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江门产业转移工业园
产业准入标准的通知
江府办[2009]50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根据省环保局的意见,并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修订《江门产业转移工业园产业准入标准》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印发江门产业转移工业园产业准入标准的通知》(江府办[2008]123号)同时废止。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五月二十一日
江门产业转移工业园产业准入标准
江门产业转移工业园由恩平市米仓工业园区和开平市翠山湖工业园区组成,以“一区两园”模式建设全省示范性产业转移工业园,特制订产业准入标准。
一、入园项目
入园项目主要发展电子信息、五金机械、纺织服装等无污染或轻污染的高效、低能耗产业,严格控制水污染型行业的企业入园,严禁重污染行业的企业入园,严禁引进排放含有有毒物质和一类污染物的项目。
二、入园项目工艺要求
入园项目须采用清洁生产工艺和设备,单位产品的能耗、物耗和污染物的产生量、排放量应达到国内国际先进水平。凡违反国家产业政策、不符合规划和清洁生产要求,可能造成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的建设项目,一律不得进园建设。
三、入园项目使用清洁能源
工业园优先使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以及电能等清洁能源。供热锅炉近期燃用的燃料含硫率须控制在 0.8%以下,并配套运行高效脱硫除尘装置。
四、入园项目需做好固废综合利用
完善固体废弃物的分类、收集、回收利用和储运系统,落实妥善的处理处置措施。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立足于“资源化、减量化、再利用”原则做好综合利用和循环回收。危险废物的污染防治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对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
五、重点引进的主导产业
江门产业转移工业园设定3个重点引进的主导产业:电子信息产业、五金机械产业和纺织服装产业,根据《广东省产业转移区域布局指导意见》,两个园区实施错位发展。电子信息产业恩平园区重点发展视听设备类电子电器,开平园区重点发展电子元器件;五金机械产业恩平园区重点发展通用机械及基础件,开平园区重点发展石化机械等专用机械;纺织服装产业(不含漂染等重污染环节)只由开平园区发展,重点发展服装面料、服装和服饰。
(一)电子信息
1.视听整机及零部件;
2.通信设备及器材;
3.现代办公设备,自动化设备;
4.麦克风电声器材;
5.电子元器件和电子功能材料;
6.电脑整机及零部件;
7.电子玩具;
8.家用电器。
(二)五金机械
1.汽车、摩托车零部件;
2.通用机械及其模具、夹器;
3.石化专用机械;
4.环保设备;
5.医疗设备;
6.卫浴五金件;
7.五金铸、锻件;
8.阀芯、管件、密封件及配件。
(三)纺织服装
1.高档服装面料;
2.服装;
3.服饰及辅料;
4.非织造布;
5.纺织机械。
六、禁止进园产业
(一)电镀工业(包括电解);
(二)纺织印染工业(包括漂染);
(三)火力发电;
(四)建材;
(五)钢铁及有色金属;
(六)石油化工;
(七)制革工业;
(八)纸浆工业;
(九)农药工业;
(十)废金属、塑料、纸张的二次污染转嫁工业;
(十一)有色金属、黑色金属冶炼和放射性矿产项目;
(十二)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企业。
(采集:赵岚 编审:叶海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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