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 2012年全市防控重大
动物疫病工作量化考评情况的通报
江府〔2013〕11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根据《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工作量化考评办法的通知》(江府〔2012〕49 号)精神和市政府与各市、区政府签订的《江门市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工作责任书》内容,市检查组于 2013 年 1 月对各市、区 2012 年贯彻落实我市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工作情况进行了量化考评。考评结果显示,各市、区政府能够认真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高度重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确保全市无重大动物疫情发生,保障了我市畜牧业的健康发展和人民群众的肉食品安全,维护了社会稳定大局。现将考评情况通报如下:
各市、区考评综合得分:蓬江区 99.3分、江海区 99.4分、新会区 99分、台山市 90.6分、开平市 91.9分、鹤山市 98.6分、恩平市96.1分。各市、区均达到优秀档次(90 分以上),现予以通报表彰。
考评结果也反映出一些存在问题:一是个别市、区防疫经费落实不足,其中台山市和开平市畜禽强制免疫疫苗配套经费缺口仍较大;二是个别市、区禽流感免疫抗体水平未达到国家要求;三是个别市(区)和镇(街)两级动物防疫队伍空编率偏高;四是畜禽养殖档案管理和动物疫病监测工作还有待进一步规范。
希望各市、区政府本着“保安全,保民生,稳社会”的原则,牢固树立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针对本地区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强化人员、经费、责任制与防控措施的落实,确保我市动物防疫与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为建设幸福江门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2012年江门市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工作量化考评各市、区得分情况表
江门市人民政府
2013年 2月 26日
附件
2012年江门市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工作量化考评各市、区得分情况表(总分100分)
一、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 总分 10 分 四、应急机制建立和落实 总分 8 分
二、机构队伍建设 总分 24 分 五、综合防控措施落实 总分 41 分
三、工作经费保障 总分 17 分 六、合格标准:≥60分 优秀标准:≥9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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