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江门市2008年建筑节能工作计划的通知
江府办[2008]41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江门市2008年建筑节能工作计划》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建设局反映。
请各责任单位(责任单位有多个的,排第一的为牵头单位)在各项工作的完成限期到期后10天内将落实情况书面交市建设局整理汇总后报市政府。
二○○八年五月十二日
(采集:赵岚 编审:叶海林)
2008年07月31日出版
关于印发江门市2008年建筑节能工作计划的通知
江府办[2008]41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江门市2008年建筑节能工作计划》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建设局反映。
请各责任单位(责任单位有多个的,排第一的为牵头单位)在各项工作的完成限期到期后10天内将落实情况书面交市建设局整理汇总后报市政府。
二○○八年五月十二日
(采集:赵岚 编审:叶海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