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深化我市与东盟战略合作意见的通知
江府办[2010]108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关于深化我市与东盟战略合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市外经贸局牵头,会同有关单位,结合工作实际,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十月十四日
关于深化我市与东盟战略合作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和《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与东盟战略合作的指导意见》(粤办发〔2010〕15号)精神,加快我市经济国际化进程,做好全面对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工作,现结合我市实际,就深化与东盟战略合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树立全球视野和战略思维,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东南亚国家联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为指导,积极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人民政府与东南亚国家联盟秘书处合作备忘录》,以解放思想和改革开放为动力,抢抓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成的重大机遇,创新工作机制,搭建合作平台,拓宽合作领域,提升合作水平,加强与东盟各国在产业、能源、科技、教育、文化等领域的合作,全面提升我市的国际竞争力。
(二)基本原则:坚持以政府推动,市场先导,企业为主体;坚持互利共赢,平等协商;坚持先行先试,创新发展;坚持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坚持循序渐进,重点突破;坚持长期合作,共同发展。
(三)主要目标:到2012年,力争我市与东盟的进出口贸易明显增长;扩大我市自主品牌产品出口;重点行业摩托车、家电、服装、轻纺、建材、家具、不锈钢制品等优势产品对东盟各国的出口额进一步增大;积极参与中国—东盟的经济贸易合作,带动我市企业到东盟投资,加快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对东盟各国特色产品的进口明显增长,交流合作取得新突破;旅游合作有新的拓展和更大成效,与东盟在农业科技等领域开展广泛的合作。到2020年,我市与东盟各国的合作更深入发展,使我市的开放型经济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产业国际竞争力明显增强。
二、深化与东盟合作的工作重点
(一)积极推动我市企业到东盟投资。
选择政局稳定、投资环境较好、经贸合作基础好的国家,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引导和支持我市具备条件和实力的企业到东盟投资。特别是推动摩托车及汽车零配件、服装、纺织、家具、鞋类、不锈钢制品、能源等一批有成熟技术和富余生产能力的企业到东盟投资,开展境外加工贸易,促进我市的产业结构调整,并带动设备、零配件、原材料等出口,鼓励企业抱团走进东盟,拓展企业和产业发展空间。同时,加强与东盟等国开展会展、物流业、分销、教育等服务业领域合作,推动我市服务业走出去,为投资和贸易合作提供配套服务。
(二)加大对东盟重点国家招商引资的力度。
东盟的五个老成员国(新、马、泰、菲、印尼)资本、技术密集型产业有较好的基础,尤其是新、马两国拥有比较充裕的资本和成熟的技术,具有较强的对外投资能力,是目前东盟成员国对我省投资较多的国家。今后要重点吸引新加坡的电子信息、造纸,马来西亚的汽车、电子、机械制造等企业来我市投资,兴办一批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的企业,促进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升级,从单一引擎向双向引擎转换。重点推进江门高新区、新会开发区、广海湾、产业转移园四大工业开发园区,以及国家火炬计划新材料产业基地鹤山园区、台山新宁工业园、江门先进制造业江沙示范区等核心工业园区的建设发展,使其成为全市工业发展的主要载体,并举办大型招商会,针对东盟国家开展招商活动,借全球经济复苏的契机,推动服务业招商引资。
(三)不断扩大进出口贸易规模。
充分利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低税率的优惠政策和中国—东盟博览会的平台,扩大双方进出口贸易规模。根据我市产业发展和群众需求,积极扩大进口东盟国家的农产品、水果、煤炭等资源能源性产品。充分发挥我市在珠三角中的区位优势和物流条件,把我市建成东盟产品进入广东市场的重要枢纽。鼓励我市具有比较优势的摩托车、纺织服装、鞋类、家电、家具、五金制品等优质特色产品扩大对东盟的出口,积极开拓越南、老挝、缅甸、柬埔寨等新兴市场。加大支持自主知识产权和自有品牌产品的出口力度,在东盟国家树立“江门制造”的良好形象。
(四)搭建经贸合作及展示平台。
1.举办“江门—东盟企业‘商聚一会’”合作对接平台。邀请国内、东盟以及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政府官员、专家学者、企业高层、社会精英等各界人士,尤其是东盟地区的华商华侨代表,共同探讨我市与东盟经贸合作的发展方向,形成互动,扩大合作领域,创新合作方式。计划每年“走出去”在东盟地区举办一场“商聚一会”,次年“请进来”在我市组织举办一场“商聚一会”。以“走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我市企业家与东盟当地企业家、我国驻东盟各国参赞和当地政府官员的会面,全力推动我市与东盟各国建立更友好的交往和更紧密的经贸合作。
2.构建“江门制造”产品海外销售网络。进一步发挥我市海外侨胞众多的独特优势,扶持和逐步构建“江门制造”产品海外销售网络,完善布局结构,提升功能层次,推动商品城建设,充分发挥价格优势及品牌优势,将其打造成江门品牌产品在海外的展示、销售中心。支持企业到东盟重点市场设立销售子公司、产品分拨中心和售后服务体系,支持有实力的企业收购兼并带有销售渠道和品牌的境外企业,加快我市名牌产品和驰名商标产品开拓国际市场的步伐。
(五)加强农业开发合作。
发挥我市与东盟各国气候和生态条件相似的优势,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建立科技示范合作平台,以我市农业创新中心为平台,市果科所、农科所、农机推广站协助,鼓励有条件的农业龙头企业与东盟合作,建立农业种植或深加工示范园区;以我市农业部定点市场(江门市新会区水果食品批发市场有限公司、江门市白沙江南蔬菜禽畜批发市场、江门市水产水果冻品批发市场)为平台,构建我市与东盟农产品物流中心,延长农产品供应链。
加强与东盟在农业科技等领域的合作,建立完善科技合作示范基地,大力支持我市鸿豪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等率先与东盟合作企业,加快与马来西亚试管苗合作等高新农业项目,不断提高与东盟农业科技合作的水平。
(六)加强旅游合作。
加强与东盟在旅游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尽快签署双边旅游合作协议。充分利用世界文化遗产“广东开平碉楼与村落”及“侨乡新八景”等优势旅游资源,进一步拓宽旅游投资渠道,加强区域联合,与珠海、中山、香港、澳门等周边城市及粤西、广西有关旅游城市合作,设计包装面向东盟游客的旅游线路,借助粤西及广西、港澳国际旅游平台向东盟推介江门旅游资源。
开发东盟旅游市场,鼓励东盟旅游企业到我省开办独资或合资旅行社,不断扩大旅游合作规模;组织、引导本地旅游企业与东盟旅游企业在市场开发和旅游业务等方面形成合理、协调、规范的区域合作机制,鼓励企业间形成互惠互利、形式多样的合作,为东盟旅游企业的经营活动创造良好条件。
(七)建立双边友好关系。
我市于2009年与印度尼西亚泗水市正式签署友好交流合作纪要,缔结成为友好城市。我市将加强与泗水市合作,通过召开江门—泗水对口洽谈会等形式以泗水市为突破口打开东盟市场,为加强与东盟经贸合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八)充分发挥东盟地区华人华侨的作用。
促进东盟地区华人华侨社团与各国华人华侨的联系交往,建立从广泛联谊提升到发展经贸、旅游等方面交流与合作的平台。加强与东盟主要华人华侨社团的联系合作,为东盟地区华人华侨来粤旅游、观光、探亲、考察等提供便利。
着力打造好“世界江门青年大会”平台,以此推动海内外青年精英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深化构筑江门市侨商总会平台,高度重视和发挥东盟地区华商组织的地位和影响力,加强与东盟地区重要华商组织的沟通联系,加强以侨引侨,以商引商,积极引导东盟华商到我市投资;邀请东盟地区“政治上有影响、社会上有地位、经济上有实力、专业上有造诣”的华人华侨代表,共同探讨如何更好发挥东盟华人华侨作用,深化所在国与我市的友好交往和经贸合作。
(九)加强政府统筹指导和扶持服务。
充分利用国家设立的中国—东盟投资合作基金、向东盟国家提供信贷支持等有关资金扶持政策,帮助企业争取国家资金支持。
加大与东盟战略合作的宣传力度,以广东易发网为平台,整合现有各种电子网络资源,建立健全外经贸公共信息服务体系,为企业提供有效、权威的信息渠道,方便快捷了解东盟相关投资项目信息和投资政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