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
江门市企业专属网页和市民个人网页
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江府办函〔2014〕123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2014年江门市企业专属网页和市民个人网页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反映。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5月28日
2014年江门市企业专属网页和市民个人网页
建设工作方案
企业专属网页和市民个人网页是网上办事大厅功能的延伸。为贯彻落实省、市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的部署以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广东省企业专属网页和市民个人网页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4〕198号)要求,高效规范推进我市企业专属网页和市民个人网页建设,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
在省、市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的总体组织架构内,按照省的统一逻辑系统、统一网页版面风格、统一数据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江门市市民个人网页,开设江门市企业专属网页。
为节约财政资金,提高系统建设效率,促进信息资源共享,我市企业专属网页和市民个人网页建设采取统一建设、分级管理的模式,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作为我市企业专属网页和市民个人网页建设、管理和运营的责任主体,各市、区网上办事大厅建设牵头(承办)单位作为本辖区企业专属网页和市民个人网页管理和运营的责任主体。
企业专属网页和市民个人网页按企业和个人自愿申请、政府提供的原则开通。企业专属网页和市民个人网页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统一提供,各市、区牵头建设部门按照企业注册登记和市民户籍所在的辖区进行分级管理和运营。
二、工作目标
到2014年底,基本建立全市统一的企业专属网页和市民个人网页逻辑系统,开通企业专属网页和市民个人网页,省、市、县(市、区)三级企业专属网页和市民个人网页实现账户互认、平台互联和数据互通,重点在改善营商环境、提升民生服务方面取得突破,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信息主动推送、办事温馨提醒、申报材料重复使用等本地化和个性化服务。
三、主要任务
(一)市级建设管理部门工作任务。
1.根据粤办函〔2014〕198号文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江门市企业专属网页和市民个人网页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各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职责分工及时限要求,及时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信息中心报备。(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5月底前完成)
2.依托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江门分厅平台建设全市统一的企业专属网页和市民个人网页系统,提供统一的企业专属网页和市民个人网页服务接口,实现办事人档案、办事服务、信息订阅、政民互动等功能,为办事人提供信息主动推送、办事温馨提醒、申报材料重复使用等个性化服务,记录整理企业和个人信用情况。按照省企业专属网页和市民个人网页建设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市民个人网页,开设企业专属网页。(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10月底前完成)
3.完善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江门分厅平台,在江门分厅首页和网上办事栏目中增加“企业专属网页”、“市民个人网页”链接,为企业、市民提供面向办事人的服务收藏、结果查询、业务咨询、星级评价、服务投诉等功能支撑。(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9月底前完成)
加快推进企业专属网页、市民个人网页与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江门分厅对接,实现办事信息数据同步和相关服务无缝衔接,支持通过统一办事人账户登录使用企业专属网页和市民个人网页。(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11月底前完成)
4.加快推进企业专属网页、市民个人网页与全市电子证照系统对接,利用电子证照系统提供的服务接口,以办事人为中心汇集相关电子证照,鼓励市直部门通过企业专属网页和市民个人网页使用电子证照,实现证照材料重复使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族宗教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社保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外经贸局、市文广新局、市卫生计生局、市外侨局、市体育局、市统计局、市林业局、市海洋渔业局、市安全监管局、市法制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城管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人防办、市金融局、市旅游局、市粮食局、市园林局、市档案局、市残联、市公路局、市公安消防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国安局、江门航道局、市烟草专卖局、市气象局、市盐务局、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等配合,12月底前完成)
5.按照建设指南要求推进企业专属网页和市民个人网页省、市两级对接,做到省、市两级互联互通并与网上办事大厅主厅平台账户互认,逐步实现“一个账户、省市通行”。(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11月底前完成)
6.按照企业和市民自愿原则,开通企业专属网页和市民个人网页,推动办事人账户实名认证,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本地化和个性化服务。按照建设指南要求,推进企业专属网页和市民个人网页与市直部门业务系统对接,实现账户互认和数据互通,完成基本服务接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计生局、市工商局、市地税局配合,12月底前完成)
7.利用实名认证特性,鼓励办事过程中使用企业专属网页和市民个人网页提供的办事人基本信息、办事表单、证照材料,主动向办事人提供办事信息推送等服务,不断提高网上深化率、网上办结率、服务满意率,切实减少办事人到现场办理次数。(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族宗教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社保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外经贸局、市文广新局、市卫生计生局、市外侨局、市体育局、市统计局、市林业局、市海洋渔业局、市安全监管局、市法制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城管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人防办、市金融局、市旅游局、市粮食局、市园林局、市档案局、市残联、市公路局、市公安消防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国安局、江门航道局、市烟草专卖局、市气象局、市盐务局、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等配合,12底前完成)
8.推进工商部门企业登记管理系统与企业专属网页系统对接,实现企业信息共享,支撑企业专属网页的实名认证。推进公安部门常住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与市民个人网页系统对接,实现人口信息共享,支撑市民个人网页的实名认证。(市工商局、市公安局负责,12月底前完成)
9.结合营商环境改善、大型骨干企业培育工作和重点企业直通车工程,为相关企业开通专属网页,针对企业所属行业、类型和规模提供个性化投资审批服务,提高投资审批效率。(市发展改革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12月底前完成)
10.结合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为符合条件的商事主体自动开通企业专属网页,提高许可审批、注册资本变更、经营范围变更等工作效率,推动实现商事登记全流程服务。(市工商局负责,12月底前完成)
11.推进市民个人网页在以下民生服务领域的应用。(12月底前完成)
婚姻生育服务领域,重点提供结婚登记预约、计划生育服务证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等服务。(市卫生计生局、市民政局负责)
教育、就业、社保和住房服务领域,重点提供市民个人学历认证、就业和社保政策告知、就业信息查询、保障房申请等服务。(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
户籍、交通服务领域,重点提供积分入户、实时交通路况、交通资讯、车辆年检、驾驶证年检、交通违章罚款交纳等服务。(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局负责)
税务服务领域,重点提供个人所得税查询、申报及纳税证明打印等服务。(市地税局负责)
卫生医疗领域,重点提供预约挂号、健康档案等信息服务。(市卫生计生局负责)
生活账单服务领域,重点提供管道煤气账单查询。(市城管局负责)
(二)各市、区工作任务。
1.完善各市、区网上办事分厅平台,在各市、区网上办事分厅首页和网上办事栏目中增加“企业专属网页”、“市民个人网页”链接,为企业专属网页、市民个人网页提供面向办事人的服务收藏、结果查询、业务咨询、星级评价、服务投诉等功能支撑。(10月底前完成)
加快推进企业专属网页、市民个人网页与各市、区网上办事分厅对接,做到市、区两级互联互通及账户互认,实现办事信息数据同步和相关服务无缝衔接,逐步实现“一个账户、全市通行”。(12月底前完成)
2.加快推进企业专属网页、市民个人网页与全市电子证照系统对接,利用电子证照系统提供的服务接口,以办事人为中心汇集相关电子证照,鼓励各市(区)直部门通过企业专属网页和市民个人网页使用电子证照,实现证照材料重复使用。(12月底前完成)
3.按照建设指南要求,结合本地实际,重点在改善营商环境、提升民生服务方面,推进企业专属网页和市民个人网页与各市、区政府有关部门业务系统对接,实现账户互认和数据互通,完成基本服务接入。(12月底前完成)
4.按照企业和市民自愿原则开通企业专属网页和市民个人网页,推动办事人账户实名认证,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本地化和个性化服务。(12月底前完成)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协调。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企业专属网页和市民个人网页建设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和经费保障,分期稳步推进建设工作。各主要承办部门要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共同推进企业专属网页和市民个人网页建设工作。各级监察部门要加强企业专属网页和市民个人网页建设运行的效能监察。
(二)落实倒逼机制,加强督查督办。
各地、各部门要把企业专属网页和市民个人网页建设纳入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倒逼工作机制,促进企业专属网页和市民个人网页建设工作高效、快速推进。要严格按照明确的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间要求,强化责任落实,加强督查督办,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时按质完成。
(三)多管齐下,加强宣传推广。
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微博、微信、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各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企业专属网页和市民个人网页的社会认知度和认同度,推动企业和市民实名认证。注重加强企业和群众意见建议的收集、整理和研究,不断完善企业专属网页和市民个人网页。
(四)加强风险防范,确保平稳运行。
制定企业专属网页、市民个人网页系统的日常管理和运行维护规则,完善技术防范、应急处理方案和措施,确保企业专属网页和市民个人网页平稳安全运行,保障企业和群众信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