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森林围城树林进城”
绿色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江委办〔2012〕7号
各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和中直、省直驻江门有关单位:
《“森林围城树林进城”绿色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江门市委办公室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3月13日
“森林围城树林进城”绿色行动实施方案
为加快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城市品位,提高市民素质,进一步巩固创文成果,特制定“森林围城树林进城”绿色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生态优先、民生优先,坚持为了群众、依靠群众,以“城市、森林、民生”为主题,实施“森林围城树林进城”战略,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总体推进、分期实施,城乡联动、全民参与,切实改善生态环境,打造宜居城市,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通过发动群众广泛参与,使广大市民在行动中受到生态文明的熏陶,增强市民热爱家乡,热爱绿化、保护环境的意识,进一步提高市民的文明素质。
二、目标任务
将“森林围城树林进城”绿色行动,作为巩固创文成果,提升城市形象,改善生活环境的重要民生工程来抓。按照政府主导,全民参与的原则,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在城市若干地块、地段建成成片成带的景观森林、休闲林带,全面绿化城市,实现绿树成荫,城在林中。
(一)城市公共绿化。〖HTF〗一是城市绿化建设,在旧城改造中留足一定比例的土地用于绿化;对新区建设按照森林城市的标准规划实施。加大城市公共绿地建设力度,进一步扩大城区森林覆盖率。二是城市主干道绿化。三是充分利用建筑墙体、坡面、立交桥、屋顶、阳台等发展立体绿化。要多种树,让其成林、成片、成道,提高城市绿化品味。要广泛开展认种认养志愿行动。根据绿地的特点将认种认养的绿地分类为政协林、劳模林、家庭林、华侨林、企业林、党员林、商会林、青年林、单位林、八一林、校友林、情侣林等纪念林基地,发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市民对市区公共绿地、公园和天沙河沿线绿化进行认种认养。今年江门市区重点抓好天沙河沿岸绿化工程。
牵头单位:市园林局;责任单位:市政协办、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外经贸局、市外事侨务局、市城乡规划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工商联、江门日报社、江门广播电视台,蓬江区政府、江海区政府、新会区政府。
(二)家庭绿化美化。〖HTF〗发动市民开展家庭庭院、阳台、楼顶、窗台等绿化。
牵头单位:市妇联;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园林局、江门日报社、江门广播电视台,蓬江区政府、江海区政府、新会区政府。
(三)社区及驻地绿化美化。〖HTF〗由社区居委会对社区的空置地、烂地进行清理,发动本社区居民参与绿化美化。由园林部门协助社区进行绿化规划和技术指导。动员机关、团体、学校、企业、军营,对单位门前、院内、闲置土地及脏乱黑点等进行造绿添花。
牵头单位:市园林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市教育局、市城乡规划局、江门日报社、江门广播电视台,蓬江区政府、江海区政府、新会区政府。
(四)道路水系及乡村绿化美化。〖HTF〗重点抓好海边、路边、河边绿化美化工作,结合新农村建设,农田林网绿化工程开展村庄绿化达标、示范活动。加大整体推进力度,利用农田、沟渠、池塘、道路和其它自然条件,搞好农田绿网、村庄道路绿化,利用围村林改造和房前屋后、宅基空地植树,建设一批经济型、景观型、园林型的特色绿化村。各镇要选择3条村作为绿化美化示范村。
牵头单位:市林业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园林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公路局、江门日报社、江门广播电视台,各市(区)政府。
三、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2012年2月——2012年3月):召开动员大会,启动绿色行动。成立专门工作小组,编制规划,落实目标责任,发动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市民积极投身绿色行动。
2、工作实施阶段(2012年3月——2012年11月):各责任单位对照目标任务,认真落实规划,精心组织实施,大力开展城市森林建设,实施一批城市森林重点工程,建设一批城乡绿化精品工程。江门市区重点抓好天沙河沿岸和元宝山、丰乐山顶公园的绿化工程。
3、检查验收阶段(2012年11月——2012年12月):将绿化种树工作列入政府考核相关部门的重要内容,对各级责任单位落实目标责任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对工作不落实的要进行通报整改,对表现突出的进行评优表彰。
4、巩固提高阶段(2013年1月——2014年12月):按要求分年实施总体规划,进一步完善、提高城市绿化美化建设水平,力争各项指标达到国家森林城市的要求。
四、今年工作内容及进度安排
1、2月至3月份,在媒体组织开展市民“绿点子”征集活动和绿化种养知识竞赛活动,发动广大市民参与。
2、3月5日,借“学习雷锋日”,全市统一行动,举办义工护绿清洁行动,发动义工清理天沙河沿岸、滨江大道绿道公共绿地和绿化带的垃圾和建筑废弃物。
3、3月12日,借植树节活动,在12日上午举办“创文再出发”动员大会暨“森林围城树林进城”绿色行动启动仪式,向全市人民发出全民参与绿色行动倡议书。市领导带头,组织机关干部、认种认养代表到天沙河篁庄公园段开展植树造林活动。
4、3月份,邀请国内知名专家学者举办一场以生态城市规划建设为主题的专题讲座(作为第一季度市委中心组学习内容)。在各市(区)部分社区举办城市绿化美化系列论坛(论坛延续到9月),宣传生态科普知识,听取市民意见,交流绿化经验。
5、6月份,向中小学生赠送花苗,启动“我和花儿同成长”青少年爱绿植绿活动。
6、5月份至6月份,组织“绿化模范家庭”、“绿化模范小区”、“绿化模范单位”、“绿化模范村”评选活动,宣传一批绿化典型。
7、7月份,组织党员植树活动。并利用暑假布置开展小学生“我和花儿同成长”征文和绘画比赛。
8、8月份,组织驻军护绿活动。
9、9月份,举办万盆市花送市民活动。
10、10月至11月份,媒体集中对绿化美化行动成效进行巡礼式的报道。
11、12月份,召开绿色行动阶段性的总结表彰会。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市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园林局。
各市(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建立健全责任体系。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目标任务,明确责任,抓好落实。要建立健全考核体系,制定目标考核办法,将绿化美化工作纳入政府年度考核,定期组织检查督办。
工作小组下设四个组:
1、综合组。负责制定森林城市建设三年计划,制定整体绿色行动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掌握工作动态,协调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负责督促和指导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牵头单位:市园林局;成员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城管局、市公路局、市文明办。
2、认种认养组。负责制定工作方案,发动、组织单位、企业、市民参与认种认养活动。
牵头单位:市文明办;成员单位:市政协办、市直机关工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外经贸局、市文广新局、市外事侨务局、市林业局、市园林局、市旅游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工商联,各市(区)政府。
3、宣传组。负责制定宣传工作方案,负责绿色行动宣传报道,以及编印工作简报。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成员单位:市园林局、江门日报社、江门广播电视台。
4、督察组。负责对全市绿色行动工作进行检查督促。
牵头单位:市园林局;成员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林业局、市文明办。
(二)强化多元投入,加快工作进程。
要建立健全政府导向投入、企业主体投入、社会广泛投入的多元投入机制。各市、区根据实际情况,落实本级绿化工作经费,组织好重点工程资金配套。各级各部门要围绕各自职责,加大绿化资金筹措力度,积极争取国家和省有关造林、生态建设专项资金支持,采取单位承包、社会捐赠等多渠道吸引各类资金投向生态绿化建设。
(三)强化宣传教育,营造工作氛围。
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和方式加强生态教育,让广大市民成为城市森林的建设者、守护者和受益者。
1、网络宣传。在江门新闻网开设绿色论坛。3月中旬举办“网友拍砖面对面”活动,邀请市领导做客江门新闻网,与网友在线交流,回答网友提问,以此引起全社会对绿色行动的关注及重视。以微博直播、视频录播、论坛热议、江门日报专题报道等形式进行多渠道滚动报道。
2、江门日报、江门广播电视台开设专栏专题,重点宣传市委市政府”森林围城树林进城”的理念,绿化工作规划,工作进展,征集市民的意见建议,发布植树绿化倡议书,大力宣传认种认养以及绿化工作的先进典型。
3、公益宣传。制作相关公益广告在江门日报、江门电视台、江门电台、和电子屏、户外广告牌刊播,营造氛围,提高市民生态保护意识。
各市、区要根据本方案精神,结合实际,制定绿化工作总体方案及今年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