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08月15日出版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江门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气象局反映。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109号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