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江门市委 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江门市2009年上半年经济运行情况和
做好下半年经济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江发〔2009〕15号
各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副处以上单位: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上半年经济形势和做好下半年经济工作的建议》的通知〉的通知》(粤委发电〔2009〕25号)精神,为做好我市下半年经济工作,力争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现将《江门市2009年上半年经济运行情况和做好下半年经济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江门市委
江门市人民政府
江门市2009年上半年经济运行情况和
做好下半年经济工作的意见
今年以来,我市紧紧围绕“三促进一保持”的中心任务,认真落实国家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一系列政策,及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等措施,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经济运行出现了一些积极变化,部分经济指标降幅收窄或环比增长,结构调整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上半年,全市完成生产总值612亿元,增长6.3%;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278亿元,增长4.11%;固定资产投资202亿元,增长17.87%;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40.05亿元,增长4.89%;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64亿元,增长16%;外贸进出口总额49.26亿美元,下降22.93%;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939元,增长11.5%;农民人均纯收入3653元,增长6.8%。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为7.6:52.4:40.0。
虽然上半年我市经济运行出现了一些积极变化,部分经济指标降幅收窄或环比增长,结构调整取得了一些进展,但经济运行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部分经济指标增速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与年度预期目标差距较大;二是工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减弱;三是重点项目和房地产投资拉动力不足;四是外贸出口持续下滑。总体而言,全市经济发展困难依然较多,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必须密切关注,积极应对,及时化解。
下半年,我市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省委十届五次全会和市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下更大力气抓好“三促进一保持”工作,紧抓《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实施的有利契机,继续加大投资力度,推动重大项目建设,有效扩大消费需求,稳定外贸出口形势,努力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
一、狠抓重大项目建设,增强经济发展后劲
在当前出口下滑,消费需求难以大幅提高的情况下,要把“大投资大拉动”、“大项目促大发展、推动经济结构大调整”作为重要的战略方针,加强重大项目建设力度,使固定资产投资保持在较高的水平上。落实重大项目领导分工责任制,实行“每周一碰头、半月一检查”,每月通报重点项目建设进度,对未完成进度的重点项目责任单位和领导发出督办通知书,半个月后对进度仍不理想、工作仍不到位的,责成相关单位和责任领导限期解决。下半年,要重点推动轨道交通机车、神华集团大型煤炭储运项目、华泰纸业、彩艳芳纶、新会丰顺造船等一批大型工业项目。继续抓好广珠城际轻轨江门段、广珠铁路江门段、江珠高速公路北延线及江门至南沙高速公路、中开高速、江罗高速、鹤南西江大桥、西环路隧道等重大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积极配合做好广州南沙疏港铁路等项目建设前期工作,争取早日具备建设条件,年内动工建设。大力推进台山核电、台山电厂二期、新会双水发电厂热电联供机组、川岛风电等能源项目建设。积极配合做好与港珠澳大桥的规划衔接工作,加快推进台山深水港的规划建设。围绕建设珠三角宜居城市,创新开发建设模式,推进滨江新区大开发。
二、全面落实《纲要》,着力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一是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推动工业复苏回升。采取有力措施,全力推进支柱产业走出低位徘徊的局面。加强现代产业项目的策划和建设,大力扶持造船、光电、装备制造、新材料等新兴产业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二是加大自主创新力度,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作为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增长方式的中心环节来抓,以“双提升”(提升产业竞争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为重点,加强市高新区建设,加快“二次创业”步伐,推动其申报国家级高新区。抓住国家增值税转型改革政策和放宽信贷政策等机遇,整合我市扶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通过贴息和补助重点扶持一批有品牌、有市场、自主创新能力强的企业,扶优做强一批企业,促进产业升级。
三是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生产型服务业,促进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融合发展。重点抓好新会银洲湖、鹤山现代物流中心和南新区等现代物流基地建设,进一步完善江门市物流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本着“提升一批、改造一批、建设一批”的原则,加快专业市场建设,争取每个支柱产业都有一个配套的专业市场。加快金融保险、商务会展、信息咨询等服务业发展。
三、加强周边经济合作,提升竞争能力
充分发挥我市的区位优势,加强我市与珠三角核心城市及港澳在产业发展、共建技术创新产业化平台、交通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共建产业一体化示范园区等方面进行深度合作。借江门市产业转移工业园成功创建省级示范性产业转移工业园之机,积极落实我市与广州、佛山等市签订的合作协议,加快开平翠山湖、恩平米仓产业转移园区建设,打造示范产业园区,推动我市产业发展迈上新台阶。加强珠中江经济圈的合作,有效落实《推进珠中江区域紧密合作框架协议》,加强三市在产业上的对接,整合产业资源,合力打造珠江口西岸先进制造业基地。加强与港澳产业合作,共同推进产业园区建设与招商引资工作,主动择优承接先进产业转移。
四、积极培育市场,扩大消费需求
大力支持企业开拓城乡消费市场,全力办好摩博会、江门工博会,组织企业参加各种开拓内地市场的产品展销会。鼓励和扩大消费。狠抓家电、汽车、住房、旅游、信息五大消费。扎实推进“万村千乡”、“万巷千街”市场工程,积极开展“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家电以旧换新”工作,促进农村消费。迅速策划推进商品房用地措施,吸引房地产商投资,稳定房地产发展形势。大力发展社区商业,推进社区商业连锁化,完善和提高社区商业服务水平。大力推进旅游休闲产业发展,打造旅游精品项目和黄金路线。抓好3G投放市场的机遇,落实好与中国移动、电信、联通各项合作协议,积极搞好信息技术服务。贯彻落实各种强农惠农政策,鼓励发展“三高”农业和规模经营,增加农业经营收入。加快发展乡镇企业,鼓励农民自主创业,增加农民的非农收入。
五、采取有效措施,稳定外贸出口形势
落实各项外贸扶持政策,下半年财政安排约5000万元资金扶持外贸出口,在落实省对出口企业补贴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补贴力度,在省每出口1美元给予出口退税征退差3分钱资助的基础上,再增加2分钱,全力扭转外贸出口下滑形势,力争外贸出口有所增长。积极组织行业协会和优势产业集群参加意大利米兰国际摩托车展、澳大利亚国际食品展等大型专业展会,并对参展企业给予优惠政策。加快发展一般贸易,积极发动和协助有条件的民营企业申报进出口经营权,推动民营企业加快一般贸易出口。提高加工贸易发展水平,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注重培育重点出口企业,逐步培育一批大型外贸出口企业、优势工业出口企业和专业外贸出口企业。加快办理出口退税步伐,解决往年结转退税,支持出口企业的发展。
六、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增强科学发展动力
一是加快市区一体化进程。落实《推进市区一体化建设实施意见》,按照“由易到难、由内到外、求同存异、循序渐进”的工作思路,力争在供水供电、公共交通、医保一卡通、户籍管理等方面率先突破,确保今年市区一体化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二是深化审批制度改革。扎实开展好省创新审批方式试点改革。对决定要下放的权限要及时到位,下放的权限、减少的审批事项、取消的收费项目、精简的办事程序要向社会公开,让群众和企业及时了解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抓好农村综合改革。推进县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逐步落实“镇财县管”,加强县对财政的监管,建立健全农村公共财政体制和运行体制。在吸取省内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认真制定我市关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稳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七、建设和谐江门,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一是进一步改善民生。把保增长与有效增加就业紧密结合起来,着力抓好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健全创业和就业服务体系,落实鼓励和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各项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和创业带动就业;帮扶低保家庭、残疾人和退役士兵就业,确保完成全年安置城镇劳动力3万人的目标。深入推进“千企扶千村”就业工程,确保完成全年培训农村青年和农村富余劳动力4万人、转移就业3万人的目标。
二是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和社会保险的全市统筹。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扎实做好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加快廉租房建设,做好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
三是落实新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方案,扎实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
四是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加强市民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组织好新中国成立60周年系列纪念活动,加强社会主义爱国教育。抓紧创建教育强市冲刺工作,确保创建教育强市成功。抓好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整改,迎接中央文明办不定期的测评考核。
五是继续做好安全生产、防洪抗灾、食品药品安全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各市区及有关单位贯彻落实《意见》情况,请于9月30日前送市发展和改革局汇总后报市委、市政府。
(采集:赵岚 编审:叶海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