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工业转型升级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2015-2017年)的通知
江府办函〔2015〕108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直、省直驻江门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江门市工业转型升级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2015-2017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反映。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6月19日
江门市工业转型升级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
(2015 — 2017年)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实施工业转型升级三年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推动我市工业创新驱动转型升级,结合我市的发展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目标
——质量效益明显提高。到2017年末,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从2014年的849亿元增长到1162.23亿元,年均增长11%;规模以上工业全员劳动生产率从2014年的19万元提升到20.5万元/人,主要工业产品基本按照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产品质量明显提升。(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统计局,各市、区政府)
——创新能力显著提升。到2017年末,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从2014年的1.12%提升到1.25%;工业企业发明专利授权量从2014年的200件增长到252件,年均增长8%。(市科技局、市统计局,各市、区政府)
——工业结构持续优化。到2017年末,先进制造业增加值从2014年的276.14亿元增长到387.96亿元左右,年均增长12%左右,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从2014年的32.5%提高到33.4%以上;主要传统制造业进一步改造提升,工业骨干企业加快做大做强,中小微工业企业发展活力进一步增强。(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局、市科技局、市统计局,各市、区政府)
二、重点攻坚行动
(一)推进企业自主创新,打造工业转型升级新引擎。
1. 行动目标。
至2017年末,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达 1.25%,比2014年提高0.13个百分点左右;工业企业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工程实验室达124家,比2014年末增加33家,涌现出一批创新能力、规模与品牌位居国内前列的创新型领军企业。(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各市、区政府)
2. 重点任务。
——鼓励和支持大型企业发挥创新骨干作用。实施大型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行动,支持工业骨干企业创建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工程实验室、协同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支持大型骨干企业牵头组建产业共性技术研发基地,实施国家和省级科技重大专项,重点在先进制造业领域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各市、区政府)
——完善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和孵化器。支持孵化器、加速器等创业载体发展。建立健全各种类型的公共服务平台,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创新服务。引导中小微企业向高校、科研院所等机构购买技术服务以及开展产学研合作活动。(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各市、区政府)
——推进科技创新成果产业化应用。组织参与科技成果产业对接活动,支持工业骨干企业牵头推进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应用。完善科技成果评价和激励机制,支持和引导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及科技人员积极参与企业技术研发、推广和产业化工作,加快成果转化服务体系建设。(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局,各市、区政府)
(二)实施新一轮技术改造,重塑工业转型升级新优势。
1. 行动目标。
按市政府推动企业转型“六个优先”(优先推动企业“零增地”增资扩产,优先支持企业创新,优先推介江门品牌产品,优先扶持优质企业上市融资,优先保障上市企业提升产能,优先引导企业设备智能化改造)的部署,至2017年末,全市三年累计引导1000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完成新一轮技术改造(其中年主营业务收入超5000万元的企业560家),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50%以上;三年累计完成工业技术改造投资248亿元,年均增长27.5%左右;累计完成工业投资1945亿元,年均增长15%左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各市、区政府)
2. 重点任务。
——引导企业扩产增效。引导企业对符合产业政策、市场前景好、经济效益优的项目增加投资,鼓励企业按照国内外先进标准改造提升现有产品,加快产品升级换代。重点支持我市200家重点企业(包括上市公司、高新技术企业、年税收超3000万元的企业等)开展增资扩产。(各市、区政府,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推动企业设备更新。在重复劳动特征明显、劳动强度大的优势传统产业大力开展“机器换人”工程,支持企业购置先进适用设备替代老旧落后设备,重点支持企业设备智能化改造,实施设备更新。(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各市、区政府)
——运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现有产业。落实《江门市大力发展智能制造推进“两化”深度融合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4-2015年)》,支持企业信息化、智能化成果应用,运用过程控制、资源计划、生产运行系统等信息技术改造生产工艺和业务流程,推动一批传统工业企业与IT企业开展交流对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各市、区政府)
(三)加快产业平台扩产增效,打造工业转型升级新载体。
1.行动目标。
到2017年末,江门产业园区三年累计完成工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300亿元。其中江门产业转移工业园实现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从2014年的36亿元增长到60亿元,年均增长30%,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占本地工业增加值比重从2014年的15%提高到22%,园区及其带动产业集聚发展项目总体实现的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占本地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40%。(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境保护局,各市、区政府)
2. 重点任务。
——清理闲置土地和空置厂房。加快盘活核心园区四至范围内闲置土地,加快处置核心园区建成但尚未投入使用的空置厂房,2017年末,闲置土地及空置厂房处置率达80%以上。(各市、区政府,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优化提升低效企业。摸清核心园区低效企业底数,以产业置换(结合“三旧”改造)和技改提升相结合的方式,逐一分析,分类处理,加快优化提升核心园区的低效企业。2017年末,优化提升企业80家以上。(各市、区政府,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境保护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配建一套标准设施。根据园区功能和产业定位,加快园区道路交通工程、生产配套设施、生活配套设施、环保设施等基础配套设施标准化建设,促进产业与城市功能融合、空间整合,形成“以产促城、以城兴产、产城融合”的发展局面,快速改善园区的投资环境。(各市、区政府,市发展改革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环境保护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公路局、江门供电局)
——建设一批重点项目。围绕重点产业,加快建成一批、引入一批、搬迁一批工业项目,快速做大园区产业规模,促进产业集聚发展。加快园区现有亿元以上重点项目落地建设,围绕主导产业加快招商引资步伐,东部三区一市各核心园区重点引进投资额超10亿元的大项目,西部台开恩各核心园区重点引进投资额超5亿元的大项目。(各市、区政府,市商务局、市安全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国资委)
(四)促进先进装备制造业重大项目突破,拓展工业转型升级新路径。
1.行动目标。
至2017年末,装备制造业实现投资 250 亿元,年均增长 10 %,实现增加值289 亿元左右,年均增长 8%。(各市、区政府,市发展改革局、市商务局、市统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重点任务。
——专业招商提升行动。加强产业研究,制定产业招商路线图;立足重大项目突破,组织力量开展行业情报收集分析工作,确定重点招商对象,开展点对点招商;强化招商项目的策划、包装及推广,全面使用投资促进管理系统,实现信息共享,建立招商顾问库和智库,提高招商效率和效果。(各市、区政府,市商务局)
——产业招商突破行动。瞄准世界500强、跨国公司、行业龙头及领先型企业,围绕广东南车、富华重工、大长江、中集、海信等本地龙头企业,积极引进上下游配套企业,延伸产业链;做好企业服务,积极开展以商引商。(各市、区政府,市商务局)
——引入工业地产商,抓专业园区招商突破。重点推进与各类有实力、有影响力的工业园区规划、发展和管理商合作,牵线其参与我市主要产业园区的开发建设、招商、管理和营运,策划专业园区建设。(各市、区政府,市商务局)
——建立招商协调机制。建立高效的市和各市、区招商联动工作机制,强化重大项目招商协调,并实行简政放权,提升招商效率。根据项目洽谈需要,设立跨职能部门,市和各市、区两级联动的招商专责小组,力促项目早日签约,早日开工建设。(各市、区政府,市商务局)
(五)加快工业绿色发展,打造转型升级新模式。
1. 行动目标。
至2017年末,全市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比2014年下降 9%,2015年实现电机能效提升37万千瓦。完成省下达的节能降耗、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任务。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氮氧化物、氨氮排放量控制在省下达的目标范围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环境保护局,各市、区政府)
2. 重点任务。
——扎实推进工业节能减排。按期完成电机能效提升和注塑机节能改造任务。加快推进省市企业三级能源管理中心平台建设。推进企业建立能源管理体系,开展重点行业企业能效对标。全面推动工业锅炉污染整治,强化电厂、水泥等重点行业的脱硫脱硝运行管理和化工等重点行业有机废气排放的综合治理,完成规定的治理任务。(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环境保护局,各市、区政府)
——进园区循环化改造和清洁生产。推动江门产业转移工业园等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开展循环化改造。推动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重点推进建材、化工等行业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环境保护局,各市、区政府)
——加快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强化能耗、环保、质量、安全等约束机制,综合运用差别电价、补助资金、准入条件、行业标准等政策措施,促进落后和过剩产能加快退出。(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环境保护局、市质监局、市安全监管局,各市、区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全面深化工业领域改革。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取消行政审批事项、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深化企业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制定实施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审批清单和监管清单,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促进民间资本投入工业领域。(市编办、市发展改革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工商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各市、区政府)
(二)营造工业创新发展环境。完善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和工业领域科技创新投入机制,支持工业企业开展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提升创新能力。进一步加大政府对自主创新产品采购力度,优化科技创新投融资环境,加强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各市、区政府)
(三)加快重大工业项目建设。减少审批环节,开辟绿色通道,在工业企业投资建设重大项目审批立项、环境评估、资金筹措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和优先安排。将符合条件的工业重大项目优先纳入市重点项目。各地在市下达的用地计划指标中优先支持优质工业技术改造项目和先进装备制造业重大工业项目建设用地。(市发展改革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各市、区政府)
(四)发挥财政资金导向作用。2015-2017年,市财政统筹安排专项资金,优先支持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工业企业实施新一轮技术改造。各市、区要统筹安排财政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工业转型升级。(市财政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各市、区政府)
(五)加强金融信贷支持。鼓励市内银行业及金融机构调整信贷结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提高审批效率,以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为前提,对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先进装备制造业和智能制造等领域重大项目优先给予信贷支持,并在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及贷款利率等方面予以倾斜。鼓励金融资本、风投资金及民间资本集中投向工业转型升级的重点领域。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贷款支持。(市金融局、人行江门市中心支行、江门银监分局,各市、区政府)
(六)强化工业人才支撑。优化人才发展环境,重点支持工业领域高层次人才、紧缺型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和实用型人才的引进和培养。搭建协同育人平台,开展招生即招工、入校即入厂、校企联合培养的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发挥工业企业办学主体作用,健全工业企业参与制度,联合培养面向生产一线的技术技能人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各市、区政府)
附件:江门市工业转型升级攻坚战三年行动2015年度目标分解表
附件
江门市工业转型升级攻坚战三年行动2015年度目标分解表
重点 攻坚 行动 |
一、强化企业自主创新主体地位 |
二、实施新一轮技术改造 |
三、加快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建设,提升产业园区发展质量 |
四、推动制造业 智能化 |
五、推进工业 绿色发展 |
||||||
指标
地区 |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设立研发机构比例(%) |
工业投资(亿元) |
工业技改投资(亿元) |
开展技改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其中年主营业务收入超5000万元企业)(家) |
珠江西岸装备制造业工业增加值(亿元) |
珠江西岸装备制造业投资(亿元) |
产业园区完成工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亿元) |
年产值超亿元智能制造骨干企业(家) |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开展“机器换人”(家) |
实现电机能效提升(万千瓦) |
推动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开展循环化改造(个) |
合计 |
10 |
568.16 |
70 |
240(140) |
248 |
207 |
123 |
2 |
50 |
37 |
1 |
蓬江 |
10 |
59.03 |
10.77 |
46(26) |
41.87 |
17.82 |
20 |
1 |
10 |
6.54 |
0 |
江海 |
10 |
34.56 |
8.62 |
24(17) |
28.2 |
22.38 |
20 |
1 |
5 |
3.92 |
0 |
新会 |
10 |
102.83 |
12.92 |
58(30) |
58.95 |
38.96 |
20 |
0 |
12 |
9.48 |
0 |
鹤山 |
10 |
56.61 |
10.77 |
38(22) |
32.13 |
24.21 |
18 |
0 |
8 |
6.66 |
0 |
台山 |
10 |
150.46 |
10.77 |
26(17) |
48.19 |
20.73 |
15 |
0 |
5 |
4.42 |
1 |
开平 |
10 |
91.75 |
10.77 |
32(22) |
35.5 |
56.73 |
15 |
0 |
7 |
4.54 |
1 |
恩平 |
10 |
57.68 |
5.38 |
16(6) |
3.16 |
26.17 |
15 |
0 |
3 |
1.44 |
1 |
注:2015年全市工业投资目标与各市(区)合计数相差的15.24亿元为不分市(区)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