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江门市城镇化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江府办[2011]111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江门市城镇化发展“十二五”规划》业经市政府十三届九十二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反映。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江门市城镇化发展“十二五”规划
为明确我市“十二五”期间推进城镇化的目标和任务,积极推进我市城镇化进程,根据《江门市贯彻执行<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工作方案》(江府[2009]21号)和《印发江门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江府办[2010]30号)精神,特制定本规划。
一、基本情况
(一)“十一五”回顾
在“十一五”期间,我市的城乡建设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就,城镇化水平显著提高,城乡面貌大为改观,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城镇化水平进一步提高。至2010年末,按城镇常住人口占总人口计算,我市的城镇化率为51.75%。城镇化进程的稳步推进,有效促进了我市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2010年全市GDP达1550.37亿元,比2005年802.16亿元增长93.3%,人均GDP3.62万元;地方财政预算收入104.29亿元,比2005年41.63亿元增长150%,城镇居民的收入相应提高,全市城镇居民2010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达21153元。
2.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成效显著。重大项目建设取得新突破。广珠铁路、广州南沙至江门铁路、广珠轻轨江门支线和广佛江珠轻轨等轨道交通,佛开高速扩建、江肇高速、江罗高速、江番及江珠北延线高速、中开高速及新会支线、崖门5000吨级航道等水路交通工程,以及台山核电等重大能源项目得以立项和建设,滨江大道建成通车,江门汽车客运站竣工启用,进一步提升了江门的交通区位优势,改善了城市面貌。到2010年,全市公路通车里程达9972公里,其中高速公路里程378公里,公路密度达到104公里/百平方公里。市区万人拥有公交车数由“十五”期末的2.56标台上升至8标台。全市城市道路总长2120公里,用水普及率96.47%,燃气普及率96.37%,排水管道总长2246公里,污水处理率69.44%。
3.城镇生态环境建设力度进一步加强。在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不断完善、综合功能日趋健全的同时,我市生态环境保护也有较大进展,近年来市区先后建成了文昌沙水质净化厂(一期)、丰乐污水处理厂、新会东郊污水处理厂(一、二期)等项目。文昌沙水质净化厂二期扩建、江海污水处理厂(首期)等多座市级城市污水处理厂厂区主体工程已建成。截至2010年底,随着鹤山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恩平市污水处理厂先后建成,我市县级以上城区已全部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全市14个中心镇的污水处理设施建成投入运行或试运行。为促进市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达标,我市加大对市区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设施建设的投入,先后完成了大推车山生活垃圾填埋场垃圾渗滤液处理系统的升级改造、大推车山生活垃圾填埋场无害化整改和新会西坑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系统建设等多项改造工程,市区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全市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1.12%,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1.0平方米;全市已建成省立绿道286公里。
4.中心镇对农村的辐射带动能力提高。“十一五”期间,我市通过大力发展中心镇,推动了小城镇集聚发展。我市14个中心镇中有9个被列为全国重点镇。中心镇的规划得到加强,规划实施取得明显效果。据统计,2010年14个中心镇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均超过1000万元,其中双水镇、水口镇已超过1亿元,财力得到显著提高。 14个中心镇的园区经济得到发展,特色产业初步形成,如双水镇的拆船钢铁、电力和造纸产业、司前镇的五金不锈钢产业、水口镇的水暖卫浴产业、共和的电子灯饰产业。
(二)主要问题
“十一五”期间,我市的城镇化发展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包括:
1.城镇化水平不高。户籍管理制度限制了人口合理流动,农民进城落户受到制约,社会保障水平不高,目前我市城镇化水平在珠江三角洲9个城市中,仅比肇庆市略高。
2.区域发展不平衡。除中心镇在产业结构、城镇可支配财政收入、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均保持较大优势外,其它建制镇还处于一般的水平。
3.建制镇规模普遍偏小。我市建制镇镇区的人口数量和建成区面积较少。城镇规模偏小,不能充分发挥集聚效应。
4.城镇建设资金投入不足。我市属珠三角后发达地区,镇级经济发展较慢,城镇建设资金缺乏,影响城镇基础设施建设。
(三)发展趋势
由国务院批准实施的《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明确了珠江三角洲地区在全国改革发展大局中的战略地位,强化了珠江三角洲地区推进科学发展的动力。随着《纲要》的贯彻落实,我市作为珠江三角洲西岸重要城市,将加快融入粤港澳经济圈的步伐,并实现经济跨越式发展,为城镇化发展提供新的发展空间与动力,城镇化进程将不断加快。
二、“十二五”城镇化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十二五”期间,我市推进城镇化发展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纲要》,坚持以人为本,以开展宜居城乡创建活动为手段,以提升城镇化质量为重点,以提高人均享有公共服务设施水平为关键,走中心城市、中心城区、中心镇和一般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化道路,促进我市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
(二)发展目标
“十二五”期间,我市城镇化发展的总体目标是:通过全面提升城镇人居环境,配套完善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把我市建设成为城镇基础设施健全,生态环境优美,资源利用率高,管理水平良好,综合承载力强,社会经济全面发展的宜居城乡。
——城镇化水平稳步提高。按第五次人口普查口径,到2015年全市城镇化水平为55%左右。
——城镇要素集聚能力进一步增强。城镇居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至2015年生产总值达到3000亿元,人均生产总值达到70000元,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200亿元。全市城镇建立比较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城镇的集聚、服务和创新功能得到进一步完善。
——城镇基础设施日益完善。到2015年,全市建成比较完善的交通、通讯、供水、供电、供气和环境治理、防灾等现代化城镇基础设施体系。完善优化交通运输“三大网络”(高速和国省道公路网络、水运和港口网络、轨道交通网络),加快公共交通和枢纽站场建设,提升交通一体化发展水平,提升综合运输服务水平,提升交通科学管理水平,打造珠三角西岸重要交通枢纽城市,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城镇生态环境有较大改善。到2015年,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5%左右,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5%;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2%,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3.2平方米;城镇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95%,供水水质合格率达到100%;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处理,生活垃圾实现集中收集、运输、处理。
——城镇体系继续优化。以江门主城区为市域核心、开平城区为副核心,以各市中心城区和中心镇为增长极,以交通运输主干线为依托轴,进一步发展壮大城镇群。重点实施“一区三线开发”的产业空间布局,形成北、中、南三线和以江门中心城区为重点的开发格局(三线指以沿海高速公路为主轴的“南线”、沿银洲湖两岸的“中线”和沿广湛高速公路的“北线”)。
(三)主要城市、镇建设规模
1.江门主城区
(1)江门中心城市性质定位:国家优秀旅游城市、园林城市,珠三角西部重要中心城市之一,五邑地区行政、经济、文化、信息中心,以发达工商业为基础、具有侨乡特色的现代化旅游生态城市。
(2)城市规模:规划城区人口2015年为141万人(含暂住人口),规划建成区2015年达到136.8平方公里。
(3)重点镇建设
司前镇:江门市区联系粤西腹地的交通节点,轻型加工业与商贸、物流等第三产业协调发展的现代化中心镇。规划人口3.0万人,用地规模7.0平方公里。
双水镇:新会西南片的片区中心,银洲湖区域的重要临港工业基地,珠江三角洲西部具有侨乡文化和山水特色的生态型中心镇。规划人口4.0万人,用地规模11.1平方公里。
古井镇:银洲湖临港产业聚集区东部的中心城镇。以发展化工、造船、建材等临港产业和为银洲湖东部地区服务的第三产业为主,经济发达、环境优美的宜居城镇和历史文化名镇。规划人口3.5万人,用地规模8.2平方公里。
2.开平市
(1)开平中心城区的定位:江门市市域副中心,江门新的经济增长极、珠三角生态宜居名城、广东旅游强市。
(2)〖JP2〗城区规模:2015年人口规模为35-40万人,用地规模34.7-38.7平方公里。
(3)重点镇建设
水口镇:除发展工业外,成为五邑地区重要商贸中心。规划人口9.9万人,用地规模 15.2平方公里。
赤坎镇:以侨乡建筑风格为特色的旅游城镇。规划人口4万人,用地规模7平方公里。
苍城镇:以发展轻工业为主的城镇,开平北部城镇片区的交通、商贸中心。规划人口5.2万人, 用地规模 7.3平方公里。
3.台山市
(1)台山中心城区的定位:地方性中心城市,有重要影响的侨乡城市。
(2)城区规模:规划人口2015年32-34万人,规划用地面积30.5-33.3平方公里。
(3)重点镇建设
广海镇:省中心镇,江门市域南部和台山南部沿海地区的中心城镇。规划人口8万人, 用地规模 10平方公里。
海宴镇:发展海洋渔业和海洋能源,发展环保电镀产业园区,建成一河两岸的现代化小城镇。规划人口3万人,用地规模5平方公里。
斗山镇:打造台山市东南部的经济中心,充分发挥省中心镇和广海湾重工业基地的带动作用,重点发展五金电器、侨乡特色文化旅游和农产品深加工业。规划人口4万人, 用地规模 7平方公里。
4.恩平市
(1)恩平中心城区的定位:地方性中心城市,省重要的产业转移基地,商贸、旅游并重的宜居、宜业、宜游的山水园林城市,恩平市政治、经济、文化、信息、商贸流通中心。
(2)城区规模:规划人口30-34万人,用地规模 32-35平方公里。
(3)重点镇建设
沙湖镇:广东省西部的中心镇,恩平市北部城镇组团的交通、商业、公共活动中心;以建筑材料工业和服装业为主导,商贸、服务协调发展的工业性商贸城镇。恩平市工业发展重镇,新型建材工业基地、陶瓷包装工业基地和物流中心镇。人口规模5万人, 用地规模6平方公里。
5.鹤山市
(1)鹤山中心城区的定位:充分利用有利的交通、区位和资源环境优势,建设成为以现代服务业为主导、服务于西江产业带的阶梯式服务中心和江门市北部重要城镇。
(2)城区规模:规划人口20-23万人,用地面积19.1-22.0平方公里。
(3)重点镇建设
雅瑶镇:主要发展汽车零配件、智能家电等先进制造业和现代商贸业。人口规模4.5万人,用地规模6.2平方公里。
共和镇:主要发展新光源、新材料、电子信息等先进制造业和新兴产业。规划人口规模为5.5 万人, 用地规模 7.5平方公里。
址山镇:重点打造先进制造业集聚区和水暖卫浴五金产业基地。人口规模3万人, 用地规模 5平方公里。
鹤城镇:鹤山市的副中心,主要发展电子信息、机械制造业。规划人口规模12万人, 用地规模38.7平方公里。
三、工作重点
(一)加强区域协调,推动城乡协调发展
1.统筹城乡发展布局,促进城乡设施共享。
按照优化城乡生产力和人口布局的要求,以规划为龙头,把城乡居民点、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作为整体进行规划建设,着力形成中心城市、县城、中心镇、中心村一体化的城镇体系。协调基础设施的城乡空间布局与建设时序,加强区域性基础设施的建设、维护与管理。进一步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投入,推动城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向农村延伸,形成城乡一体化的公共交通、供水供电、通信邮电、环境保护等公共服务体系,形成城乡互动的协调发展格局。
2.加大中心镇建设力度,强化中心镇辐射功能。
抓好中心镇规划工作,在做好中心镇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切实做好中心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在中心区、近期建设区等城镇建设重要控制区域,优先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支持中心镇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加大支持力度,壮大中心镇经济实力。加快中心镇基础设施建设,建成比较完善的交通通信、供水供电供气、污染治理和防灾减灾等基础设施体系。通过进一步完善城镇功能,引导本地农业人口和外来产业工人向中心镇集聚。
3.培育特色,促进小城镇健康发展
从实际出发,根据小城镇的自身特点,以市场为导向,以产业为依托,发挥优势,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宜商则商、宜旅则旅,培育特色鲜明的专业镇。加强小城镇的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完善各类配套设施、改善城镇居民的居住环境,增强小城镇的产业与人口集聚能力。
(二)加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构建珠三角西岸重要交通枢纽城市
建设全市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大力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以公路、城市道路、铁路、港口构筑高效、快捷的都市综合交通运输系统。为实现《纲要》交通一体化的目标,近期重点加快江番及江珠北延线高速、江罗高速、中开高速、新台高速公路南延伸线等高速公路的建设,加快推进港珠澳大桥珠海侧连接线与江珠高速公路连接线的建设,主动承接广佛经济圈辐射;加快G325鹤山过境公路等国省道改造和江顺大桥、西环路快速干道等区域快速路建设;加快推进广珠铁路和广珠轻轨支线建设,积极争取省政府支持尽快建设已规划的南沙港疏港铁路、广佛江珠轻轨和西部沿海铁路,加强与珠三角和泛珠三角地区的高速联通,提升我市的交通格局,打造珠江西岸交通枢纽城市,建成珠中江半小时通达圈。
实施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政策,建设大、中运量公交系统,改善公交服务水平。规划建设一批客运站点和公交场站,实现各种公共交通工具的便捷换乘,以及与陆(公路、轻轨)、海、空等对外交通体系的合理衔接,优化城市公共交通环境,构建一体化交通衔接体系。
(三)加强环境治理与建设,改善人居环境
1.加强环境保护。优先保障饮用水源安全,增强供水能力,提高供水质量。加大水环境治理,开展河流两岸生态与景观整治工作,加大对重点流域、重点区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的力度,大力推进内河涌整治。加强对机动车尾气污染的控制和治理;采取工程措施避免或降低交通噪声和施工噪声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2.营造绿色开敞空间。推进城镇绿化、美化。科学布局绿地,有条件的城市要实现居民出门500米内有一个公共绿地活动空间。要按新建居住区不低于30%、旧城改造区不低于25%的用地面积建设绿地。加快绿道网建设,根据我市自然生态格局,以山、林、江、海、田为要素,按照生态化、多样化、人性化的要求,高标准规划建设绿道网,力争2011年将226公里的城市绿道贯通,2012年配套完善我市整个绿道网络,建立区域绿道——城市绿道——社区绿道相互衔接、布局合理的绿道网络体系。
3.严格实施节能减排。落实节能减排考核问责制,加大节能技改投入。严把环保准入门槛,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前置审核制度。全面推进建筑节能,调整建筑使用过程中的能源结构和供应方式,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开发利用新型和可再生能源;新建建筑要全面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严把施工图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关,确保符合规范要求,及时纠正过分强调景观效果浪费能源的倾向。积极推广新型墙体材料的应用,推广高性能、低耗材、可再生循环利用的建筑材料。
4.加快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实行污水、垃圾处理目标责任制,加大处理设施建设投入。江门市区重点加快今古洲污水厂、杜阮污水处理厂(首期)和棠下污水处理厂(首期)等项目的建设,加快开展市区高沙港片区截污、礼乐片区截污、江海污水处理截污管网二期等多项污水治理工程的建设,进一步提升市区污水处理能力。各市、区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设施建设,全面启动其它建制镇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各市要完成环境卫生专项规划编制,规划指导落实环卫设施建设,在2012年底前建成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并配套辐射周边镇、村的收运中转系统,推广村保洁收集、镇运输中转、各市处理的城乡垃圾处理模式。
5.积极开展宜居城乡创建活动。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宜居城乡的实施意见》精神,按照《江门市开展创建宜居城乡工作方案》的工作部署,积极开展宜居城乡创建活动,以不断改善和发展民生为主线,以创造良好人居环境为重点,通过推进住有所居、改善人居环境、加强社会管理、完善公共服务,实现全市城乡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认真贯彻落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村庄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江门市村庄整治工作实施意见》,以“五改”(改路、改房、改水、改厕、改灶)、“三清”(清理垃圾、清理池塘、清理乱堆放)、“五有”(有村庄规划、有文体活动场地(室)、有一片成荫绿地、有垃圾收集池(站)、有污水处理简易设施)为重点内容,抓好村庄整治工作,重造山水田园美景,保护好广大农村的乡村特色,保持其独特的景观风貌。
(四)推动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健全住房保障体系
加强商品住房建设管理,进一步深化商品住房销售制度改革,对新出让的商品住房项目,逐步推行竣工验收后销售的模式。各地通过新建、收购、改建、长期租赁等多种方式,多渠道筹集保障性住房房源,逐步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研究、创新公共租赁住房发展政策,拓宽住房保障渠道,改变住房保障由政府提供的单一模式,建立金融资本、社会资金和财政补贴共同参与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体系,引导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学校、民间组织开展住房保障工作。把人才公寓、外来务工人员公寓、干部职工及教师周转房等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
(五)科学规划,统筹推进“三旧”改造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印发江门市推进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江府[2010]1号)精神,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政策推动、属地实施”的工作思路,大力推动“三旧”改造工作,到2012年基本完成城市核心区“三旧”改造项目,用5-8年时间基本完成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通过推进“三旧”改造工作,促进存量建设用地“二次开发”,统筹城乡发展,优化人居环境,改善城乡面貌。
(六)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构建便捷高效的信息网络体系
加快推进信息化进程,完善全市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整体规划,积极组织和引导企业和政府部门进行信息化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加快网络建设,减少重复建设。在新建、改扩建的住宅小区、商住楼、办公楼、道路、桥梁等项目的审批中,要为通信建设配套预留站址建设资源,所需投资纳入建设项目概算中。电信企业编制的基站站址、管道、杆路等设施的专项规划与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做好衔接。构建以江门市区为枢纽,贯通五邑各市的宽带高速信息网络,建设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信息基础设施。
四、政策和体制保障
形成有利于促进城镇化发展的体制和政策环境,是城镇化战略顺利实施的关键。“十二五”期间要通过创新体制、完善政策,创造有利于城镇化健康发展的体制和政策环境,确保城镇化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的实现。
(一)完善城乡规划编制体系,强化规划管理
抓紧修编江门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合理构建城镇职能分工、等级规模和空间布局体系,实现区域基础设施资源共享;各市根据加快城镇化进程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城市总体规划,合理划定功能分区,明确具体功能定位,改变城乡居民区与工业、农业区交相混杂的状况,优化城乡建设空间布局,通过强化中心区的功能,聚集人口,集中资源,增强辐射力,带动周边城镇的发展;各建制镇要积极筹集资金,开展新一轮建制镇镇域、镇区规划、重点发展地段各个层次的规划编制工作。
重视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切实发挥其对土地使用和开发建设的控制和引导作用,保证城乡各项建设严格按规划实施。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没有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地块,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办理建设用地的规划许可手续,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拨划手续。
大力推行规划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向公众提供规划的有关信息,包括规划的编制、审批和实施信息,通过座谈会、听证会、公共征询意见等形式,建立公众参与规划编制、审批、实施和调整的机制。
(二)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引导人口向城镇集聚
逐步取消原有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的户籍管理制度,实现城乡户籍登记管理一体化,统一称为居民户口。鼓励和引导更多农村居民进入小城镇就业和居住,凡在城镇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和收入来源的人员及随其共同生活居住的直系亲属,均可根据本人意愿办理本地城镇户口。逐步实现按公民的实际居住地登记户口,消除“本外二元”管理结构。同时,与户籍制度改革相配套,加快住房制度、就业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和教育体制的改革。
(三)改革土地利用管理制度,促进土地集约利用
一是加强政府对土地市场的调控能力。建立和完善土地储备制度,将闲置、零散和需要调整使用的存量土地、新增建设用地,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储备、统一开发、统一出让的思路,通过收购、征收转用等方式回收入储备库,作为城镇建设用地,按规划有序供给。
二是加大对土地的整理力度。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切实推行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工作,统筹利用有限的土地资源,进一步提升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承载能力和综合竞争力,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三是推动集体土地的合理流转。在坚持土地有偿使用和严格用途管制的前提下,促进土地使用者通过土地市场依法进行土地使用权的转换和交易。建立农民与集体之间就集体土地收益的分配制度,使农民离开土地仍然可以持有一定的收益权,并可以合法转让,顺利实现劳动力流动和土地流转。
(四)改革相关配套制度
1.推进市政公用事业体制改革。引入市场机制,采取多种形式吸引国内外资本投资市政公用事业。推行城镇供水、供气、公交、污水及垃圾处理等行业特许经营。建立公用事业安全运营和服务质量监督管理标准体系,加大监管力度。健全价格听证制度,合理确定公共产品服务价格。
2.建立统筹城乡各类劳动者平等就业的服务体系。
(1)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面向城乡所有劳动者的促进就业政策体系,建立健全城乡均等的公共就业服务管理体系和城乡一体化的就业援助制度;加快建立覆盖城乡的就业服务信息网络,通过建立市、区、街道(镇)、村四级人力资源信息网络平台,使城乡求职者享受有效快捷的人力资源信息化服务;建立和完善就业创业帮扶机制。
(2)完善就业市场服务体系。加快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信息共享的人力资源市场。探索建立珠中江三地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共享机制,实现用工信息互通有无、即时互联,推动建立三地招聘会联动制度,及时为三地用人单位和求职者提供信息交流平台。进一步完善用人单位空岗申报制度和人力资源市场供求状况季度分析发布制度。定期开展用工调查,全力参与全省统一、共享的人力资源和市场供求信息数据库建设,大力提高人力资源供求信息收集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3.构建覆盖城乡居民的城乡一体化社会保险体系。
(1)完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运行机制,提高城镇职工养老保障水平。进一步完善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市级统筹制度。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实施新型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在全市范围推广新型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
(2)加快医疗保险制度融合,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医疗保障体系。建立健全工伤预防、工伤康复、工伤补偿“三位一体”的现代工伤保险制度,大力开展工伤预防工作。开展农民工“平安计划”二期工作,逐步提高工伤保险待遇水平,提升制度保障能力。坚持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协同推进,努力将全体城乡居民纳入到生育保障制度覆盖范围。
(3)完善失业保险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促进就业和稳定就业作用。完善失业保险市级统筹制度,提高失业保险统筹层次,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集保障生活、预防失业、促进就业三位一体的失业保险制度。
附件:江门市主要城镇规划建设规模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