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1月25日出版
关于废止《江门市事业单位职员
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
江府办函[2010]193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江门市事业单位职员招聘暂行办法》(江府〔2004〕42号)已不再适用,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予以废止,自公布之日起停止执行。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