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建设现代产业体系的实施意见
江府[2008]41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汪洋同志视察我市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现代产业体系的决定》(粤发[2008]7号),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优化升级,提高经济整体素质和综合竞争力,将我市建设成为珠三角一体化先进制造业的重点发展区和珠三角新的经济增长极。根据《中共江门市委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产业优化升级,发展现代产业体系的决定》(江发[2008]12号)精神,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强化产业规划布局,明确现代产业体系发展方向
(一)抓紧制定全市建设现代产业体系3年规划(至2011年)和8年规划(至2015年)。加强产业规划与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主体功能区规划的衔接,调整完善促进产业优化布局的相关政策,打破行政区划界限和城乡二元结构,促进生产要素有序流动和产业合理布局。此项工作由市发展改革局、市经贸局牵头,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和各市、区政府配合。
(二)合理规划产业布局。充分发挥规划引领发展的“龙头”作用,利用我市的区域优势、临海优势、直购电试点优势,积极构建“四大产业带、五大产业基地、十大主体产业”的发展格局。在先进制造业方面:装备制造业到2011年,总产值超900亿元,年均增长20%;到2015年,总产值超过1600亿元,年均增长16 %。电子信息制造业到2011年产值超过400亿元,其中绿色(半导体)光源产业产值达到60亿元;到2015年产值超1000 亿元,年均增长19%,其中绿色(半导体)光源产业产值达到125亿元,年均增长20%。石化中下游产业到2011年总产值超400亿元,年均增长16%;到2015年总产值超700亿元,年均增长16%。现代能源产业到2011年电源总装机容量668万千瓦,其中新建成投产328万千瓦;到2015年电源总装机容量1350万千瓦,其中建成新投产682 万千瓦。在优势传统产业方面:造纸及纸制品业到2011年总产值达到135亿元,年均增长17%;到2015年总产值达到244亿元,年均增长16 %。食品加工业到2011年产值达130亿元,年均增长14%;到2015年产值达235亿元,年均增长16%。纺织化纤服装业到2011年产值达520亿元,年均增长13%;到2015年产值达941亿元,年均增长16%。材料工业到2011年产值达110 亿元,年均增长12%;到2015年产值超200亿元,年均增长16%。在现代服务业方面:要把金融、物流、信息服务、科技服务、商务会展、文化创意等生产性服务业作为现代服务业发展的重点,到2011年实现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40%以上,现代服务业在服务业增加值中的比重达55%以上;到2015年实现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45%以上,现代服务业在服务业增加值中的比重达60%以上。在现代农业方面:以质量效益为导向,实现全市农业增加值到2011年突破100亿元,到2015年突破200亿元的目标,加快推动我市由农业大市向农业强市转变。此项工作由市发展改革局、市经贸局牵头,市科技局、市文广新局、市农业局、市旅游局、市信息产业局、市金融办和各市、区政府共同负责。
二、加大产业载体建设力度,夯实现代产业体系发展基础
(三)抓好核心园区建设。整合全市工业园区,重点发展好市高新区、江沙工业走廊、银洲湖开发区、鹤山工业城、广海湾开发区。各核心工业园区要明确主体产业,形成产业特色和规模效应。此项工作由市高新区管委会和各市、区政府负责。
(四)抓好省级产业转移园区的规划建设。要把开平翠山湖、恩平米仓园区按省“一区两园”的布局要求,规划、建设成高水平的省级产业转移工业园区。此项工作由市经贸局和开平市、恩平市政府负责。
(五)抓好载体建设用地工作。积极开展“三旧”(旧城区、旧厂房、旧村庄)低效用地清查工作,采取土地置换等形式缓解招商用地矛盾。做好山坡地、滩涂以及围海造地开发利用的具体实施方案。此项工作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
三、加强产业招商,增强现代产业体系发展后劲
(六)创新招商引资方式方法。加强与各地商会、行业协会、台协、工商联的沟通联系,充分发挥招商“顾问”、中介组织的作用,广泛挖掘社会招商资源,积极引进国内外大型企业集团特别是世界500强企业。密切关注国内大企业尤其是国资委下属中央企业在华南地区的战略布点,积极引进一批对推动我市产业优化升级具有重要意义的大项目。此项工作由市经贸局、市外经贸局、市台湾事务局、市工商联等单位负责。
(七)采取合作共建、利益共享办法加快招商载体建设。积极推进与省信息产业厅共建国家电子信息制造业基地工作。建立与香港四大厂商会(香港工业总会、香港中华厂商联合会、香港中华总商会、香港总商会)招商引资联系制度,充分发挥四大商会的桥梁作用,引导港资企业向我市转移。加强与深圳在制造业引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以及物流业等方面的合作,与深圳市共建珠三角一体化先进制造业示范园区,定向承接深圳的产业转移。此项工作由市外经贸局、市经贸局、市信息产业局等单位负责。
(八)加强现代服务业、文化创意产业和旅游业的招商工作。出台加快港澳服务业进入我市的先行先试措施,重点加强与港澳在金融服务业和旅游业上的合作。此项工作由市经贸局、市文广新局、市旅游局和市金融办负责。
(九)抓好山海合作和异地发展。积极引导企业按功能区落户,加快推进产业集聚,提高产业集群发展水平。此项工作由各市、区政府负责。
四、加强产业重点项目建设,打造现代产业体系发展的新增长点
(十)在发展先进制造业方面,着力推进汽车零部件、绿色(半导体)光源、银洲湖纸业等产业基地,国家摩托车检测中心、广天机电工业研究院、华南精细化工研究院等产业技术服务平台,以及华泰纸业、春晖股份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信义玻璃、丽得LED、富华重工、艾默生精密空调等重大项目建设。此项工作由市经贸局、市外经贸局、市科技局、市信息产业局等部门和相关市、区政府负责。
(十一)在发展现代服务业方面,着力推进银湖湾游艇休闲度假区、川岛旅游综合开发、恩平美林温泉小镇、华鸿物流、高宝隆物流等重大项目建设。此项工作由市旅游局、市经贸局和相关市、区政府负责。
(十二)在发展现代能源产业方面,着力推进台山核电站、台山电厂二期、双水发电厂、台山川岛风电场、新会崖门电厂等能源项目建设,大力开发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逐步提高清洁能源比重。此项工作由市经贸局、市发展改革局及相关市、区政府负责。
五、加速传统产业升级改造,提升现代产业体系发展的竞争力
(十三)大力推动自主创新。围绕造纸及纸制品业、食品加工制造业、化纤纺织服装业、金属制品及建材业等传统产业,组织实施一批关键共性技术重大专项,建立健全专业镇和特色产业基地的技术创新服务体系。充分运用以信息技术为代表的现代科学技术,进一步加快传统产业的升级改造。加强现有省级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建设,有条件的省级工程技术研发中心要争取升格为国家级工程技术研发中心。中小企业要加强与大学和科研机构联姻,形成密切的技术依托关系。鼓励多种形式的产学研合作和产业技术联盟,扶持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积极申报设立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十四)推进名牌带动战略。大力推动“以质取胜战略”、“质量兴市”和“质量兴企”工作,将其纳入“工业强市战略”。加强标准化技术服务平台建设,扶持专业镇发展。加强对企业质量监督和帮扶,指导企业夯实质量、标准化、计量基础,提高质量和标准化管理水平。加速推动我市市场体系与国际接轨,全面提高我市工业产业的市场竞争力和整体综合实力。建立技术标准战略专项资金;积极引导企业参与各类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研制;建立和推行“联盟标准”;加大农业标准化实施力度。此项工作由市质监局、市财政局、市经贸局、市科技局、市工商局、江门检验检疫局和各市、区政府负责。
六、优化产业政策,为现代产业体系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十五)制定和落实产业政策。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扶持主体产业、核心工业园和重点项目的产业政策,从财政税收、融资担保、人才培养引进、成果转化等方面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完善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协调机制,整合财政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投向自主创新企业和关键领域,统筹安排科技三项经费、技术改造资金、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专项扶持资金,在支出重点上向发展现代产业体系的重点项目倾斜。此项工作由市财政局、市经贸局、市科技局、市金融办和各市、区政府负责。
(十六) 多渠道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想方设法向中央、省争取产业优化升级和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等方面的专项扶持资金。各市、区要统筹和整合现有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三项费用、扶持企业上市专项资金等政府专项扶持资金,在支出重点上向发展现代产业体系的重点项目倾斜,并引导社会投资流向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优先发展产业。加强政银企合作建设,每月为一个市(区)举行一次项目推介活动,积极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对现代产业体系发展重点项目和高端产业给予贷款支持。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导向作用,优先采购经过生态设计或通过环境标志认证的企业的产品和绿色光源等高效节能产品。此项工作由市委政研室、市经贸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和各市、区政府负责。
(十七) 着力扶持重点项目。完善土地供应政策,优先安排对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有重大推动作用的项目用地,重点支持符合条件的优势产业、重点企业、骨干项目发展,着力提高土地单位面积投入产出比。此项工作由市国土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局及各市、区政府负责。
(十八) 继续优化投资发展环境。为企业提供“高效、廉洁、周到、便捷”的服务,在办事效率上再“提速”,在各种收费上再降“门槛”,全力打造投资成本“洼地”和优质服务“高地”,力争经过七年努力,把我市打造成为珠三角综合营商成本最低的城市。依据相关规定认真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规范各种规费收缴程序,完善收费监管机制,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优先保障符合产业导向的大型工业企业用电需求。高度重视《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的劳动关系处理问题,协助企业规范劳资关系、稳定劳动队伍,帮助企业渡过调整转型的困难时期。此项工作由市经贸局、市监察局、市物价局、市劳动保障局及市总工会负责。
(十九)加快培养高素质产业人才队伍。加强企业人才的培训,建立健全有利于企业创新人才成长的激励机制。按照紧缺急需和业绩优先原则,争取五年内引进属于科研和生产第一线的高层次人才400名以上。此项工作由市人事局和各市、区政府负责。
七、加强组织领导,为现代产业体系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十) 建立领导机构,实行目标责任制。建立由市发改、经贸、外经贸、财政、科技、信息产业、农业、国资、旅游、金融等部门组成的市发展现代产业体系联席会议制度。把现代产业体系建设的重大项目和有关工作纳入市政府年度考核目标。各市、区要结合实际,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和机制,指导、协调和推进本地现代产业体系的发展。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意见》,抓紧制定出台具体的落实措施。此项工作由相关部门和各市、区政府负责。
(二十一)加强督办,严格考评。根据省落实科学发展观政绩考评办法和《江门市县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科学发展观评价指标体系年度考核评价试行办法》的要求,探索建立反映现代产业体系建设水平、符合江门实际的统计指标、监测体系和考评制度,并将考核考评结果作为领导班子考核和领导干部选拔、奖惩的重要依据。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江门市委办公室、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的意见》(江办发〔2008〕12号),坚持以“作风建设满意服务”活动为突破口,切实抓好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的落实,为发展现代产业体系提供良好的软环境。此项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市信息产业局和各市、区政府负责。
(二十二) 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每年召开一次全市建设现代产业体系现场会,交流各地各部门建设现代产业体系的成效和经验。各新闻媒体要加强舆论宣传,形成有利于推进我市建设现代产业体系的社会氛围。此项工作由市委宣传部和各市、区政府负责。
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将贯彻本实施意见的具体措施于
江门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十月二十四日
(采集:赵岚 编审:叶海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