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市农业局关于开展我市粮食高产
创建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江府办[2008]65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市农业局《关于开展我市粮食高产创建活动的工作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农业局反映。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七月三日
关于开展我市粮食高产创建活动的工作方案
市农业局
为进一步增强我市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促进粮食生产持续稳定发展,保障粮食有效供给,按照农业部和省农业厅的统一部署, 2008年我市开展粮食高产创建活动。为切实做好此项活动有关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强化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依靠科技进步,稳定粮食面积;主攻单产,提高品质,节本增效;通过高产创建,树立典型,辐射带动,推进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全面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带动粮食单产大幅度提高,确保粮食安全。
(二)目标任务。2008年,在全市建立2个省级粮食高产创建示范县(市、区),每个示范县(市、区)选取一个示范点(分别为台山市都斛镇和恩平市沙湖镇);建立5个市级粮食高产创建示范县(市、区),分别在新会区、台山市、开平市、恩平市、鹤山市各选1个镇建立示范点。通过开展粮食高产创建活动,力争示范点粮食单产有较大提高,实现水稻单产较前3年平均单产提高10%以上,辐射带动粮食高产创建示范镇粮食总产量较前3年平均增长5%以上。
二、工作原则
(一)三级联创,以县为主。粮食高产创建活动实行市、县(各市、区)、镇(街道)三级联创,以县(各市、区)为主的原则,由县(各市、区)负责具体落实。
(二)突出优势,科学选点。突出粮食生产比较优势,高产示范点应具有区域代表性,要求以行政村为单位实施,市级示范点生产规模连片面积应达2000亩以上。
(三)严格管理,规范运作。加强粮食高产创建活动考核评估办法、测产验收和示范点建设规范管理,细化实施方案和操作规程,推动粮食高产创建活动有序开展。
(四)集约资源,合力推进。整合各类支农惠农政策和农业资源,科技先行,部门协作,积极吸纳农业科研、推广专业人才,提高粮食高产创建科技能力。
三、实施内容
(一)推广优良品种。结合示范县(市、区)建设,大力推广粮食作物高产创建主导品种,同时结合良种推广补贴项目实施,将高产创建活动与良种推广补贴相结合,并通过统一供种方式,使示范区良种覆盖率达到100%。
(二)集成高产技术。建立和完善高产栽培技术体系,加强高产高效栽培技术的集成推广,推进规模化经营、标准化生产、产业化发展,强化重大病虫草鼠害防控工作,减少粮食生产生物灾害损失,提高生产效益,增加农民收入。
(三)推进机械化生产。示范推广机械化生产技术,加强配套农艺措施的研究与推广,促进农机与农艺有机结合,提高粮食生产作业效率和种植效益;建立和完善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提高农机服务的组织化程度。
(四)建设现代标准农田。重点推进现代标准农田建设,以科技提高粮食单产,强化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努力使基本农田达到“田成方、渠相通、路相连、旱能灌、涝能排、渍能降、机能进、物能运、土肥沃、产出高”的标准,稳定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各市、区人民政府要制订和细化实施方案,落实各项措施,广泛宣传发动,根据省农业厅制定的测产验收、考核评估等办法,规范各项工作。
(二)组织实施。各地结合今年早、晚造生产情况,选择示范点和主推品种,做好技术指导和服务,加强田间管理等工作,举办粮食高产创建活动培训班,组织现场观摩和交流。开展粮食生产调研与指导,组织开展测产验收抽查工作,适时举办“粮食高产创建记者行”专题宣传活动。
(三)测产验收。根据早、晚造生长周期,各地分别在6月和11月开展两次测产验收工作。各市、区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对各类示范点生产基本情况开展自测和预评估,并将自测和预评估结果及时上报市农业局,再由市农业局对自测和预评估结果进行汇总后组织专家进行复测,将复测情况报告省农业厅。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区要成立粮食高产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全面统筹部署各项工作。同时设立粮食高产创建活动专家组,统筹开展粮食高产技术指导、培训和测产验收等工作,确保领导到位、措施到位、督导到位。
(二)加大建设力度。良种补贴、现代标准农田建设等发展农业和粮食生产资金要适当对粮食高产示范点倾斜扶持,支持开展良种示范、技术等工作;要争取配套一定的资金,用于良种引进、技术培训、示范宣传推广、验收等工作;对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扬,调动其生产积极性,推动活动顺利开展。
(三)做好总结和宣传。根据粮食高产创建活动开展情况,总结成效和经验,尤其是总结组织方式、技术措施等,为推进农业生产发展提供经验。各地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大力宣传粮食高产创建活动的政策措施、成功经验和实施效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为推动粮食高产创建活动开展,请各市、区人民政府于
(采集:赵岚 编审:叶海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