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情况通报
江府办[2012]32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根据《印发2011年江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实施细则(试行)和江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江府办[2010]3号),我办组织开展了两年一度的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两年来,各市、区,市直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有关政策措施,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促进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逐步完善公开范围、方式、程序以及保密审查、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年度报告等工作制度,加大经费投入,配备人员,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和业务培训,充分发挥政府网站、政府公报、行政服务中心、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新闻媒体等传统载体作用,探索使用政务短信、政务微博等新型载体,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不断深化基层政府信息公开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加大人民群众密切关注的政府信息和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有效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了政府工作透明度。
同时,考核中也发现部分单位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公开的范围和形式认识不清;工作制度仍需进一步健全和细化,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仍要进一步拓展;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业务培训亟待全面开展,具体经办人员队伍还需进一步配强。
二、考核结果
本次考核总得分由实地检查得分、目录系统得分和社会评议得分组成。根据《2011年江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方案》(江府办函[2010]214号)的评分标准,实地检查得分主要是对组织领导、制度建设、公开内容、载体建设、依申请公开、保障服务、其他等方面评定的分数;目录系统得分是依托江门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对公开内容方面评定的分数;社会评议得分是由网民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开设的评议专栏对各市、区,市直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评分,全部网民评分的算术平均分为该单位的社会评议得分。
通过对46个单位进行网上检查考核,及对其中的25个单位通(3区、4市和18个市直部门)进行实地检查,评定出优秀单位31个、 良好单位15 个,具体如下:
评定为优秀的市、区和市直单位:江海区、市粮食局、市卫生局、台山市、市民族宗教局、市民政局、新会区、市交通运输局、市科技局、市林业局、市发展改革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统计局、市财政局、市人口计生局、市海洋渔业局、市安全监管局、恩平市、鹤山市、市外经贸局、市法制局、蓬江区、市国资委、市人防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水务局、市文广新局、市教育局、市农业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评定为良好的市、区和市直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市园林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档案局、市体育局、市环境保护局、市旅游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开平市、市国土资源局、市外侨局、市审计局、江门高新区管委会。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市、区,市直各部门要以这次考核为契机,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中办发[2011]22 号)和省、市有关工作部署,切实改进存在的薄弱环节,健全完善各项配套制度,创新机制、方式和手段,加强考核、评议和监督,利用各种载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法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推动行政决策过程和结果公开,努力使政府信息公开成为政府施政的一项基本制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