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江门市2011年度实施
《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
(2008-2020年)》评估考核情况的通报
江府〔2012〕48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市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以下简称《珠三角规划纲要》)领导小组于2012年上半年组织对各市、区和市有关单位2011年度实施《珠三角规划纲要》工作进行了评估考核。结果表明,2011年各市、区和市有关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实施《珠三角规划纲要》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措施有力、工作扎实,取得了显著成绩,为我市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侨乡发挥了重要作用。根据《印发江门市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评估考核办法的通知》(江府办〔2012〕22号)有关规定,经市实施《珠三角规划纲要》领导小组评定,并报市委同意,现将评估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获得优秀等次单位
(一)蓬江区、新会区政府;
(二)市农业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委宣传部(A类有指标单位);
(三)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金融局(B类无指标单位)。
二、获得良好等次单位
(一)江海区、开平市、台山市、鹤山市、恩平市政府;
(二)市环保局、市卫生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园林局、市城管局、市人口计生局、市科技局、市文广新局、市林业局、市外经贸局(A类有指标单位);
(三)市城乡规划局、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监察局、市编办、市水务局、市海洋渔业局、市外侨局、市法制局、市旅游局(B类无指标单位)。
2012年是实施《珠三角规划纲要》实现“四年大发展”的决胜之年。希望各地、各部门围绕“真抓实干,建设幸福侨乡”这一核心,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大胆探索创新,确保完成“四年大发展”各项目标任务。获得优秀等次的单位要再接再厉,继续开拓进取,争取取得更大的成绩。排名靠后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查找差距,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迎头赶上,争取在2012年度实施《珠三角规划纲要》工作中取得好的成绩。
附件: 2011年度各有关单位实施《珠三角规划纲要》评估考核分数
江门市人民政府
2012年9月17日
附件
2011年度各有关单位实施《珠三角规划纲要》
评估考核分数
一、各市、区
蓬江区(94.39分)
新会区(91.92分)
江海区(91.42分)
开平市(91.09分)
台山市(90.62分)
鹤山市(89.43分)
恩平市(86.57分)
二、A类(有指标)单位
市农业局(97.46分)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97.20分)
市发展改革局(97.07分)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96.78分)
市国土资源局(96.72分)
市委宣传部(96.70分)
市环保局(96.46分)
市卫生局(95.69分)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95.67分)
市园林局(95.67分)
市城管局(95.51分)
市人口计生局(94.66分)
市科技局(94.46分)
市文广新局(94.43分)
市林业局(94.38分)
市外经贸局(92.49分)
三、B类(无指标)单位
市交通运输局(96.29分)
市财政局(95.86分)
市民政局(95.39分)
市金融局(94.82分)
市城乡规划局(94.69分)
市公安局(94.33分)
市教育局(93.83分)
市监察局(93.22分)
市编办(91.79分)
市水务局(91.36分)
市海洋渔业局(90.55分)
市外侨局(90.54分)
市法制局(90.20分)
市旅游局(90.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