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2008年度外贸工作
先进单位的决定
(2009年4月29日)
江发〔2009〕8号
2008年,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对外贸工作的领导,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大力开拓国际市场,有效化解和克服各种困难,外贸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全市进出口贸易总额131.5亿美元,增长6.91%,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为表彰先进,进一步提高我市对外贸易发展质量,市委、市政府决定对在去年外贸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予以表彰。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厉,团结拼搏,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再创佳绩。
市委、市政府号召,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向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学习,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努力实施《珠江三角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工作部署,继续解放思想,扩大对外开放,全面提高江门开放型经济水平,不断开创我市对外贸易发展新局面。
附:
2008年度江门市外贸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一、对外贸易贡献奖
(一)一等奖:蓬江区、新会区、恩平市。
(二)二等奖:江海区、鹤山市。
二、一般贸易出口奖
江门市大长江集团有限公司、台山市金桥铝型材厂有限公司、江门外贸集团有限公司、江门市千洋贸易有限公司、江门市中港宝田摩托车实业有限公司、广东大冶摩托车技术有限公司、开平市中贸进出口有限公司、台山市新宁贸易有限公司、江门市中林贸易有限公司、开平市利德信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三、一般贸易进口奖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市新会华贸发展有限公司、江门谦信化工发展有限公司、鹤山市中物再生利用有限公司、鹤山市申达工贸有限公司、江门市富事达进出口有限公司、江门市华创贸易有限公司、江门市新会区飞马进出口有限公司、江门市康侨药业有限公司、新会德华切片有限公司
(采集:赵岚 编审:叶海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