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2年度江门市政府
质量奖获奖企业的通报
江府〔2013〕10号
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2年度江门市政府质量奖获奖企业的通报 江府〔2013〕10号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2012年,我市深入开展质量强市工作,并取得了显著成绩,涌现出一批质量管理成效显著的先进企业。为引导和激励全市企业加强质量管理,追求卓越绩效,根据《印发江门市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江府办〔2012〕23 号)有关规定,市政府决定授予李锦记(新会)食品有限公司、广东华艺卫浴实业有限公司、新会江裕信息产业有限公司等 3家企业“2012年度江门市政府质量奖”称号,并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获奖企业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质量管理工作中再创佳绩。市政府号召,全市广大企业认真学习受表彰企业追求卓越的质量理念和质量管理先进经验,不断创新质量管理模式,不懈追求卓越绩效,进一步增强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为促进我市产业转型升级、建设质量强市作出新贡献。
江门市人民政府
2013年 2月 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