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江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无线电管理行政处罚
自由裁量量化标准(2013年修改)》
为加强无线电管理,维护空中电波秩序,有效利用无线电频谱资源,保证各种无线电业务的正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和《广东省无线电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对《江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无线电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量化标准》进行了修改和完善,现已在江门市政府门户网站《中国江门政务之窗》(http://www.jiangmen.gov.cn/)、江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网站(http:// jxj.jiangmen.gov.cn/)和江门市法制局网站(http://fzj.jiangmen.gov.cn/)分别予以公布,供社会公众查询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