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2012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计划的通知
江府办函[2012]7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2012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计划》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2012年是我市实施应急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实现应急管理水平新跨越的关键一年。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按照《2012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计划》有关要求,制订相关工作计划,进一步开拓创新,狠抓落实,推动全市应急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一月十九日
2012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计划
2012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强化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责任的要求,围绕“无急可应,有急能应”的目标,以提升应急保障能力为突破口,以加强应急演练为抓手,以提高公众应急避险和应急救助知识技能为重点,全面提升应急管理能力和水平,为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侨乡发挥应有的作用。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完善应急管理体系
(一)全力修订应急预案。根据《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有关要求,修订《江门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组织编制新增的专项应急预案,并推动修订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完善市专项应急预案操作手册的修编修订。
(二)完善应急管理体制。强化应急管理机构的权威性和协调性,进一步推动各市、区人民政府及市应急委成员单位应急管理办事机构建设,充分发挥各级应急办“统筹、协调、补不足”的重要作用。
(三)健全应急管理机制。建立健全现场指挥官制度,制订相关工作规范。进一步完善应急联动机制,提高跨地区、跨部门突发事件处置水平。深化与珠三角8市的应急沟通协作机制,推进与其他兄弟市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四)加强应急管理制度建设。深入贯彻实施《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加大执行力度,尽快出台相关配套措施。
二、提升应急管理科技水平
(一)提升应急平台应用水平。加快全市应急平台建设步伐,确保2012年底前,实现省、市、县及有关单位应急平台无障碍互联互通。不断完善应急平台功能,提升应急平台应用水平。
(二)发挥应急管理专家作用。〖HTF〗逐步推动应急管理专家参与应急管理基础理论和应用技术的研究;通过多种形式,搭建应急管理专家聚集平台;依托我市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发挥智库作用,加强我市应急管理工作的科研力量。
三、提高快速获取突发事件信息能力
(一)建立多部门分工共享机制。通过建立健全各部门分工共享机制,提高极端情况下突发事件“第一时间”现场信息快速获取、分析、处理和共享能力,为应急指挥决策提供支撑服务。
(二)提升预警信息发布水平。采取传统方式与现代科技结合的模式,进一步提高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和覆盖面,有效解决预警信息发布“最后一公里”瓶颈问题。
(三)整合基层信息员队伍。壮大现有基层突发事件信息员队伍,确保突发事件信息收集“纵向到底”。整合现有基层信息员队伍,探索建设综合信息服务站,建设一支“一岗多能”的基层信息员队伍。
四、健全应急管理保障体系
(一)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强化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打造种类齐全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推进核辐射卫生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加大应急志愿者招募、培训力度,拓宽应急志愿者服务范围。
(二)推进应急避护场所建设。按照《江门市主城区应急避护场所专项规划(2010-2020)》的要求,加大力度推进全市应急避护场所建设。
五、深化应急管理宣教培训工作
(一)提高应急管理培训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完善“引进来”、“走出去”相结合的培训模式,依托市委党校和行政学院,通过邀请应急管理专家学者授课的形式,组织应急管理干部培训;依托市应急救护培训办公室,推进各级应急队伍理论知识和急救技能培训;通过市政府应急办网站逐步推广网络培训。
(二)加强应急避险和应急救助宣教工作。通过集中培训,着力打造市、县(市、区)应急知识宣讲队,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宣讲、培训应急避险和应急救助知识与技能。推进专业培训和科普宣教基地建设。推动中小学校公共安全体验室建设。加快推进广东台风博物馆建设。
(三)强化应急演练。着力推广应急预案桌面演练和“双盲”演练,提高应急预案的演练率。
(四)推动应急宣传动画制作。依托我市相关动漫制作机构,推动应急宣传动画制作,多渠道传播应急文化。
六、促进基层应急管理能力全面提升
(一)深化应急管理示范区建设。根据省应急管理示范区标准推进应急管理示范区建设。适时总结应急管理示范区建设的新经验、新做法,并大力推广。
(二)加强基层应急管理能力建设。〖HTF〗通过召开现场会、座谈会,组织基层应急管理人员到省、市政府应急办跟班学习等形式,加强对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导,帮助、支持基层强化应急管理保障能力。
七、加强考核和评估工作
(一)健全考核体系。根据《广东省应急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有关要求,每年对应急管理工作进行考核。
(二)加强应急能力评估。健全应急能力评估体系,完善市、县(市、区)、镇(街道)、村(居)四级应急能力评估制度。
(三)强化应急管理督查。结合贯彻实施全市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加大应急管理工作督查力度,对各市、区,市应急委成员单位进行应急管理工作大检查,抓好应急管理各项工作任务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