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三角(江门)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
江府〔2016〕15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中直、省直驻江门有关单位:
《珠三角(江门)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科技局反映。
江门市人民政府
2016年6月3日
2016年07月18日出版
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三角(江门)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
江府〔2016〕15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中直、省直驻江门有关单位:
《珠三角(江门)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科技局反映。
江门市人民政府
201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