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江门市关于实施
技术标准战略的意见的通知
江府办[2007]43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江门市关于实施技术标准战略的意见》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质监局反映。
二○○七年五月十四日
江门市关于实施技术标准战略的意见
创新能力中的有效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广东省实施技术标准战
略“十一五”规划》和《关于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江府[2006]31号),
现就我市实施技术标准战略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市场为导向,紧紧围绕“工业强市,民资外资富市,科教立市,环境优市,和谐兴市”五大发展战略,坚持自主创新,全面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发挥政府推动作用,增强全社会标准化意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共同参与标准化活动,充分发挥技术标准联结技术创新与市场、联系产业和社会的重要作用。促进科技成果的标准化、产业化和国际化,使我市的技术特点和优势更多体现在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中,提高我市的产业水平和综合竞争力,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企业主体原则。企业是研制和实施标准的主体,也是实施技术标准战略的受益者。要积极引导、扶持企业强化标准化意识,以立足全国、走向国际的战略眼光,制订规划,加大投入,根据各自发展阶段,扎实开展技术标准基础工程、提升工程和创优工程,循序渐进,不断提高企业标准化水平。鼓励支柱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链重点骨干企业形成技术标准联盟,加大自主知识产权标准研制力度,尽快形成优势产业技术标准。
2、坚持自主创新原则。技术是标准的基础与核心,标准是技术的结晶和市场应用形式。技术创新的最终表现形式是技术标准的创新。要积极推动企业和科研机构建立研发与标准化同步的工作机制,将自主知识产权融入技术标准,加速自主创新的核心技术转化为技术标准,增强核心竞争力,抢占市场制高点和主动权。
3、坚持与国际接轨原则。要积极推动企业特别是中小民营企业自觉瞄准国际市场,及时跟踪和分析国际标准,加大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采用力度,通过消化吸收再创新,形成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标准,提升企业应对和消除国际贸易技术壁垒的能力,促进企业更好地参与国际竞争。
4、坚持与品牌建设结合原则。技术标准是品牌建设的基础。要坚持以技术标准为核心,辅以管理和工作标准,着力打造品牌的核心价值,培育品牌的成长根基,保障品牌的稳定推进,巩固品牌的永久地位。
5、坚持政府推动原则。推进和实施技术标准战略是提升区域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手段,也是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优化,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对标准化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扶持推进力度,完善标准化工作运行机制,为实施标准化战略提供良好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建立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对外开放、与国际接轨的标准化工作体系和管理体系;建立以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特色产业为主导的技术标准体系;建立以政府宏观管理和政策为引导、企业为主体、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为技术依托、中介技术服务机构为桥梁的技术标准研究、制定、推广实施体系,建立完善的技术标准支撑服务体系;建立“政府推动、市场引导、以企业为主、与国际相接轨”的新型技术标准管理体制与运行体制;建立专利技术与技术标准相互促进、相互转化的机制;建立适应我市实际需要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应对和防范体系,防范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培养一支素质高、能力强的技术标准人才队伍,培育一批企业成为实施技术标准的主体,建立一个较为完善的技术标准服务平台体系。到2010年,力争使我市技术标准成为经济、贸易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
加快我市工业强市的进程,推动名牌带动战略的实施,推进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简称“采标”)工作的步伐,到“十一五”末期,我市主要工业的重点产品采标率达到80%以上;我市企业获采标认可和采标标志产品数不少于200项;拓宽采标范围,将产品标准采标延伸到管理标准、工作标准和其他技术标准采标。同时,推动企业在节能降耗、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农产品质量、公共安全等方面实施采标;将名牌产品评定、产品免检、技术改造、技术引进、政府采购、工程建设招标、科技项目立项、科技奖励等与采标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将采标工作纳入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全过程。
力争在我市设立一批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或分技术委员会(TC/SC)以及广东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推动我市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行业协会实质性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把我市特色产业、优势产业的技术创新提升为技术标准。
引导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将开发的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与专利纳入技术标准和优势产业领域企业联盟标准,并积极申报国家或行业标准。鼓励开展与重大科研项目配套的技术标准可行性、标准体系、检测方法和标准效益预测等研究工作。加强产业研发政策、知识产权政策和技术标准政策的协调,走"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国际化"的道路,以此提高产品核心竞争力和促进相关产业化进程。
依托全省技术标准信息服务平台和标准化信息管理系统,加快我市技术标准数据库的开发和运用,建立技术标准服务平台,实现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
依托全省WTO/TBT应对和防范体系,初步建立与江门主要出口产业相配套的技术贸易措施应对和防范体系。
以标准化为技术支撑,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推动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着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提升农业整体素质和效益。要加大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培育力度,走“公司+基地+农户+标准化”的发展道路,带动千家万户农民进市场、闯市场,增加农民收入。60%以上的江门特色农产品制定品种、质量和生产标准,建立适应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各环节需要的农业标准体系;全面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切实开展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积极创建农业类名牌产品,实行农业标准化绩效评价。
开展技术标准战略试点工作,创建“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推广工作,全面推行《企业标准体系》,建立覆盖企业技术产品标准、管理标准、工作标准的企业标准体系。
在第三产业中积极推广和实施标准化管理,并结合我市服务行业的特点,制定我市的服务行业标准。
采取多种措施,增强全社会技术标准意识,使政府和企业领导在WTO新形势下决策能力和决策水平普遍提高,企业相关人员的技术标准知识得到普及。
三、实施技术标准战略主要任务和分工
(一)加快建立我市技术标准体系,促进江门特色产业、优势产业的发展。
1、充分利用好国家标准委扩大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我省即将要设立广东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有利契机,争取能在江门市设立一批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及秘书处(TC/SC)和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发挥这些平台的作用,争取更多的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话语权”和主动权。
2、要逐步建立和完善技术标准研制专家库,重点跟踪摩托车、纺织、金属制品、造纸、食品、家电、建材等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技术标准研制情况;建立与江门市的全国TC/SC委员联系渠道,充分发挥TC/SC委员熟悉TC/SC运作规则和了解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动态的优势,通过会议、论坛、培训等形式发挥江门市的全国TC/SC委员的作用;建立有效工作机制,鼓励、引导和帮助企业、科研单位、高等院校、行业协会参与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的制定,使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能更多地反映出江门主要产业的技术优势和特点。
3、加快提升我市企业知识产权的创造、利用、管理、保护以及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能力,建立专利技术与技术标准相互转化、相互促进的机制,推动自主创新与技术标准的融合,使之真正成为抢占产业制高点的武器。
上述工作由市质监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知识产权局共同承担。
(二)大力加强农业标准化工作,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重点抓好我市大宗农产品质量等级标准、品种标准和农艺技术规范以及农药残留限量标准的制订,建立我市农业标准体系。积极创建国家、省、市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通过示范推广,带动广大农民按标准组织生产,推动我市农业产业化的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和农业增效。大力推进农产品名牌战略,积极创建农业类名牌产品。把推行农业标准化、开展GAP认证与创建品牌农产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等工作结合起来,积极引导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者树立品牌意识。力争创建一批按标准组织生产、在国内具有竞争优势的江门特色农业名牌产品。到“十一五”末期,制修订一批具有江门特色的农业地方标准和创建一批起示范带动作用的国家、省、市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上述工作由市质监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海洋渔业局共同承担。
(三)建立技术标准数据库和服务支撑体系,为企业和社会提供相关信息服务。依托全省技术标准信息服务平台和标准化信息管理系统,加快我市技术标准数据库的开发和运用,建立包括高新技术标准数据库、支柱产业标准数据库和特色农产品标准数据库在内的技术标准信息网络平台和公共检测服务体系,重点抓好摩托车、食品、麦克风、五金卫浴、纺织服装等技术标准服务平台和检测体系、实现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
上述工作由市质监局、市科技局、市信息产业局共同承担承担。
(四)依托全省WTO/TBT应对和防范体系,条件成熟或条件许可时成立TBT/WTO通报咨询研究中心江门分中心,初步建立与江门主要出口产业相配套的技术贸易措施应对和防范体系,搭建体系所需的信息收集、反馈、调查、分析、研究及咨询系统,为跨越或打破国外技术壁垒提供理论依据和技术支持。
1、逐步建立主要出口产业的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和WTO/TBT的跟踪渠道;
2、开展对主要出口产业的国际、国内标准水平的对比研究,建立标准跟踪、研究成果通报交流机制和技术壁垒预警机制;
3、建立联合应对机制。
上述工作由市质监局、江门检验检疫局、市外经贸局、市农业局、市海洋渔业局等部门共同承担。
(五)引导企业建立标准体系,全面提升标准化管理水平。企业要主动加强标准化建设,自觉遵守标准化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强制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鼓励制定高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企业内控标准;积极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以创建“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活动为载体,推广应用旨在提高生产、经营效率的标准化技术,并逐步建立完善的企业标准体系,每年在我市支柱产业中选择一批有一定基础的企业开展“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确认工作。依托标准化技术机构和社会团体等中介组织,为企业提供咨询服务,通过示范、培训和论坛等形式指导企业用好标准化技术。培育一批具有典型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的样板企业,全面提升企业的标准化工作水平。
上述工作由市质监局、市知识产权局、市卫生局共同承担。
(六)加强标准化管理和监督。在全市范围内继续巩固消灭无标生产的成果,并采取有力措施消灭无标生产;引导、帮助、监督企业生产,使其产品质量稳定符合技术标准的要求;建立技术标准管理平台,掌握技术标准研制情况和企事业单位使用技术标准的动态情况,建立技术标准管理部门与使用单位的相互联系、协调机制,为整体推进技术标准战略打下基础。
上述工作由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经贸局、市文广新局共同承担。
(七)开展循环经济标准化工作。〖HTF〗做好循环经济标准体系的研究工作和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工作,抓好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单位的标准化工作。通过试点参与制定一批适合循环经济模式发展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以及企业标准。
上述工作由市经贸局、市质监局共同承担。
(八)推进服务业标准化,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围绕省政府《关于加快我省服务业发展和改革的意见》(粤府[2005]1号)和《江门市服务业发展“十一五”规划》提出的目标,分别启动旅游业、房地产业、文化产业、居民服务业、现代物流业等产业的相关基础标准、管理标准、服务质量标准的研究、制定和推广、实施工作。
上述工作由市质监局、市旅游局、市房产局、市文广新局、相应的行业协会共同承担。
(九)建立江门市技术标准评审专家库。〖HTF〗以我市现有的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TC/SC)委员为基础,在我市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高等院校、行业协会中发掘和培养标准化方面的人才,建立江门市支柱产业、特色行业技术标准评审专家库和江门市WTO/TBT通报咨询研究专家库。
上述工作由市质监局承担。
(十)建立人才培训和交流合作机制,创造良好的实施技术标准战略的资源环境。
1、建立标准化人才培训机制。各市(区)政府部门、科研院所、企业、中介组织要结合各自实际,整合教育培训资源,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为企业培养实干型的标准化技术人才,建立标准化专业队伍。
2、加强指导,促进联合。依托行业协会、专业镇、产业集群区域引导同行业者增进交流和合作。逐步在条件成熟的行业中建立标准联盟,在此基础上研制体现江门特点和优势的联盟标准。
3、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鼓励企业加强对外交流,积极参加国际、国内的标准化活动,在参与标准化活动中吸收经验、提高自己。建立与相关行业特别是摩托车、纺织、金属制品、造纸、食品、家电、建材等支柱产业的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乃至国际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沟通、合作渠道。
上述工作由市人事局、市教育局、市质监局、各行业协会共同承担。
四、实施技术标准战略的具体措施
(一)建立江门市实施技术标准战略联席会议制度
建立江门市实施技术标准战略联席会议制度。由市分管领导为召集人,市质监局、市科技局各一位负责同志为副召集人,成员包括市财政局、市经贸局、市信息产业局、市知识产权局、市外经贸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海洋渔业局、市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旅游局、江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部门负责人等。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设在市质监局),负责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各项具体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落实。市质监局、市科技局共同负责技术标准战略实施的总体推进工作,协调并处理战略实施工作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建立技术标准“通报制度”、“信息沟通制度”和“进出口安全制度”等。充分调动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中介机构等社会各方的积极性,联合推动技术标准战略的实施。各市(区)也要相应成立领导机构,推动本级的技术标准战略实施工作。
(二)发挥优势,全面启动
结合我市产业优势全面启动实施技术标准战略。摩托车、纺织、金属制品、造纸、食品、家电、建材等支柱产业及各高新技术企业应带头实施技术标准战略,促进优势产业升级;各行业协会、科研、检测等中介组织要通过讲座、培训、合作和提供技术咨询等方式积极指导企业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各专业镇(街道)应切实做好本镇(街道)专业产业的标准化工作,结合区域内产业集群优势,根据实际情况组织企业建立“标准联盟”,联手制定“联盟标准”,提高专业产业效率及市场竞争力。
(三)加强宣传发动,不断增强全社会标准化意识
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及新闻媒体要把技术标准宣传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广泛宣传实施技术标准战略的重要意义,营造实施技术标准战略的良好氛围;加大对技术标准知识的普及和宣传力度,积极举办多场面向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中层以上干部(尤其是企业领导)的标准化讲座,使他们深入了解标准化的内涵和国内外标准化的形势;组织好每年“科普、科技周”、“世界标准日”等活动,丰富论坛、学术交流、公众普及等不同层面的宣传讨论内容,提高技术标准普及与宣传的档次和影响力,着力提高全社会(尤其是企业)对实施技术标准战略重要意义的认识,形成全社会重视标准化的环境和风气。
(四)培育中介机构
积极推进技术标准的中介服务体系建设。要积极鼓励、引导相关科研院所建立技术标准科技服务中介机构,鼓励与技术标准相关的标准研制、检疫检测、计量、认证认可等机构的发展。各级质监部门、科技部门应大力推动技术标准中介机构的发展,积极引导采用市场化运作方式为企业提供技术标准服务,共同构建技术标准中介服务体系。科研机构和检测机构要利用在自主创新和标准研制方面的优势加强合作,共同发挥推动自主创新与技术标准融合的排头兵作用,引导企业积极开展技术标准的研制;咨询服务机构要积极向企业提供标准、技术法规、合格评定以及标准化技术的应用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帮助企业不断提高标准化水平。
(五)设立实施技术标准战略专项资金,强化技术标准的政策导向作用
要将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工作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建立和完善相应的激励机制,制定相关政策,加大引导、扶持和政策倾斜力度,促进技术标准战略的实施。设立江门市实施技术标准战略专项资金,制定实施技术标准战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企业在科技开发计划、国家重点工程项目和政府采购方面给予扶持;对可上升为技术标准的专利技术,在知识产权的奖励和扶持方面予以倾斜;建立市级技术标准奖励制度,对在技术标准的研制、推广应用中做出突出成就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对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制、修订单位给予资助。对标准数据库、检测体系、WTO/TBT应对和防范体系的建设和人才培训进行资助,鼓励对外参加标准化交流、合作和研讨,充分调动社会各方实施技术标准战略的积极性。
(采集:赵岚 编审:叶海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