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门市2007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
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情况的通报
江府[2008]7号
市直有关单位:
2007年,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江门市委、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江发[2007]10号)和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职责,为我市稳定低生育水平,较好地完成人口计生各项任务作出了积极贡献。现将我市2007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情况通报如下:
一、市人口计生局、市教育局、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市监察局)、市人事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妇联、市委宣传部、市卫生局、市农业局、市信息产业局等12个单位,全面完成本单位计划生育任务和人口计生综合治理职责,成绩显著,被评为“江门市2007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先进单位”。
二、市总工会、市劳动保障局、市建设局、市民政局、市房产局、团市委、市科技局、市工商局、市国资委、市经贸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统计局、市外经贸局、江门广播电视台、市发展改革局等15个单位,较好地完成本单位计划生育任务和人口计生综合治理职责,被评为“江门市2007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达标单位”。
三、市中级人民法院由于对人口计生工作不够重视,人口计生管理责任制不够落实,管理松懈,出现本单位干部政策外生育情况,2007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不达标,予以通报批评,评先评奖实行“一票否决”,单位负责人及分管领导一年内不得评先评奖。
希望受表彰单位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创佳绩;被批评单位要提高认识,端正态度,认真查找存在问题,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进行整改,尽快扭转落后局面。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对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人口计生层级管理责任制,真抓实干,齐抓共管,为全面提高我市人口计生工作水平作出应有贡献。
江门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二月十八日
(采集:赵岚 编审:叶海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