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江门市
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专家组工作计划的通知
江府办函〔2016〕81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6年江门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专家组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搭建应急管理专家服务全市应急管理工作平台,充分发挥应急管理专家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进一步健全完善行政决策和专家决策相结合的应急管理科学决策机制,共同推动全市应急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28日
2016年江门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专家组工作计划
根据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专家组工作规则的通知》(粤府函〔2013〕92号)、省府办公厅《印发2016年全省应急管理工作计划的通知》(粤办函〔2016〕93号)精神和市人民政府《印发2016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计划的通知》(江府办函〔2016〕52号)要求,2016年,市应急管理专家组要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省、市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健全公共安全体系”目标,积极履职,主动作为,全面发挥专家在科学预防和有效应对突发事件中的应有作用。
一、理论研究
(一)积极参与编制《江门市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助推重点任务、重大项目顺利实施。
(二)继续指导开展基于情景构建的全市各类应急预案特别是专项应急预案的修编修订,助推应急预案动态管理水平提升。
(三)积极参与开展提升全市突发事件预防预测预报预警能力研究,推动提升突发事件精确预警能力。
二、决策咨询
(一)积极参与全市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突发事件风险隐患评估会商、排查整改及督查督办,推动建立第三方应急管理评估机制。
(二)积极参与应急管理标准化建设,共同打造一批实用性、指导性强的应急管理地方标准。
三、宣教培训
(一)贯彻落实省政府的工作要求,积极参与“双百工程”(“百人百场”应急知识宣讲活动、“百名应急管理专家”进基层活动)活动。
(二)积极参与市政府应急办在全市举办的“应急知识宣讲地面推广活动”,主动向社会公众教授各项应急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
(三)积极参与学校、托幼机构应急知识读本、应急管理干部培训大纲、教材编写,主动为市政府应急办网站供稿。
四、科技支撑
(一)积极协助我市“应急一张图”建设,大力推动“互联网+应急管理”。
(二)积极参与推动全市统一的应急平台建设,为加快完善全市应急平台系统一期工程的建设实施方案出谋献策。
(三)积极参与市综合应急指挥中心建设,主动参与拟制建设方案及前期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