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年全市就业再就业和农村劳动力转移
就业培训目标责任制考评情况的通报
江府办[2009]29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农村劳动力转移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及市人大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议案办理的要求,市政府于2009年2月中旬组织三个考评检查组,通过“听(工作汇报)、查(台帐资料)、会(座谈会)、看(实地察看)、访(电话访问)”等五个环节步骤,对各市、区2008年就业再就业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进行了检查和考核。考评小组认为,各级政府把就业再就业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并纳入主要考核目标,通过认真落实工作目标责任制,就业再就业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达到了既定目标要求。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检查考评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就业工作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全市新增就业岗位52952个,完成省目标任务105.9%;全市安置城镇劳动力和下岗失业人员47584人,完成省目标任务122.01%;全市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3026人,完成省目标任务108.07%;全市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56%内,比既定的目标低0.74个百分点;全市积极推进小额担保财政贴息贷款工作,落实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人数为147人,贷款金额为294万元。贷款人数和贷款金额两项指标均处于全省前列。
(二)农村劳动力转移取得新突破。
全市组织农村劳动力培训42645人,完成目标任务106.61%,培训后转移就业35232人,培训后就业率达82.62%;全市组织农村青年技能培训31698人,完成省下达任务117.4%,培训后就业率达91.11%;组织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24164人,完成省下达任务121%。组织高技能人才培训3866人,其中高级工培训3255人,技师培训611人,分别完成目标任务的217%和122%。
(三)就业困难群体再就业明显提高。
全市组织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6688人,经培训实现再就业4711人,培训后再就业率达71%;组织创业培训1731人,超额完成省下达的工作目标任务,培训后成功创业864人,创业成功率达50%。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部门联动,落实各项扶持政策。
各级政府积极贯彻落实城镇登记失业一年以上人员享受再就业优惠政策,进一步扩大再就业扶持对象范围。全市为3236名符合条件的城镇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就业困难人员发放了《再就业优惠证》。各部门加强沟通联动,采取督办督查措施,促进了新一轮再就业优惠政策全面落实。工商、地税、国税等部门在落实就业优惠政策方面工作到位,通过座谈会听取企业和下岗失业人员反映意见,普遍感到满意并给予好评。2008年全市下岗失业人员享受各项再就业优惠补助补贴人数达66574人次,其中享受社会保险补贴13793人次,含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9862人次; 享受就业困难人员岗位补贴145人;享受免费培训补贴5275人;享受职业技能鉴定补贴15422人;享受免费职业介绍补贴31015人;享受自谋职业扶持金补贴777人;享受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补贴147人;工商部门减免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工商注册登记费、管理费、集市贸易市场管理费等862人;卫生部门减免下岗失业人员行政性收费共38078人;地税部门减免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税务登记工本费和税收共1873人;国税部门减免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税务登记工本费共392人。
(二)大力实施“千企扶千村”就业工程,促进农民转移就业。
各级政府全面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的决定》和《江门市实施千企扶千村就业工程工作意见》,推进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取得了新成效。2008年4月,江门市政府与各市、区政府签定了促进农民转移就业目标责任书,明确责任,落实目标任务,并将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纳入党委政府主要考核内容。各市、区也将目标任务分解下达到镇(街道)、村。全市建立了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市、县(区)、镇(街道)、村”四级工作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全市组织1050个村(居)委会与1296家企业建立结对帮扶劳务合作关系,并签订了劳务合作协议书,大力组织实施“千企扶千村”就业工程,创新农民转移就业工作,以村企结对破解农民转移就业难题。全市建立“千企扶千村”就业工程劳动力转移就业试范点60个,落实村(居)委会就业联络员1067人。对有转移就业愿望、有劳动能力的农业富余劳动力登记率达100%,培训率达100%。市劳动保障局、市妇联、市农业局联合组织,分7批对全市各村(居)委会就业联络员进行政策业务知识培训。全市全年共组织38226名农村劳动力参加了免费培训,培训后转移就业29942人,实现了“培训一人、转移就业一人、脱贫一户、提高一家收入”的工作目标。
(三)进一步健全制度,完善就业服务体系。
一是统一发放使用《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规范就业、失业备案登记工作,进一步消除城乡就业差别和就业歧视。截至12月底,全市已为44.3万名城乡劳动者发放了《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其中,本市农村劳动力99656册,外市农民工176848册,手册发放量名列全省第三位。二是开展“一对一”就业跟踪服务,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尽快实现就业。全市有7916名就业困难人员接受了就业援助服务,成功实现再就业的有6995人。三是畅通劳动力信息发布渠道。以职介中心为依托,建立省、市、各市(区)、镇(街道)、村五级联网的劳动力市场网络,每天发布上百条以上的招工信息,并把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发布纳入“农村信息直通车”平台建设规划。四是健全就业联络员队伍。各村(居)委会均建立就业联络制度,指定1人为就业联络员,全面负责本村农民转移就业的宣传、报名、推荐就业和统计上报工作,健全了农村就业服务网络。
(四)迅速采取措施,积极应对经济形势变化对就业影响。
截止2008年底,受金融危机影响,全市共有255家企业关闭或停工,涉及员工人数32870人。其中,本地城镇居民9356人、本地农村劳动力8347人、外省农村劳动力15167人。为应对经济形势变化对我市就业造成的影响,各级政府高度重视,迅速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应对。一是落实减负政策,保经济、保企业、保就业。根据市政府《关于应对当前经济形势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的意见》(江府〔2008〕45号),全市劳动保障部门迅速行动,采取降低企业的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缴费费率,对企业招外来人员减半收取流动就业人员调配费、免收《外国人就业证》、《台港澳人员就业证》工本费等措施,帮助企业减负;对吸纳失业人员就业,符合江府〔2008〕61号规定条件的企业,给予相应的社会保险补贴、岗位培训补贴和税收减免。二是成立机构跟踪服务,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依托市人力资源市场、就业训练中心和各基层劳动保障事务所服务平台,随时为关闭停产企业员工开展推荐就业和培训服务,并通过举办劳务招聘会、劳务集市为失业人员搭建就业服务平台。三是建立预警机制,应对突发事件,稳定就业局势。各地成立应急领导小组,制定应急预案,加强企业用工情况调查,落实企业裁员备案制度和信息上报制度。四是落实专项资金安排,绩效明显,及时兑现了培训政策,支持基层平台建设经费。五是大力促进创业就业,实现创业带动就业。2008年,全市大力组织开展SYB创业培训,经培训后成功创业864人,实现自谋职业348人,带动就业岗位1582个。
三、存在问题与整改要求
2008年考评结果反映,全市就业再就业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虽然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一是促进就业、创业、落实优惠扶持政策仍有不足之处,如鹤山市2008年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缓慢;新会区“千企扶千村”就业工程宣传未普及到村(居)委会;除蓬江区、江海区外,其余市、区兑现村(居)委会推荐就业服务补助和就业联系员津贴不够及时。二是落实省“五个一”工程工作未达标,如江海区尚未建成综合性职业培训基地,公共实训基地建设资金未落实。三是省下达的工作目标任务没有全部完成,如开平市使用发放《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未达标;台山市、鹤山市、恩平市未能完成高技能人才培训目标任务。对2008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市、区要进行认真分析和查找原因,并在2009年4月底前完成整改工作,于5月6日前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市劳动保障局(市就业、农民工作承担单位),经综合整理后报市政府。对整改工作不到位,整改措施不落实的市、区,市政府实行问责督办。
四、考评结果通报
经各市、区自查及市考评检查组复查评定,各市、区就业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目标责任制考评分数如下:
(一)2008年就业再就业工作考评结果:
蓬江区98分、新会区98分、恩平市98分、江海区97分、台山市96分、开平市95分、鹤山市95分。
(二)2008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考评结果:
恩平市99分、开平市98分、蓬江区97分、江海区97分、新会区97分、台山市96分、鹤山市96分。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四月三日
(采集:赵岚 编审:叶海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