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广东省义务
教育均衡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江府办[2009]65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省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广东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09〕26号)转发给你们。为进一步推进我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现教育公平,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意义
一直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教育事业的发展,切实把教育事业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解决好区域内义务教育发展不均衡的问题,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也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教育公平、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各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摆在重要位置,作为进一步提升义务教育整体水平的发展战略。要按照粤府办〔2009〕26号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市、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工作规划、具体实施方案和工作措施,优化配置教育资源,促进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在经费投入、师资配备、设施设备、管理水平、教学质量等方面相对均衡,切实加快推进区域内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
二、抓住重点,落实措施,切实解决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问题
(一)进一步加快中小学布局调整。以镇(街道)为单位、以农村为重点,加大对中小学教育资源整合力度,加快布局调整步伐。集中力量办好镇中心小学和规模较大的片完全小学。同时,积极探索联村办学模式和把小学高年级学生逐步引导到镇或片中心学校集中上学的办学模式。着力推进寄宿制学校建设,研究解决上学路途较远学生的交通问题。做好城镇新建居民区与配套学校同步建设规划,切实解决好城镇部分学校学位紧缺和大班额等问题。
(二)全面推进中小学规范化学校建设。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加快推进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建设工作的通知》(粤教基[2008]110号)、《关于印发<广东省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标准(试行)>的通知 》(粤教基[2006]92号)的要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建立“一校一案”制度,全面推进中小学规范化学校建设,到2010年,全市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达到100%。
(三)积极探索新的办学模式。鼓励和支持具有优质教育资源的公办学校与薄弱学校联合办学,扩大优质资源。积极探索一校多区办学模式,引导镇(街道)域内乡镇中心小学或规模较大的片完全小学将邻近村小学或教学点纳入本校统一管理。
(四)大力开展中小学校结对帮扶活动。大力推进城市学校与农村学校、优质学校与相对薄弱学校的结对帮扶,不断完善帮扶机制,以优质学校带动其他学校的共同发展。
(五)继续推进初中教育质量建设工程。把初中教育质量工程建设向深层次推进;稳步推进初中教学质量评估工作,对全市所有初中学校进行教学水平评估,实施初中教学质量目标监测,以评估促进教学水平的提高和教学管理的规范,推进中小学校际之间教育教学质量均衡发展。
(六)着力推动特色学校建设工程。按照整体规划、分步实施、专题研究、逐步提高的思路,推动特色学校创建工作,促进学校内涵发展,为学校的可持续发展积蓄能量和拓展空间。
(七)大力推进教育信息化工程。不断完善市基础教育信息网和各市、区教育信息网,建立区域间教育教学资源共享平台,实现教育教学资源共享。加快远程协作教学平台建设,推广“同步课堂”应用,通过网络让农村学生能分享城市优质教育。利用网络开展教学研究、师资培训和校际交流,以教学信息化创新课堂教学的基本模式,推动教育均衡发展。
(八)加快城乡学校教师均衡配置。强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教师配置的统筹力度,均衡配置中小学教师。按编制足额配备义务教育学校教师,配齐学科教师,在师资配置上对农村学校实行倾斜,保证教育教学的基本需要。按政策要求,依时妥善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的问题,稳步推进落实教师工资福利“两相当”。进一步加大师资培训力度,加强农村学校中小学校长和骨干教师的培训培养。建立教师交流制度,完善城乡教师、校长交流机制和教师结对帮扶工作,扩大对农村学校的支教范围。
三、明确责任,落实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责任。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行“分级负责,分级管理”的目标责任制。各市、区政府要承担起本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责任,研究和部署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及时解决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依法保障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建立和完善义务教育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加快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建设和城乡教育资源优化整合的步伐,切实推进区域内中小学校均衡发展。
(二)各相关部门通力合作,形成工作合力。各级政府要统筹规划,建立教育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协调机制。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的职能,切实承担和落实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职责,通力合作,共同推进本市、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三)加强督导检查。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机制,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作为各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基础教育工作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政府一把手对本市、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负总责。市将对各市、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并公布检查结果。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六月二十八日
(采集:赵岚 编审:叶海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