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07年江门市今冬明
春防火工作方案的通知
江府办[2007]120 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市今冬明春防火安全工作,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07年江门市今冬明春防火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江门市今冬明春防火工作方案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刻吸取福建“10·21”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教训,根据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防止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为目标,深入贯彻实施消防法律法规,从“人民生命至上,火灾隐患必除”的高度出发,全面排查和整治火灾隐患特别是重大火灾隐患,全力以赴推进各项防火工作,切实提高全社会防控火灾的意识和能力,确保今冬明春消防安全。
二、组织领导
我市今冬明春防火工作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市消防联席会议负责具体组织、协调、指导和督查工作。有关协调、联络等日常工作,由市消防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消防局)负责,各成员单位配合。
各市、区政府也要相应加强领导,主管领导要亲自抓,切实把今冬明春防火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三、任务和目标
今冬明春防火期从
四、工作重点
(一)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的发生。各地要充分发挥公安、监察、教育、卫生、文化、旅游、城管、建设、规划、工商、消防等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沟通配合,建立起联席会议、联合执法等制度,形成坚决消除火灾隐患的执法网络。冬防期间,各级政府要至少组织开展两次以上的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有关部门、行业系统每半月开展一次检查,各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坚持每天进行巡查。
同时,各地还要进一步开展好三个专项整治行动。一是要立即开展“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吸取福建“10·21”特大火灾教训,各级政府要按照公安部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统一部署,把“三合一”及类似场所消防安全整治纳入今冬明春消防工作的重点,与推进“一畅两会”消防专项行动紧密结合起来,制定整治方案,切实摸清底数,坚决依法整治,坚决防止“三合一”火灾隐患死灰复燃。二是要持续推进“一畅两会”消防专项整治行动。各级政府要结合“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整治行动,对“一畅两会”消防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一次“回头查、再整治”,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地段、重点场所的排查整治,防止出现整治场所遗漏和不彻底问题。对现阶段已排查出但尚未整改的“三小”场所,必须加快整治进度,确保在
(二)大力加强基础性消防工作力度,切实提升社会面防控火灾的能力。一是要加强城市社区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各级政府要坚持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切实把城市社区、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和平安建设的重要内容,进一步落实“五项基本”建设,即基本组织、基本制度、基本队伍、基本设施、基本教育建设,不断提高城市社区和农村抵御火灾的能力。二是要加强城镇消防规划、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今年是全省为期两年落实《广东省消防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的第一年。其中城镇消防规划、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以及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是硬任务、硬指标。根据《2007年度消防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2007年底前,各市、区中心城区、中心镇(重点镇)消防规划要全部完成;各中心镇、重点镇要全部建立专(兼)职消防队;各镇(街道)要有10%的村(居)委会成立具有基本消防装备的义务消防队。三是要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各级政府要积极发展专兼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积极发展消防保安、消防协管员力量,并抓好业务培训和管理,提高灭火救援能力,确保一方平安。
(三)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营造今冬明春消防工作的良好氛围。各地要根据今冬明春消防工作特点,紧密结合消防宣传“五进”活动,在全省范围内掀起声势浩大的今冬明春消防宣传攻势。一是要深入开展以“关注安全,关爱生命”为主题的“119”消防月宣传活动,深入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影响深远、效果明显的主题宣传,掀起消防宣传高潮,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消防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二是要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社会齐抓共管、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宣传格局。要大力推动各行业主管部门、各系统开展针对性强的消防宣传活动;要动员宣传、新闻、广电等媒体主管部门,落实消防宣传职责,督促相关主流媒体开展广泛深入的舆论宣传;要通过电视、报刊、广播、互联网络等主流媒体和移动通信等渠道,集中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常识,提高各企事业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要把消防宣传向农村乡镇,向个体、私营企业延伸,切实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防范意识,有效提高全社会抗御火灾的能力。三是要及时曝光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和典型火灾案例。要畅通消防安全隐患举报渠道,及时受理群众对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并依法查处。四是要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教育培训。要按照有关消防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重点工种人员的培训,确保完成对全省消防自动系统操作人员培训的任务。要指导、督促各行业、各单位加强内部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切实提高火灾防范能力。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动今冬明春防火工作深入开展。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今冬明春消防工作的领导,把消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要按照全省第六次消防安全责任人会议的要求,明确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的责任,建立起自上而下、全面覆盖的防火工作责任网络。要完善消防联席会议制度,经常听取消防部门的工作汇报,认真研究消防安全形势,及时解决消防工作存在的问题。各级领导要亲自抓落实,不能只停留在会议部署、印发文件上,要带队深入基层督促检查,加强分类指导,帮助基层解决问题,以确保各项消防安全措施真正落到实处。要积极动员和组织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构筑“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政府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加强本系统、本行业的消防工作监督管理,开展防火、灭火、逃生自救等消防安全常识教育培训,落实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整改火灾隐患。社会各单位要依法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不断规范和加强单位内部的消防安全管理,建立和落实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机制,切实提高单位自身防范火灾事故的能力,确保生产、经营的各个岗位和全部活动的防火安全,防止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
(二)强化督察检查,确保冬防工作顺利开展。今冬明春防火工作期间,各地要适时组织有关部门组成督导组,针对不同阶段的消防工作,突出督导重点,逐级对本地区消防工作开展督促检查,推动落实冬春防火措施。要向社会公布火灾隐患举报受理单位和举报电话、信箱、电子邮件地址,鼓励群众和社会各单位从业人员举报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行为和火灾隐患。各地要落实消防工作专题报告制度,加强信息反馈。各有关部门也要派出工作组,抓好本系统、本行业的消防安全检查,自上而下开展督导检查,形成工作合力,保障消防安全。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会同有关方面,对本地区消防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市政府会适时派出工作组赴各地检查今冬明春防火工作开展情况。
(三)落实责任追究,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地要把今冬明春消防工作作为年终消防安全责任制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对落实今冬明春消防工作的要通报表扬,对部署不力、检查不落实、隐患整改不到位的要通报批评。对发生的火灾事故,要迅速组织公安消防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及时查明火灾原因,分清责任,坚决做到事故原因没有查清楚不放过、责任人员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要切实落实火灾事故责任倒查制度,严格责任追究。凡因工作失职或工作不到位导致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要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四)加强执勤备战,提高灭火救援的水平和能力。今冬明春防火期间,各级公安消防队伍要进一步加强管理,保证人员在岗在位,要确保消防车辆和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时刻做好“打恶仗、打硬仗”的准备,要加强灭火第一时间出动力量,力争打早、打小,减少火灾造成的损失。各类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要及时维修保养所配备的器材装备,有关地方政府和单位要为其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公安消防机构要对其开展经常性业务指导,确保一旦发生火灾事故时能够拉得出、打得赢,切实承担起火灾扑救的任务。城市供水部门要加强对消防水源的检查,确保水源充足。通信部门要加强通信线路维护,确保消防通信畅通。
(五)及时反馈信息。各地、各部门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加强信息交流,及时上报重要情况和突出问题。各地、各部门的阶段性工作总结请分别于
(采集:赵岚 编审:叶海林)




粤公网安备 440703020006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