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生态环保
“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江府办〔2016〕41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直、省直驻江门有关单位:
《江门市生态环保“十三五”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环境保护局反映。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20日
2017年01月20日出版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生态环保
“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江府办〔2016〕41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直、省直驻江门有关单位:
《江门市生态环保“十三五”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环境保护局反映。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