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江门市委 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
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的决定
(2011年4月6日)
江发〔2011〕7号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确立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和《广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根据全国、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现就加快推进教育改革与发展,实现教育现代化,作出如下决定:
一、充分认识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1.教育事业在经济社会建设中具有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作用。当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已进入关键时期。随着《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的实施,面对日趋激烈的竞争环境,我市要实现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关键要推进教育事业优先发展、率先发展、加快发展、科学发展,以教育现代化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现代化。各级党委、政府务必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加快推进教育改革与发展,实现教育现代化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增强机遇意识,把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作为促进教育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基础工程,作为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重点工程,作为促进社会和谐的核心工程,作为打造教育品牌的标志工程,确保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
近年来,我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教育工作全局,以创建教育强市为抓手,不断完善教育管理体制,注重城乡教育均衡协调,稳步推进教育改革,深化素质教育,全市各级各类教育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人才支撑、知识贡献和智力支持,为进一步推进教育改革与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部关于共同推进广东教育现代化试验的决定》(粤府〔2004〕69号)和《广东省教育现代化建设纲要(2004—2020年)》提出的要求,我省将于2015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奋斗目标。《广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也提出了到2015年,珠江三角洲地区教育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对未来几年我市教育改革与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已成为我市教育实现科学发展的内在需求和历史必然。
二、准确把握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的指导思想和战略目标
2.指导思想。围绕建设富民强市、文化名市、和谐江门和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总目标,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创新人才为任务,以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为主线,以教育体制创新为突破口,着力打造结构合理、质量优良、均衡发展、机会公平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享受优质教育需求,为促进侨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和建设富裕文明小康社会提供智力和人才支持。
3.战略目标。
——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到2015年,全市85%以上的市(区)成为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区)”,江门市力争建成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地级市)。形成学前教育规范普及化、义务教育均衡化、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化、职业教育品牌化、高等教育优质化、民办教育多元化、社区教育网络化的新局面,建立起比较完善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市民受教育程度显著提升,教育主动适应并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显著增强,教育综合实力进入全省的先进行列。
——教育公平程度显著提高。到2015年,城乡教育差距显著缩小,全市幼儿园100%达到办园标准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100%达到规范化标准;普通高中学校100%达到省一级以上标准;100%的公办中职学校达到省级以上重点学校的办学和实训条件要求;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45%以上。确保每一个学生都能接受公平的优质教育。
三、构建完善国民现代化教育体系,满足人民群众的教育需求
4.高质量、高标准普及15年教育。高质量推进学前教育发展。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与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把学前教育纳入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多渠道筹措经费,加大各级财政对学前教育的投入。创新学前教育投入机制,积极探索由各级财政建立对幼儿教师专项补贴等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发展学前教育。城镇新建小区要按照国家规定配套建设公益性和普惠性幼儿园。强化镇(街)发展学前教育的责任,办好镇(街)中心幼儿园,2011年,全市100%镇(街)办有中心幼儿园。2015年,全市3至6岁适龄幼儿学前三年入园率达到95%。在城镇积极实施幼儿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战略,鼓励有集团化办学经验的示范性优质幼儿园跨市(区)组建幼儿教育集团,加快扩大优质幼儿教育资源。
高质量推进九年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各市、区政府要根据城市发展、常住人口密度、流动人口状况、非户籍人口子女入学人数预测等,做好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满足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需求,切实解决城镇义务教育大班额问题。到2015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班额人数达到国家标准。在相对偏远的农村小学,探索和开展小班额教学。以镇(街)为单位,进一步调整中小学布局,优化资源配置。着力推进中小学寄宿制学校建设,解决偏远农村少年儿童上学问题。进一步完善中小学特别是农村中小学的基础建设,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和“三室一场五有”工程,不断充实和完善学校设施设备。2012年,全市农村中小学配备远程多媒体教学设备。妥善解决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确保教育公平。对学前教育和康复机构进行合理规划布局,新建、扩建特殊教育学校,完善现有特殊学校的硬件建设,全面改善其办学条件。2012年市区和各市(含新会区)建有一所集教育、康复、养护于一体的标准化残疾儿童教育实验学校,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7%以上。
推进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整合高中教育资源,优化江门市区普通高中布局。适当扩大广东省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办学规模,增强区域竞争力。大力开展普通高中、初中教学水平评估工作。2012年完成全市所有省一级普通高中的教学水平评估工作,2014年开展第二轮初中教学水平评估工作,为全市普通高中教育教学水平快速提升奠定坚实基础。鼓励支持普通高中在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方面创办特色,建设办好一批特色普通高中,推动普通高中内涵发展,满足群众和学生发展的需求。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坚持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逐年提高全市示范性高中招生指标直接分配到初中学校比例,到2013年达到60%,到2015年推广到所有普通高中。重视民族教育,高质量办好新疆班、西藏班。
5.积极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努力建设全省职业教育名市,统筹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发展,构建中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和技工教育为主体、成人教育和职业技术培训协调发展的地方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力争把江门职业技术学院建设成为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积极创建省级示范性技师学院。把江门市第一职业高级中学打造成为万人以上规模的国家级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力争面向全省招生。大力建设一批国家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和国家级示范性技工学校,建设我市中高级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培养基地。到2015年,全市中、高等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在校生分别达到7.5万人以上、1.8万人以上和3万人以上。适应我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升级需要,不断调整职业院校专业设置。到2015年,省级重点建设专业(点)达到18个,形成一批品牌特色专业。积极探索组建职业技术教育集团。到2015年,建成约2个市级行业性职业技术教育集团。加快建设市级职业技术教育基地,2010年,建成市高技能公共实训基地。2011年,江门市第一职业高级中学扩建工程基本建成。积极建设技师学院第二校区。2013年,基本完成中高级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培养基地建设任务。积极开展职业教育各项改革试验,着力提升全市职业教育综合实力。
6.稳步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根据珠三角《规划纲要》和江门市建设现代制造业产业体系的发展战略,调整和优化学科专业布局,积极培育与战略性产业有关的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加大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学科专业建设力度,构建对现代产业体系起重要支撑作用的优势学科专业群。以人才培养为中心,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依托高校的学科优势和特色,抓好省部级以上重大科研项目的申报工作,进一步拓宽申报横向科研项目的领域和渠道,力争实现国家级科学技术奖励的突破。加强产学研合作,不断提高服务地方能力。充分发挥五邑大学在珠三角西岸区域高等教育中的核心作用,建设成为同类型高校中具有鲜明特色和领先水平的学校,为提升城市核心竞争力和促进产业发展提供重要的人才、智力和科技支撑。
7.加快建设学习型社会。以成人教育、远程开放教育和社区教育为核心,开展职后继续教育,努力打造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达到成人职业培训等教育机构办学条件良好,运作规范,能高质量地满足区域常住人口的教育培训需求。整合全市电大系统的教育资源,构建以江门市广播电视大学为核心的面向全市的远程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支持建立以江门市广播电视大学为核心的全市电大远程教育专网,以此为依托建设市民在线教育平台,构建全市现代远程开放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实施地市级示范性乡(镇)成人学校创建工程,使乡(镇)成人学校成为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和劳动力转移培训的重要基地。探索建立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和劳动力转移培训的长效机制,每年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10万人次以上。大力推动学习型家庭、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城市建设。积极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活动,提升市民的科学文化素质。着力推进社区建设,整合优化社区教育资源,努力创建一批具有较高发展水平的国家级、省级社区教育实验区。
8.规范和扶持民办教育发展。各级政府要认真贯彻《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把民办教育作为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增长点和促进教育改革的重要力量,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确保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享有同等法律地位,落实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扶持政策,促进民办教育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依法落实国家规定的民办学校享有的优惠政策。依法完善民办学校法人治理机构,落实民办学校法人财产权,健全民办学校监管制度和退出机制,推动民办教育发展水平提升。市、县两级政府要设立扶持民办教育发展的专项经费,重点资助义务教育阶段的公益性民办学校。
四、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9.加强和改进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切实加强青少年学生的理想信念教育、民族精神教育、民族团结教育、人道主义教育、诚信教育、遵纪守法教育和廉洁文化教育,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正确处理促进学生成人、成才、成功的关系,坚持德育为首、素质为重,加快形成学校主导、家庭配合、社会协调的德育工作机制,不断增强德育工作的时代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全面优化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学校环境、家庭环境和社会环境。积极开展全市中小学校德育工作绩效评估,提高德育实效。加强心理健康场室建设,推进实施中小学德育骨干和班主任能力建设计划。全市学校100%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加强大中专学校的就业指导和职业道德教育。
10.深化基础教育课程和教学改革。实推进基础教育课程和教学改革,促进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创造性开展课程改革的研究,提升教育科研的能力和水平,积极探索确保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的新思路、新办法,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尊重学生个性特长,强化特色培养,创建特色学校。深入开展阳光体育活动,上好体育课,确保学生每天参加体育锻炼1小时,切实落实《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加强学校卫生工作,做好学生视力维护和体检工作,完善学生每年1次健康体检监测制度。加强和改进国防教育与军事训练,注重国防观念、军事知识、纪律作风教育和自护自救技能训练。推进评价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全面、客观、公正的教育教学质量管理与监控评估体系,不断强化以素质教育为导向的学校办学绩效评价。加强对教育科研工作的指导和服务,建立以校为本、区域联动的教研制度,注重教育科研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以及科研成果的推广、转化和应用。全面实施校园文化建设工程,充分发挥校园的育人功能,营造一种蓬勃向上、奋发有为、具有鲜明时代教育特色的校园文化。
11.提高教育信息化水平。继续完善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校园网络和各类教育教学网站的建设和管理,全面完善和提升江门市基础教育专网整体性能,实现全市中小学校教育专网化。2011年,全市初中、镇中心以上小学全部通过专线接入专网。2012年,全市独立建制的中小学校100%通过专线接入专网。加快农村学校信息化教学设备和网络环境的优化升级,2012年,农村中小学均要配备远程多媒体教学设备,为实现优质教育资源下乡提供必要的硬件。推动全市中小学网络实现光纤进校园,镇中心以上小学接入教育专网的带宽不低于6M,初中接入教育专网的带宽不低于10M。积极推进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2013年,基本实现全市城镇优质学校与农村学校之间结对远程教研、教学互动。加强教师信息技术应用培训,不断提高教育信息化应用水平。
12.加强对外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增强开放办学意识,建立和完善对外学习交流机制,拓展交流渠道,开展宽领域、多层次、多形式的人才培养合作和学术交流。充分发挥侨乡优势,加强与外国以及港澳台教育的交流与合作,进一步加强与友好城市、姐妹学校的合作交流,有目的、有计划地选派教学与教研骨干特别是青年教师到国(境)外进修、培训或从事合作研究,借鉴和吸收国际先进教育理念和教学方法。加强高水平外籍教师引进和管理工作,积极解决国(境)外人士子女在我市接受教育问题。积极参与开展汉语和中华文化国际推广活动,提升江门侨乡文化教育的国际影响力。
五、加强校长和教师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教育核心竞争力
13.加强师德建设。加强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师德教育活动,大力弘扬高尚师德,不断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无私奉献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严格执行教师职业行为准则,建立和完善教师职业道德评价、考核、奖惩机制,形成师德建设长效机制。把师德考核结果作为校长和教师聘用、评先评优、职务晋升的首要条件和重要依据。
14.提升校长和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完善校长选拔任用程序和办法,加快校长队伍专业化步伐。推进校长岗位培训和提高培训制度化、经常化,着力提高校长的专业水平和管理能力,提高学校管理队伍整体水平,造就一批教育专家型校长。实施“教师素质工程”,将教师培养培训经费列入政府预算,建立多层次、全方位、职前培养与职后培训一体化的现代教师教育体系,对中小学教师实行每五年一周期的全员培训,提高教师理论水平、实践能力和教科研能力。完善人才引进培养机制,充分发挥他们的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到2015年,小学和初中专任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分别达50%、90%以上;高中阶段专任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比例达到95%以上,高中阶段专任教师中硕士学历(学位)达5%,中职学校“双师型”专业教师占专业教师的比例60%以上。“名师培养工程”的实施卓有成效,培养出一定数量在国内、省内具有较大影响的“名校长”、“名教师”和“学科带头人”。
15.统筹师资队伍均衡配置。健全县域内公办中小学教师(含校长)定期交流制度。积极推进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完善城镇、发达地区优质学校教师对口支援农村、欠发达地区薄弱学校制度。对边远农村教师和山区学校给予政策倾斜,注重提高农村中小学高级教师职务岗位比例。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建立教育人才引进的“绿色通道”,完善代偿机制,鼓励高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农村学校当教师。执行新任教师到农村任教服务制度。
16.进一步提高教师工资福利待遇。落实中小学教师工资福利待遇“两相当”和完善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制度。创新教师绩效工资考核评价分配激励机制,科学合理核定不同类型、不同规模、不同绩效学校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落实和完善教师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政策。定期组织教师进行体检。对长期在农村基层和边远地区工作的教师实行艰苦岗位津贴。对贡献突出的教师给予奖励,吸引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对教师的管理要坚持以人为本,以激励机制为主,为教师创造宽松、愉快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充分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切实保障教师合法权益。
六、切实加强对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的组织领导
17.进一步健全教育现代化建设的领导机制。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把教育现代化建设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作为全面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全局性重要工作,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以保障各项目标和任务的完成。建立健全各级政府教育现代化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党政一把手要对当地教育现代化建设负总责,及时研究解决教育现代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建立严格的考核和奖励制度,把教育现代化建设纳入各市、区党政一把手教育工作实绩考核的内容。
18.建立健全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按照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需要的要求,建立健全教育公共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依法加大政府对教育的经费投入,确保教育投入“三个增长”,保障各项教育现代化建设工程的顺利开展。2013年,全市小学、初中及普通高中的生均教育经费和生均公用经费高于全省平均水平,2015年达到珠三角平均水平,到2020年各级财政教育拨款占财政总支出比例保持在25%以上。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建立防止产生新债务的长效机制,重视防范和化解其他公办学校债务问题。落实教育税收优惠政策。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并确保专项用于教育事业。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港澳台同胞和华侨华人捐资办学、投资办学。鼓励依法依规设立教育基金会,鼓励海内外各界捐资助学助教、奖学奖教。各级政府要保证学校建设用地和配套基础设施,强化政府相关部门对学校选址、校园规划、项目立项、招投标、预结算等方面的责任,按照安全、适用、美观的原则严格控制基建规模和成本,建设节约型学校。鼓励创新学校建设管理模式和融资方式。
19.全面推进平安和谐校园建设。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创建活动。加强校园安全制度建设,完善学校安全管理体系,落实学校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提高学校安全管理水平。强化安全教育和生命教育,积极开展法制教育、治安管理、禁毒宣传、交通安全、消防监管进校园活动,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定期组织防灾避险逃生演练活动,提高师生自救互救能力。发挥学校安全联席会议作用,加强部门协调与合作,积极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秩序综合治理活动。健全学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加强教育信访工作,及时化解矛盾和纠纷。
20.积极营造促进教育现代化建设的社会环境。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要做优先发展教育的倡导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相关职能部门要齐抓共管,努力办一流的教育和人民满意的教育。新闻媒体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大推进教育现代化的宣传力度,引导全社会重视、关心、支持教育事业,在全社会积极营造加快推进教育改革与发展,实现教育现代化的舆论环境。
附:江门市推进教育现代化的工作进度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