组织检查考评组对各市、区2006年落实就业再就业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考评,现将考评情况通报如下:
一、 基本情况
2006年,全市各市、区,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就业再就业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坚持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和政府促进就业”方针,认真落实就业再就业政策和工作目标责任制,切实做好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大力推进统筹城乡居民就业,就业再就业民心工程取得了显著成效。一年来,全市全面完成了省、市就业再就业、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百万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以及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等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一)就业再就业工作取得新成效。
2006年,全市新增就业岗位25701个,完成全年目标任务128.51%;全市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6547人,再就业率为77.65%,其中安置“4050”人员再就业2685人,再就业率为77.16%,分别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10.74%和134.65%;安置城镇劳动力就业人数37280人,比上年增长5.6个百分点;全市推进小额担保财政贴息贷款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其中鹤山市的推进小额担保贷款工作走在全市最前列;全市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63%以内,比既定的目标低0.87个百分点。2006年,全市积极组织开展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创业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培训,其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6508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108.47%;创业培训667人,完成省下达任务133.4%,培训后成功创业204人,创业成功率达30.6%;高技能人才2107人,其中高级工培训1518人,技师、高级技师培训589人,分别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的101.2%和107.09%;完成省下达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招生计划660人,完成任务的132%。
(二)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取得新进展。
2006年,各市、区致力做好农村劳动力资源开发工作,在开展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的同时,还组织了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和外省籍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一是全市共组织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34872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3.17%,其中:就业前培训10512人;企业岗位培训19295人;农村实用技术培训5063人。经培训后转移就业27678人,培训后转移就业率达79.37%,完成目标任务的116.98%。二是根据省下达的广东省百万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作目标任务,结合《江门市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程实施方案》要求,全市组织21250名农村青年参加了职业技能培训,转移就业20290人,培训后就业率达95.82%。三是按照广东省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计划的要求,提高农民工技能素质,实现其稳定就业和技能就业。发动全市141家企业和定点培训机构,及时组织21140名农民工参加了技能提升培训,超额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的102.62%。
二、坚持三个“到位”,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
在检查考评中发现,各市、区为积极落实新一轮就业再就业政策,确保工作目标任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坚持三个“到位”,将全市就业再就业工作落实到实处。
(一)制度健全,政策到位。
一是制定配套政策,促进就业和扩大再就业。各市、区为落实积极的就业政策,扎实推进就业与促进再就业工作,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江府[2006]28号),结合本地区实际,相应制定了贯彻意见和办法,积极开展新一轮的就业再就业工作。
二是扩大再就业扶持对象,实施积极就业政策。根据市政府全面落实扩大与促进就业民心工程的具体要求,从2006年10月起,全市各街道(镇)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正式启动受理城镇登记失业1年以上人员申领《再就业优惠证》的工作,落实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享受再就业优惠扶持政策。蓬江区、江海区、台山市、开平市、恩平市行动迅速,共为27名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下岗失业人员核发了《再就业优惠证》。
三是建立考评检查制度,落实就业目标任务。根据《广东省2006年就业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评办法》,各市、区建立了工作目标责任制和年度检查考评制度,明确各职能部门职责,做到一级抓一级,责任落实到人。各市、区根据市下达的就业再就业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目标任务,通过建立月度汇报、季度通报、年度检查的监督考评制度,确保了全市2006年就业再就业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
四是进一步完善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制度。为切实帮助“零就业家庭”、“4050”人员、城镇低保对象等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各市、区不断完善各项服务措施,通过专人包干负责、上门服务、建档跟踪等服务方式,对就业困难群体开展积极的就业援助服务。2006年,全市91户“零就业家庭”,有114人实现再就业,“零就业家庭”再就业率为100%。全市开发公益性岗位580个,安置下岗失业人员535人,安置率达92.3%。同时,各级政府大力抓好农村年人均收入1500元以下贫困家庭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工作,对1814名贫困户劳动力实施智力扶贫工程,其中技校智力扶贫710人、职业学校扶贫培训1104人。新会区对就业困难群体开展“送政策、送服务、送岗位、送补贴、送温暖”活动,主动为就业困难人员开展就业指导、职业介绍和政策咨询的服务,通过发挥劳动力市场网络、社区平台的作用,为大龄下岗失业人员收集家政服务、保姆、门卫、保洁、保绿等就业空岗信息,为他们“度身定做”推荐就业岗位。
(二)机构健全,工作到位。
一是完善工作机构,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领导。各市、区政府参照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设置,相应成立了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了联席工作会议制度。
二是加快基层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建设。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全市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在促进就业再就业服务工作中,日益发挥了主导作用。目前,全市按“六到位”、“八统一”要求,落实基层劳动保障机构的建设,在87个镇(街道办事处)中全部建立劳动保障事务所。2006年,新会区、蓬江区根据“村改居”的需要,新建立了20个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并落实了人员编制。全市累计建立社区劳动保障事务站156个,聘用人员177名。基层劳动保障工作机构的全面建立,为建立城乡统一的就业制度和城乡一体化的就业服务体系夯实了基础。
三是落实公共就业服务基础建设。各市、区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公共就业服务的投入。全市建立了远程可视招聘系统,完善劳动力市场服务功能。恩平市、台山市政府分别划拨20.55亩和13.5亩用地,筹建劳动保障服务一体化综合大楼和综合性职业培训基地。
四是开展“充分就业社区”活动,落实就业困难人员就业跟踪援助工作。2006年,根据市制定的《江门市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实施方案》,全市对“4050”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和低保家庭人员进行分类登记和建档,实行动态管理、专人帮扶,做到“出现一个、登记一个、帮扶一个”。新会区通过设立再就业服务中心,为“4050”人员开辟再就业绿色通道,成功推荐580名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并组织劳动保障事务所(站)开展“充分就业社区”活动,对登记失业的440人进行跟踪服务,成功推荐275人实现再就业,其中“4050”人员有122人,再就业成功率为62.5%;开平市通过建立联动机制,将安置“4050”人员再就业的目标任务下达到14个政府职能部门,进一步落实“4050”人员再就业工作,成效显著;鹤山市将就业困难群体帮扶工作与“春风行动”、“和谐职场”、“充分就业社区”和“路径”服务紧密结合,实现了“零就业家庭”100%的再就业。
(三)责任明确,服务到位。
一是积极兑现再就业扶持政策。2006年,全市各级财政共安排再就业专项资金达2380万元,兑现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专项资金补贴970.01万元,享受补贴人数达15300人次。其中:社会保险补贴298.59万元,享受补贴3821人;就业困难人员岗位补贴27.9万元,享受补贴279人;职业培训补贴245.89万元,享受补贴4906人;职业介绍补贴56.76万元,享受补贴4926人;自谋职业扶持金232.8万元,享受补贴1164人;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补贴108.07万元,享受人数204人。投入劳动力市场、社区平台建设资金859.68万元,进一步完善就业服务基础建设。工商部门减免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工商注册登记费、管理费、集市贸易市场管理费等共214.99万元,享受人数1009人;地税部门减免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税务登记工本费6.68万元,税收521.7万元,惠及人数4848人;国税部门减免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税务登记工本费3.84万元,惠及人数2544人。全市共为14家企业办理税收减免优惠94.69万元,其中,地税减免优惠63.69万元,国税减免优惠31万元。
二是部门联动,共促就业。通过建立联席会议、联合年检制度和部门联动,全市呈现了共同促进就业再就业的工作局面。市工商、地税、国税、卫生等部门为下岗失业人员开辟“绿色通道”,确保下岗失业人员和企业及时享受税费减免优惠扶持政策。市财政局根据新一轮就业政策需要,在财政预算中安排就业再就业专项资金1150万元(一定3年),确保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落实。市编办、市财政局积极指导蓬江区、新会区及时为新增20个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机构落实编制经费。市总工会充分发挥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作用,组织培训市直企业下岗失业职工118名,成功介绍57名下岗失业职工实现再就业。市妇联妇女再就业服务中心安排下岗妇女再就业60754人次。市民政局2006年在全市新设60个福利彩票投注站中,鼓励投注站业主招用下岗失业人员。目前,投注站安排就业人员120名,其中下岗失业人员40多人。市国资委切实把好企业改制和职工分流安置关,严格控制失业人数。
三是落实免费培训,提高就业技能。根据2006年市建立对有再次培训愿望的“4050”人员给予二次免费培训的制度,全市共组织下岗失业人员6508人参加再就业培训,其中参加首次培训的“4050”人员有1579人,参加再次培训的有321人,培训后推荐就业4080人。为鼓励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各市、区积极组织创业培训工作,全市共有667人参加创业培训,其中培训下岗失业人员637人,经培训后有204人成功创业,并带动1035人就业,201人实现自谋职业。此外,全市以高级技工学校、就业训练中心为依托,积极组织开展高技能人才培养,2006年组织高技能培训2107人,经培训考核合格的有1597人,其中获得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的有1228人,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资格的有369人,较好地完成了省下达的目标任务。
三、办好人大议案,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
2006年,全市各级政府为办好市人大《关于加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的议案》,实行层级抓落实和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使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稳步推进。
(一)调整领导机构,实行统筹部署。
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立城乡统筹就业相适应的工作机制,市政府及时将“农村富余劳动力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程领导小组”、“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领导小组”合署,成立 “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16个增加到35个,加强工作的统筹,实行统一部署,加快了农村劳动力资源开发,促进农民工各项工作上新台阶。
(二)加大资金投入,落实免费培训政策。
2006年,全市共筹集转移就业培训专项资金601万元,其中,蓬江区50万元,江海区41万元,新会区80万元,台山市30万元,开平市100万元,鹤山市130万元,恩平市20万元。市财政、劳动保障部门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力度,采取按进度进行补贴,有效推进了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此外,争取省级财政资金资助750万元,并对财力较为困难的恩平市、台山市给予重点支持,确保免费培训补贴政策兑现落实。
(三)履行工作职责,完成各项培训任务。
2006年,各市、区围绕解决农民工工作问题,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着力抓好“三大”培训工作。
一是抓转移就业培训,促进农民增收。2006年,全市共组织农村富余劳动力参加转移就业培训34872人,培训后转移就业27678人,转移就业率79.37%。按最低工资标准计算,每年增加农民工收入1.93亿元。二是开展农村青年技能培训,推动技能就业。为贯彻《广东省百万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程实施方案》和《江门市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程实施方案》,各市、区认真组织实施农村青年培训工作。2006年,各市、区均以农村新成长劳动力为主要对象,以劳动预备制和就业前技能培训为特色,组织未能升上高一级学校就读的农村青年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全市共21250名农村青年参加了职业技能培训,转移就业20290人,培训后就业率达95.82%。三是组织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力争稳定就业。2006年,为贯彻国务院、省政府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各市、区按照《江门市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计划实施方案》,积极实施外省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计划。一年来,全市组织21140名农民工参加技能提升培训。按照“政府、用人单位、个人”共同投入的机制,全市共投入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补助资金400多万元,并对承担培训任务的企业和培训机构给予补贴。
(四)创新工作思路,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
为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各市、区按照市劳动保障局制定的“百企扶百村”工作方案,通过选择农村劳动力资源丰富、劳务输出基础较好的村、镇,开展百家企业与百个村(居)结对共建活动,有效地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和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作,促进农村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就业。目前,全市共有108家企业与125个村结对。通过实施“百企扶百村”就业工程,使3174名农村富余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达到既调动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积极性,帮助农民实现增收,又及时为企业输送劳务人员,满足企业用工的需求,实现了促进就业和解决企业用工急需的“双赢”目标。开平市积极开展“百企扶百村”活动,由劳动保障局一名主管副局长带队,多次深入到各个乡镇企业进行用工情况调查,发动企业积极与村委会结对,建立稳定的劳动力供需关系。至2006年底,新会区、开平市、鹤山市已落实了“百企扶百村”结对帮扶工作,共有84家企业与93个村委会签订了劳务合作协议书。新会区根据当地实际,积极发动企业与村委会开展结对帮扶工作,已帮扶农村富余劳动力1035人实现转移就业,同时为用人单位解决了用工需求。
(五)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根据市人大议案的办理要求,各级政府把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作为一项“民心工程”,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关心农民转移就业、增加农民收入的良好氛围。全市共印制宣传资料96720万份,分别派发到用人单位和农村劳动力手中,使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家喻户晓,深入民心。开平市充分利用深入镇开展现场招聘会时机,设立咨询服务台,接受群众咨询9000多人次,派送宣传资料15000多份,并在专场招聘会中设立转移就业培训服务摊位,现场为应聘的农村劳动力提供报名、填表、照相、复印、发放培训券等一条龙服务;台山市通过在电视播放政策宣传广告、劳动保障政务网和派发宣传手册的方式进行宣传,并利用组织企业劳资人员参加劳动保障知识学习班的时机,积极向用人单位宣传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同时,采用送培训下乡的形式,方便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参加转移就业培训。
四、存在问题
对照粤府办[2006]61号和江府办函[2006]72号文,我市部分地区和部分企业就业再就业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
(一)台山市、恩平市没有及时兑现培训券,影响了承担转移就业培训定点机构的积极性。少数定点培训机构培训设备设施相对简陋,未能适应职业技能培训的需要。
(二)部分企业缺乏全局意识,缺乏社会责任感,只注重生产和利润,不重视员工素质提升,对职业技能培训认识不足,职工教育培训经费投入不到位。
(三)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蓬江区、恩平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尚未按照“六到位”、“八统一”的要求构建,人员编制还没有具体落实,人员经费尚未纳入财政全额拨款。
(四)台山市就业专项资金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经费拨付不到位,落实专项资金机制不健全。
五、2006年就业再就业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考评结果通报
(一)2006年就业再就业工作考评结果。
经各市、区自查及市考评检查组复查评定,各市、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考评分数如下:新会区97分、开平市97分、蓬江区94分、江海区94分、恩平市94分、鹤山市93分、台山市90分。
(二)2006年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考评结果。
经各市、区自查及市考评检查组复查评定,各市、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的考评分数如下:蓬江区98分、江海区98分、新会区98分、开平市98分、鹤山市95分、恩平市95分、台山市94分。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三月二十五日
(采集:赵岚 编审:叶海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