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江门市农村妇女增收致富支持行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江府办[2010]94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江门市农村妇女增收致富支持行动实施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妇联反映。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
江门市农村妇女增收致富支持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中发[2010]1号)、《印发<关于开展广东省农村妇女增收致富支持行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粤妇字[2010]16号)及广东省农村妇女增收致富支持行动工作会议精神,扶持我市妇女学好文化技术,带动农村妇女发展生产、增收致富,现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农村妇女增收致富支持行动工作会议精神,把农村妇女增收致富支持行动工作落到实处,要求在今后5年内,我市各有关部门共同整合技术、信息、培训、咨询、资金等资源,进一步提高农村妇女科学文化素质和科技创新能力,加强农村妇女劳动技能培训,重点扶持一批农村妇女专业合作组织及“妇”字号龙头企业的发展,培养一批农业生产妇女骨干和致富带头人,创建一批巾帼创业示范基地,辐射和带动更多农村妇女增收致富。
二、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
(一)提供学习培训服务支持,力促妇女素质技能提升和就业转移。
1.组建一支妇女学校教师队伍。整合部门技术资源,组建一支农村妇女学校教师队伍,通过科技下乡、科技直通车活动,定期到基层开展培训,各市、区财政要予以资金支持。
2.开展农村妇女劳动技能培训。各有关部门要将农村妇女培训列入农村培训工程指标体系,并加强与妇联的合作,每年组织开展多种内容和形式的劳动技能培训。各市、区每年组织农村妇女劳动力转移培训应不低于当地劳动力转移培训人数的40%,5年内要帮助80%的农村妇女掌握1-2门以上的实用技术。
(二)开展妇女小额担保贷款服务支持,解决妇女创业发展资金瓶颈问题。
1.加大妇女小额贷款的宣传力度。要切实发挥妇联的组织优势、宣传优势和阵地优势,开展广泛的政策宣传,发动和引导妇女参与小额贷款工作。
2.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加强沟通联系,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定期召开碰头会,及时解决妇女小额贷款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财政部门要做好财政贴息资金、奖补资金和担保基金管理工作,确保资金及时到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做好妇女小额贷款审核管理工作,提供贷前创业基础培训服务。金融工作部门、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要协调指导好经办金融机构、担保公司落实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做好小额担保贷款发放管理工作。妇联要做好妇女贷款登记工作,全程指导妇女完成贷款申请,跟踪项目实施情况。
3.建立奖励机制。对基础管理工作扎实、贷款管理工作尽职、推荐贷款回收率达到93%以上的妇联组织,纳入现行小额担保贷款奖励机制,按照当年新推荐贷款额度计算适当的比例安排奖励资金,用于当地各级妇联组织的工作经费补助。
(三)提供科技指导和资金支持,培育树立示范组织和带头人。
1.培育一批“妇”字号农业产业化组织。通过技术支持、资金扶持、组织引导等措施,鼓励、发动和推荐农村妇女建立或参加农业专业合作组织、农村专业合作社、农村种养专业大户、农产品流通大户等农业产业化组织,以便农村妇女在组织中共享信息、技术,共担风险,提高生产水平。采取试点先行,按照边发展、边规范的原则,研究制订有关优惠政策,5年内在全市范围内培育约20家“妇”字号农村产业化组织。
2.培养一批种养女能手。整合当地农技学校、妇女学校、农业技术推广站和农村信息直通车等资源,以种养先进技术、良种良法、规范化生产管理等知识为主要内容,重点培训一批有种养基础和经营能力的农村妇女。全市每年培训100名以上种养女能手(其中蓬江区、江海区不少于10名,其余市、区不少于16名),集中培训时间每期不少于5天。
3.创建一批巾帼创业示范基地。围绕优势产业,着力培育、扶持发展规模较大和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妇”字号基地。每年选拔一批具有规模化生产和创业能力的优秀女能手,在资金、技术和农业保险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和优先扶持,每年市妇联联合农业部门树立7个(各市、区各1个)“政府+企业+基地+农户”的巾帼创业示范基地,并在此基础上培植1个以上的省巾帼农业示范基地。农业、海洋渔业、科技等部门的技术管理人员及妇联每年至少组织到基地走访一次,了解创建情况,对种养面积、品种、成效等方面进行跟踪,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好的做法,提出指导性建议,帮助解决具体问题。
(四)提供妇女健康服务支持,为妇女的发展提供良好保障。
1.加大对妇女健康知识的宣传。妇联、卫生、人口计生等部门要联合开展专题宣传活动,通过专题讲座、发放宣传资料、设立健康传媒显示屏、开办专栏等方式大力开展妇女健康内容的宣传工作。
2.开展关爱妇女健康行动。根据我市实际,制定江门市妇女健康行动计划,设立妇女“两癌”(宫颈癌、乳腺癌)普查普治专项经费,每年组织妇女开展检查,通过宣传、健康教育和“两癌”定期检查等方式,提高“两癌”的早诊早治率。探索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多部门协作、区域医疗资源整合、全社会参与的妇女“两癌”防治工作机制,推动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纳入新农合,以减轻农民负担。
(五)提供妇女扶贫助困服务支持,改善提高妇女生产生活条件。
1.加大对“单亲特困母亲”的援助力度。做好单亲特困母亲的调查摸底,掌握有关数据和情况,争取把单亲特困母亲的子女读书、疾病救治等援助项目纳入社会保障体系。继续开展“单亲特困母亲安居房”援建工作,不断改善单亲特困母亲的生活环境。
2.帮助妇女通过生产自救脱贫致富。对单亲特困母亲就业给予政策倾斜,给予创业培训补贴,开辟贷款绿色通道,鼓励她们通过小额贷款等扶持政策进行自主创业。免费为农村单亲特困母亲提供种子、技术、信息、培训,组织带动她们通过生产自救走出困境。
3.搭建妇女共建互助平台。建立援助单亲特困母亲家庭志愿者帮扶机制,改善贫困妇女的生活状态。各级妇联要积极做好宣传和牵线搭桥工作,发动城镇“巾帼文明岗”、“三八红旗集体”或“三八红旗手”、女企业家与农村妇代会、妇女学校、农村妇女结对子,开展送科技、送文化、送设备、送服务、送温暖活动,同时鼓励更多的女企业家吸纳农村妇女就业。各市、区每年建立5个以上帮扶对子,促岗村、企村结对帮扶。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HTF〗建立江门市农村妇女增收致富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由市政府联系妇联工作的副秘书长担任召集人,市妇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局、市扶贫办、市林业局、市海洋渔业局、市卫生局、市人口计生局、市民政局、市金融局、人民银行江门市中心支行等部门各指定1名分管领导担任成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妇联,承担具体工作;各成员单位指定1名联络员负责工作协调和联系,定期收集工作情况和信息,上报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加强沟通协调。〖HTF〗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对照职责分工,发掘各自的资源优势,齐抓共管,保障相关工作任务的落实。尤其是各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与配合部门的沟通协调,齐心协力完成工作任务。
(三)加强检查督导。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落实分工责任,对工作实施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督导,推进工作任务的落实。对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并总结好的工作经验和做法,及时上报联席会议办公室。
附件:江门市农村妇女增收致富支持行动责任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