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江门市食品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江府办[2011]116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江门市食品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业经市政府十三届九十二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反映。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江门市食品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
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保障我市食品药品安全①,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推动我市生物医药(健康)产业又好又快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建设幸福侨乡,依据《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江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广东省食品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制定本规划。
一、“十一五”期间取得的主要成绩
“十一五”期间,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以保障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为第一责任,以服务地方医药经济发展为第一要务,寓服务于监管中,在监管中提升服务质量,形成了鲜明的监管特色和服务理念,有效保障了全市食品药品市场平稳、安全、可控。突出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基础建设全面加强。始终坚持一手抓干部队伍建设,一手抓行政监管环境建设,借引智引技,促进履职能力大幅提升。截至2010年底,市食品药品监管局92%的干部职工具有大学以上学历,共建成、改造办公、检验场所13086.73平方米,添置检验设备投入268.50万元,软硬件设施显著改善。二是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一方面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活动,集中整治违法药品广告,全面规范药品研制、生产、流通、使用行为,深化珠中江区域合作,推动江港两地食品安全合作平台建设。另一方面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原则,探索履行“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对重大安全事故的查处”职能的有效途径和方式方法。“十一五” 期间,全市没有出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药害事件,市场秩序稳中向好。三是助推医药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出台、落实《贯彻〈珠三角发展规划纲要〉促进食品医药化妆品企业平稳较快发展的17项具体举措》,通过政策引导、依法行政、简化行政审批程序、提供技术服务等措施,帮扶企业做强做大。目前,我市辖区有“三品一械”生产企业97家,药品批发企业35家,药品零售企业1575家。2010年总产值达115.3亿元,连续5年保持20%以上的增速。
“十一五”期间,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先后多次获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及江门市政府的通报表扬,累计获评国家、省、市级荣誉42项。
二、“十二五”时期面临的形势和挑战
“十二五”时期,是继续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关键时期。食品药品安全作为社会公共安全的重要内容,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和谐稳定上有着重要的作用。新形势下的食品药品安全已不再是简单的技术问题,而是社会问题,是公共安全的基础,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市委十一届第六十次常委会特别将健全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制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主要目标任务。与此同时,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人民生活水平的持续提高,健康、绿色消费已经成为人们的普遍追求,公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要求更高,对食品药品的监管工作的期望更高。珠江三角洲经济圈的形成,广珠城际轻轨、西部沿海铁路、广珠铁路、港珠澳大桥等的开通和即将开通,我市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等江门市区位和基础资源优势,有利于我市扩大国内国际经贸合作与交流,开拓市场空间,有利于利用国内外日益涌现的新技术形成我市后发优势,完善技术支撑系统。新机遇带来新挑战,无时无刻不在挑战我们的应对能力。当前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正处在关键时期,职能调整还有待进一步落实到位,监管机制、手段与生物医药(健康)产业的快速发展还存在一定差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依然面临潜在危险和挑战。
(一)食品药品安全仍然处于风险高发期和矛盾凸显期
受经济发展阶段特定属性的影响,我市食品药品相关健康产业整体发展水平不高,自主创新能力不强,企业规模化、产业化、集约化程度不高;食品药品标准体系不健全,有的标准偏低;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落实还不到位;以药养医和临床用药监督缺失等,导致不合理用药、滥用药物现象严重,直接加大药品安全风险;企业的诚信意识和守法意识淡薄等,无不表明食品药品安全形势不容乐观。
(二)现有检验检测能力与监管要求的矛盾依然突出
由于食品药品生产过程中大量使用新原料、新技术,尤其是生物医药产业高速发展,使监管能力和手段严重不匹配的问题凸显出来。虽然“十一五”期间食品药品监管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得到加强,但相关设备仍落后于技术进步的要求,尤其是2010版新药典实施后,我市技术支撑机构的检验检测设备落后,难以满足新版药典的标准要求,难为行政监督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更难以为我市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高速发展提供技术服务和支撑。此外,制假售假者手段和花样不断翻新,一些不法分子借助现代科技造假,我市对在食品药品中非法添加化学成分的检验检测手段和设备已落后于技术监管要求,矛盾十分突出。
(三)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基础薄弱
由于监管体制改革和职能交接刚刚完成,目前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所需人员、装备、检验设备尚未配备到位;蓬江、江海两区以及镇(街)都没有监管队伍,食品安全信息化平台尚未建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新职能的工作基础仍然十分薄弱。
(四)食品药品监管队伍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食品药品监管涉及众多环节,应用的法律法规及相关专业知识广泛,对监管队伍专业知识和执法水平要求较高。而现有干部队伍专业结构还不尽合理,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履职的理念、能力与民众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要求和期望还存在一定距离,技术支撑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监管形势发展的需要。履行新职能的监管队伍尚未完全到位,监管技术能力和人员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以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加强和创新食品药品安全社会管理为着眼点,以技术支撑体系建设为依托,建设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生物医药(健康)产业发展的监管体系。加强基层食品药品监管体系能力建设,实现食品药品安全社会服务均等化,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与幸福侨乡建设。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至上。把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确保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全面建设和谐社会、幸福侨乡的总体目标相适应。
2.科学监管,技术优先。树立科学监管理念,完善技术支撑体系,提高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创新监管制度,建立有江门侨乡特色的监管新机制,抓监管促发展。
3.依法行政,长效监管。依法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实现药品全程动态监管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重点监管。
4.统筹兼顾,全民参与。通过统筹规划,优化监管资源配置,建设好一批食品药品安全的重大项目,配合和推动珠三角规划纲要的实施。强化食品药品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形成全民参与、行业自律、政府有效监管的食品药品安全新格局。
四、发展目标和规划指标
(一)发展目标
经过五年努力,全面实现新一轮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和机制改革履职到位;监管队伍素质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提升;基础设施和执法装备进一步强化;监管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取得重大进步;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全市药械生产经营秩序,食品餐饮服务秩序,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秩序明显好转;产业结构调整取得重大进展;食品药品安全质量可控,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得到更好的保障。
(二)规划指标
1.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体系基本建立。到“十二五”期末,餐饮服务食品监管责任得到有效落实,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建设。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类分级管理制度得到全面实施,对C级餐饮服务单位年检查覆盖率达90%以上,重大活动餐饮食品抽验覆盖率达100%。
2.药品监管水平明显提高。到“十二五”期末,药品生产企业全部实施药品生产质量受权人制度,基本药物品种和高风险药品品种生产环节抽验覆盖率达100%;80%以上的流通药品实施电子监管,对85%以上的药品品种实施监督抽验;植入类、无菌类医疗器械产品全部实施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重点监管医疗器械品种生产企业抽检覆盖达80%以上;对药包材生产企业所有品种抽检覆盖率达100%;
3.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体系基本建立。到“十二五”期末,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全部实施GMP,品种抽验覆盖达90%以上;化妆品生产企业全部实施动态分级管理,化妆品品种全部备案审批,特殊用途化妆品所有品种实现100%检验;基本建立起涵盖保健食品、化妆品不良事件的监测体系。
4.初步实现食品药品动态信息监管。到“十二五”期末,建立食品药品信息网络系统,对餐饮服务食品、药品应急事件进行信息化管理,15分钟内完成应急响应;餐饮服务食品、药品安全信息资源实现社会共享。
5.建成一支年龄、知识、专业结构更加合理的监管队伍。到“十二五”期末,全面理顺餐饮服务食品、药品监管职能调整,建成一支依法独立行使职能、适应食品药品监管需要的专业监管队伍,实现队伍“年轻化、专业化、知识化”3个70%以上的目标:40岁以下人员占70%,食品、药品、法律相关专业人员占70%以上,大学以上学历人员占70%以上。
6.专业技术队伍、经营管理者队伍建设基本适应生物医药(健康)产业发展。到“十二五”期末,具有大学以上学历、高级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经营管理者数量要比“十一五”期末增长30%以上,建成一支科技创新能力强、经营管理水平高的专业队伍。
五、主要任务
(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1.落实地方政府责任。推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的落实,根据国家、省相关要求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绩效评价,考核我市各级政府餐饮服务监管部门职责履行和责任制落实情况。制定我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规范,各级政府建立科学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投入机制,建立覆盖市(区)、镇(街)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体系。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在镇(街)一级设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管理人员。
2.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能力。争取政策支持,充实监管力量,加快组建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履行监管职能需要相适应的监管队伍,配齐监管执法装备。健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制度体系,提高依法监管和依法行政水平,提升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3.构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信息体系。充分利用各种信息资源,建立市、县两级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信息网络,建立高性能、易管理、安全性强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动态信息数据库;建设全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基础信息共享系统,形成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信息通报、应急处理、行业发展分析和社会公众服务于一体的网络协同工作环境。
4.提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检测水平。建立以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为主体,县级快检室为支撑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技术支撑体系。配备必备的快速检测设备,提高现场监督执法工作的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加强对高风险食品原料、关键食品加工环节和餐饮具的监督抽检。
5.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制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和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手册,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系统,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加强应急技术研究,落实应急队伍,开展应急培训,建设应急处置信息网络平台。
6.建设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增强全社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诚信意识,营造餐饮食品安全诚信环境,发挥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对食品安全工作的规范、引导和督促功能。逐步建立企业餐饮食品安全诚信档案,推行食品安全诚信分类监管。创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市(区)镇(街)、示范店(点),充分发挥示范工程的引领作用。全面推行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在全市范围内建立餐饮服务者的监管信用档案。建立畅通的餐饮服务举报投诉网络,鼓励消费者、媒体积极参与社会监督。
(二)药品安全
1.提升药品安全监管水平。制定和完善中药技术标准体系。开展道地药材的基础研究,规范中药材种植,提高185个医院中药制剂质量标准,引导优势领域的中药饮片项目纵深发展。建立广陈皮等道地药材的质量标准和对照药材(品)库。加强药品研制环节监管,加大对药品处方工艺、质量研究过程的跟踪核查力度;监督实施《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和《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加强药品生产质量监管。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建立中药材规范化生产的质量管理体系,促进中药材生产和种养的规范化、标准化。全面推行质量受权人制度,加强对药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管和跟踪检查工作。强化药品安全风险评价,提高用药安全水平,加强对基本药物目录品种的不良反应监测和评价。加强特殊药品、特殊管理药品、抗菌药物监管,规范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行为,从源头上制止药物滥用造成的用药安全隐患。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建立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建设覆盖市、县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平台。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应急机制,适时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基础性研究工作,并加快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步伐,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促进信息资源的合理利用。
2.进一步规范药品市场秩序。有组织地抓好集中整治。进一步加大药品流通领域的监督管理和整顿治理力度,特别要加强对危害严重、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力大、群众反应强烈的假劣药品、违法经营以及虚假广告宣传等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托技术支撑,加快监管信息平台建设,加大药品快筛、快检技术推广应用的力度,强化对药品市场尤其是农村药品市场的监管,为人民群众创造更加安全的用药环境。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完善稽查机制,提高执法水平,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监督检查,认真受理投诉举报,及时掌握案件线索,迅速查处非法生产经营使用和制售假劣药品行为。加大监督稽查的频次和案件查处的力度,集中查处大要案件。加强与公安、工商、邮政等部门的联合行动,严厉查处并公开报道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影响较大的制假售假典型案件,对情节严重的直接责任人员实施行业驱逐,有力震慑违法分子。加大药品抽验力度。提高评价抽验的科学性和监督抽验的针对性,评价抽验要重视被抽验单位和品种的代表性和覆盖面,及时掌握和评价药品质量,为强化药品监督和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行为提供技术支持;监督抽验要注意利用现有资源,以较小的成本获取最大的抽验效率,加大对有不良行为记录单位、药品抽验不合格率高的单位和品种、执行试行标准的新药品种、中药保护品种、规避监管的单位和品种的抽验力度,提高靶向命中率。严格规范药品广告行为,加强对药品广告监管人员的业务培训,建立覆盖全市的药品广告监测网络。加大对药品广告的查处力度,依法将违法药品广告移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依法报请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撤销广告批准文号和对发布违法药品广告情节严重的采取暂停销售该产品的措施。
3.创新扶持生物医药(健康)产业发展平台。制定推动我市生物医药(健康)产业自主创新的政策、措施;加强生物医药(健康)产业科技开发的规划、管理和指导,推进技术开发成果的转化与应用;支持建立以生产企业为主体的新药研发体系,整合我市新药研发技术力量,形成开发合力,促进产学研的有效结合;提高新药审批服务水平,建立新药信息平台,引导企业保护好知识产权;大力推动现代中药、生化药物、控缓释药物等优势领域的研发;加快发展先进医疗设备、生物医学材料等生物医学工程产品;鼓励临床急需药品的仿制以及名中药的再开发。
(三)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
1.完善保健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立保健食品风险控制体系。配合上级监管部门建成保健食品产品安全监测点,建立健全监测报告机制。指导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包括应急、召回、淘汰的风险管理长效机制。配合有关部门制定保健食品应急预案,建立和完善应急机制。建立保健食品监管信息体系。构建保健食品监管网,行政许可及监管信息平台。建设基本满足社会公众查询需求的保健食品电子数据库及检索与服务平台。建立健全保健食品日常监管机制。加强保健食品生产质量体系管理。强化实施保健食品GMP,进一步提高保健食品生产质量管理水平,建立健全保健食品生产监管机制。加强市场监管,整顿规范保健食品流通市场。开展保健食品专项整治。配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保健食品清理换证工作。开展保健食品标签、标识专项整治。查处普通食品宣称特定保健功能、保健食品夸大宣传功能和利用公益讲座等方式变相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整治未经批准擅自生产保健食品行为,严厉打击制售伪劣保健食品、非法添加化学药物成份等违法违规行为。
2.规范化妆品安全监管体系。加强化妆品安全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建立许可信息系统和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信息系统。建设化妆品安全评价体系,建设化妆品风险监测与预警网络,开展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价工作;加强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构建化妆品风险监测指标体系,建立安全风险信息数据库和信息网络系统;开展化妆品安全再评价,提高风险控制能力,妥善处理化妆品安全事件。加强化妆品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对委托加工、非法添加禁限物质、标签标识等开展专项整治,加大对美容美发行业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化妆品行为,加强对化妆品使用原料的监督检查。
(四)医疗器械安全
1.加强医疗器械质量体系监管。加强重点企业监督抽查力度,完善新产品首次注册满1年的产品质量体系复查工作。推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信用分类监管体系建设,完善医疗器械监督检查程序和企业监督检查档案,建立医疗器械重点品种电子监管系统,实现市、县两级信息共享,提高监管工作效率。
2.加强对在用医疗器械的监管。建立和完善在用医疗器械监管机制,健全在用医疗器械监管评价方法,强化在用医疗器械监管技术能力建设,提高在用医疗器械监管效力。
3.加强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体系建设。开展医疗器械在用情况调研工作,探索在用医疗器械监管模式,对高风险在用医疗器械进行试验性抽验,进一步完善不良事件监测报告制度。
4.规范医疗器械市场秩序。强化医疗器械市场监督,严格经营企业准入标准,加大对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医疗器械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加大对广告监测力度,建立覆盖全市的广告监测网络,加大医疗器械市场监督抽验力度,保障人民群众使用器械安全有效。
(五)食品药品监管队伍、专业技术队伍、经营管理者队伍建设
1.大力培养专业人才。积极制定食品药品监管队伍、专业技术队伍、经营管理队伍建设“十二五”规划,可考虑在五邑大学、江门职业技术学院设立生物医药工程学院(系),开设生物医药专业,培养本地的生物医药人才。加强对食品药品专业技术人才、安全监管人才、经营管理人才的培养、培训,培养一大批生物医药高端人才。依托行业开放办学,大力发展食品药品职业教育,培养技能型人才。
2.实施积极的人才政策,吸引、留住、培育高素质人才。制定、出台有关人才培养、引进、发展的优惠政策,吸引高端人才到我市发展。花大力气改善生活、工作软硬环境,用环境留人,用资源留人,用事业留人,用待遇留人。
六、重点项目
(一)技术支撑体系建设
1.建成一个立足江门、辐射珠西地区的食品药品检验中心。在完善和提高药品检验能力的基础上,新增化妆品、保健食品、医用材料、药用包装材料、餐饮服务食品、餐饮具质量检验能力,培育一支技术精业务强作风硬的检验检测队伍,努力建设成为与我市乃至珠西地区生物医药(健康)产业发展相适应的科学权威检验机构,为珠西地区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医用材料、医用包装材料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餐饮服务单位提供技术指导、人员培训和技术服务。总体检验能力超500项,检验环境、设施与检验能力、规模相适应,能满足80%以上的日常监管需要。致力抓好实验室质量保证体系的完善,建立实验室检验质量评估体系,对实验人员的检验质量和报告书质量进行量化考核管理,切实保障检验数据的真实、客观、有效,为开展风险采集、风险控制提供科学、可靠、可行的技术支撑。
2.推进医药(健康)产品创新平台和生物技术工程实验室建设。配合推进市“十二五”规划纲要的实施,重点支持无限极等行业龙头企业建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博士后工作站,并以无限极(中国)有限公司为龙头,打造生物医药和健康产品研发生产基地。主要依托无限极(中国)有限公司的“中草药健康产品研发与生产技术”、“中草药功效成分筛选、检测平台”和江门市药品检验所的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检验,标准起草,技术培训,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平台,建设广东省生物医药技术研究(中药健康产品研发)工程实验室,并争取将该实验室建成一个省级工程实验室。围绕产业集聚化、高端化发展需求,建设生物(中药健康产品研发)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及产业化服务平台。工程实验室将在继承和发扬中医药优势和特色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的方法和手段,发展现代中药研究、开发体系,并争取使之成为国际传统中药研究开发的标准规范。加强医药创新平台和生物医药重点实验室建设,支持、配合广东彼迪药业有限公司建成一个生物医药的博士后工作站。提高中药健康产品的现代科技含量和市场竞争能力,研究开发能够正式进入国际医药市场的中药保健产品,推进中药健康产品的国际化进程,使国际市场成为企业新的经济增长点。在中药健康产品研发的基础上,加强与国内外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的交流合作,充分利用以五邑大学为龙头的本地院校的科研、技术优势,进一步提供其他生物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及产业化服务。加强与国内药品研发、检验机构交流合作,发展药品安全评价和测试、新药临床试验、药品中试研究、生产工艺优化等外包服务项目。
3.健全不良反应监测体系,建立药品安全监管预警体系。加强和规范我市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机构的建设,提高对突发、群发、重大事件应急处理能力,保证公众用药用械安全。对药品生产企业实施分类管理,逐步探索和完善药品风险评估体系,配合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建立涉药信息综合监管和涉药信息公开平台、药品不良反应与大型动态用药人群数据库监测平台、省市县三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平台等三大平台;建立全市餐饮服务食品和药品安全信息综合数据库,覆盖全市涉药、餐饮服务食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保健食品及其他品种的安全监管情况信息和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信息综合数据库。
(二)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
制定示范标准、管理办法及评定细则,按照自愿参与、标准统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组织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力争“十二五”期间,在全市建成一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示范街及示范单位,形成点、线、面相结合,多层次、全方位、全业态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群体。
(三)建立江门市示范性中药标本室
加强与五邑大学等本土高校的交流合作,建立集鉴别对照、教学应用、示范展览等多种用途的中药标本室。其展示厅的标本覆盖医疗单位和药材批发、零售企业日常使用品种,伪品厅提供市场常见的伪劣中药材以作对照及宣传之用,并由专人定期维护更换标本。制作江门市道地中药材标本,撰写相关的历史沿革,并系统地收集保存其种植、采收、炮制方法,以成为集中展示中药文化、普及中药知识、推进中医药强市建设的一个重要平台。
七、保障措施
食品药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及健康产业的发展。全市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建设,落实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坚持“严”字当头,使用重典严防、严查、严处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从根本上解决影响食品药品安全的突出问题,全面提升我市食品药品安全水平。
(一)树立科学监管理念,创新监管体制机制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具体要求,积极探索,创新监管体制和机制。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一是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理顺有关监管部门的职责,逐步建立与科学发展观相适应的职责清晰、运转高效的监管体制,避免监管执法部门职能交叉和多头执法,避免监管空缺,加强综合执法和相关部门联合执法;二是积极探索,创新和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逐步建立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在药品监管方面,一是推进体制改革,完善集中决策、统一协调、行政区域监管机制;二是完善药品审批机制和药品抽验机制;三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创新层级监管机制,保障执法到位;四是妥善处理和解决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
(二)加大政府投入,提供必要的人、财保障
全市各级政府要加大投入,对所提出的规划项目均应结合实际,本着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的原则,在充分利用和合理配置现有资源的基础上,给予必要的人力支持,提供资金保障,支持食品药品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提高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能力,保证监管执法工作顺利开展。
(三)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一是充分发挥食品药品安全相关行业协会、学会、中介组织在诚信建设、行业自律以及推进食品药品安全方面的积极作用。二是鼓励组建各种食品药品安全专业性组织,充分发挥决策咨询作用。三是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和普法教育,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正面报道,及时发布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增强公众消费信心,引导公众消费选择,鼓励新闻媒体依法开展舆论监督,为政府监管创造有利条件。四是充分发挥消费者的监督作用,进一步完善消费者投诉信息收集渠道,建立公众参与的市场流通监管体系,健全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政府与消费者的沟通机制。
(四)加强珠中江合作交流,促进监管水平的提升
通过珠中江合作,扩大对外交流,利用多种交流方式提高公务人员的业务素质。保持和发展与相关组织、发达地区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构和技术机构的合作与工作交流,学习先进的食品药品监管理念和模式、科学的标准体系、先进的检验检测方法和安全管理方式,不断提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水平。
(五)建立规划实施机制,确保规划目标实现
本规划是指导“十二五”期间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纲领性文件,规划的顺利实施是切实履行政府职能的具体体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综合协调,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规划相关领域工作任务并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应切实加强领导,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全面推进,重点突破。同时,做好细化工作,对规划目标和任务逐项分解,与年度工作安排紧密结合,提出要求,落实具体措施。要加强督促检查和评估,并适时提出规划滚动调整意见,做好规划实施的衔接与补充,保证规划实施到位。
备注:
①食品药品安全:根据部门职能划分,我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十一五”期间负责对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的安全监管,所以本规划中“十一五”期间的食品药品安全是指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的安全;“十二五”期间负责对餐饮服务食品和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管,所以本规划中“十二五”期间的食品药品安全是指餐饮服务食品和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