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构建医疗卫生高地
行动方案(2016—2018年)的通知
江府函〔2016〕169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直、省直驻江门有关单位:
现将《江门市构建医疗卫生高地行动方案(2016—2018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卫生计生局反映。
江门市人民政府
2016年9月14日
江门市构建医疗卫生高地行动方案
(2016—2018年)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卫生强省的决定》(粤发〔2015〕15号)精神,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构建医疗卫生高地行动计划(2016-2018年)的通知》(粤府函〔2015〕363号)和《中共江门市委 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卫生强市的实施意见》(江发〔2016〕8号)要求,抓住机遇,准确定位,明确目标,加快建设医疗卫生高地,着力打造健康江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打造“三门”、建设“三心”目标要求,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驱动相结合,坚持预防为主和中西医并重,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前沿技术、高级人才、高端服务、健康产业为重点,改革完善体制机制,整合发展优势资源,推动医教研产联动,建成一批高水平医院和重点专科,打造一批重大医学科技创新平台,培育一批医学领军人才和杰出青年医学人才,发展一批健康产业集群,抢占医疗和健康产业制高点,提升江门医疗卫生核心竞争力和影响力。
二、主要任务
(一)建设高水平医院。到2018年争取把江门市中心医院建设为全省30所高水平医院之一,成为珠江西岸区域医疗中心;争取江门市五邑中医院跻身全省中医院行列前10名;江门市人民医院、开平市中心医院整体实力明显提升;推进江门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江门市第三人民医院、新会区人民医院、台山市人民医院创建三甲医院,全面提升妇幼、精神专科医院、县(市、区)级医院服务能力。
加强与中山大学、美国加州河滨市医学协会、美国罗马琳达医学中心等国内外高等医学院校、医疗机构、科研团队和社会力量合作,打造高水平医院,使其成为医教研基地、医学创新基地、医疗技术研发基地、健康产业孵化基地,并主要承担区域内疑难复杂危重疾病诊疗、医学人才培养及临床医学研究等任务。以高水平医院为龙头,加快转变发展模式,进一步整合医疗资源,构建高水平医院、延续性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相互衔接的分级诊疗体系,带动区域医疗卫生全面协调发展。(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社保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外侨局、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各市、区政府)
(二)建设高水平临床重点专科。到2018年,江门市中心医院争取建设1个以上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瞄准医学学科和临床专科国际发展前沿,制定重点扶持学科竞争选拔和建设方案,通过技术准入、科研立项、设备购置等“绿色通道”,由各级财政专项落实补助经费,打造我市医学重点学科差异化优势。打破行政壁垒和区域限制,聚集医学重点学科和临床重点专科优势,发挥中、西医特色优势,打造高水平学科群。发挥重点专科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全市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全面提升。(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各市、区政府)
(三)积极打造六大医学科技创新平台。围绕重大疾病防治需求,与医学院校、科研院所、重点实验室等科研机构加强交流合作,建立医学科学研究协同创新体系。积极争取省支持我市打造六大医学科技创新平台建设。
1.打造精准医疗创新平台。基于基因测序技术,应用现代遗传技术、分子影像技术、生物信息技术和大数据分析,实现精准的疾病分类及诊断,参与制定具有个性化的疾病预防和治疗方案。积极推动江门市中心医院与中山大学生命科学院基因研究项目的合作,实现恶性肿瘤、重大慢性疾病、出生缺陷型疾病以及罕见病的精准防治,强化医疗风险控制,提升资源利用效益。(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2.打造转化医学创新平台。健全医学科技创新体系,打破基础医学、药物研发、临床研究和公共卫生领域的屏障,重点围绕心脑血管疾病、恶性肿瘤、免疫性疾病、代谢性疾病、感染性疾病、神经和精神疾病等重大疾病防治需求,鼓励支持基础医学和临床研究成果项目与医疗机构合作。根据市政府与暨南大学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积极推动建立暨南大学生物医学研究学院、生命科学技术学院与江门市相关医院合作关系,推动医教研产一体化。(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各市、区政府)
3.打造生物医学创新平台。推进生命科学技术与数字化、新材料技术交叉融合,推动高性能医学装备、高质量组织工程植介入产品、康复产品和先进体外诊断产品的研发和临床运用,促进生物医学工程规模化发展。推进三维可视化、3D打印等技术在临床中的应用,鼓励和支持发展数字骨科学。(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各市、区政府)
4.打造中医药创新平台。鼓励和支持江门市五邑中医院充分发挥中医药“治未病”和养生保健优势,创新中医药健康服务技术手段,加强重大疑难疾病的中医、中西医结合防治研究,参与开展中医临床诊疗技术以及方法的筛选、评价和规范、标准的研究推广,加大中药新药临床研究与开发力度,推进中医药养生保健和现代中医药产业技术创新,打造五邑中医药特色品牌。(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财政局,各市、区政府)
5.打造互联网+医疗创新平台。适应精准医学发展方向,积极参与由省统筹建立的生物医学大数据库,充分运用“云计算”技术,推动医学科研创新。加快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推广普及,促进医疗、医保、医药信息互通共享。以江门市人民医院为试点,推动开展市级医院、县(市、区)级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站(社区卫生服务站)四级远程医疗服务。探索互联网+分级诊疗模式,支持网络医院发展。推动基于互联网的移动医疗、移动护理、在线预约、电子结算、远程慢病管理等智慧医疗服务。探索智能化护理平台建设。(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局、市网信统筹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社保局,各市、区政府)
6.打造公共卫生创新平台。加强与省内、国内甚至国外公共卫生机构的合作,提高公共卫生技术水平和建立创新协作机制;整合部分市直公共卫生资源,建立创新协作机制,积极应对公共卫生挑战。统筹实验室优势资源、提高实验室综合检测能力。建立专业化应急处置队伍。(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各市、区政府)
(四)引进、培育医学领军人才和杰出青年医学人才。到2018年争取引进、培育2名以上医学领军人才和20名以上杰出青年医学人才,继续开展江门名医、名中医、名护评选工作。健全培养体系,完善成长机制,优化卫生人才结构。落实医学领军人才引进、培育计划,引进和培育高层次医学领军人才,带动侨乡医学发展。改革人事薪酬制度,营造宽松政策环境。
根据《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体制机制加快建设人才强市的若干意见》(江府〔2016〕6号)精神,加大人、财、物投入,支持建设医学领军人才科技创新团队,引进、培养一批引领学科发展的青年学科带头人和临床专家。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按照绩效工资总量的5%计提统筹安排高层次卫生人才培养经费并逐年增加,逐步达到绩效工资总量的10%左右,用于高层次卫生人才的培养、奖励和引进。(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各市、区政府)
(五)大力发展一批高水平健康服务产业。鼓励发展民营高端医疗服务。支持举办国际合作医院,探索引进国际评价和认证。积极完善相关扶持政策,加快协调推进银葵医院建设,争取2018年首期投入使用,建成集医疗、教学、科研、急救、老年康复、月子护理、预防及综合配套功能于一体的花园式三甲综合医院,打造高端医养结合服务品牌。加快创建广东江门中医药职业学院,并推进与印尼力宝集团、广东南粤集团合作,建立粤港澳健康养老产业基地项目。加大对社会办医扶持力度,按照《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江府〔2016〕7号)精神,对社会办医疗机构投资额在10亿元(含10亿元)-20亿元的,由政府补助1500万元;投资额在20亿元(含20亿元)-30亿元的,由政府补助2500万元;投资额在30亿元(含30亿元)以上的,由政府补助3500万元,引入高档、优质的医疗资源,积极打造侨乡医疗高地。
加快中医多样化健康服务发展,鼓励支持江门市五邑中医院陈皮研究所建设,推动新会陈皮产业发展,支持新会古兜温泉打造广东省中医药文化养生旅游示范基地。发展多样化健康保险服务,推动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健康保险机构、医疗卫生机构联动和整合发展。大力发展第三方医疗卫生相关服务。支持发展健康产业集群。(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社保局、市外侨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各市、区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区要将推进医疗卫生高地建设纳入政府重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职责,确保高地建设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市卫生计生局负责统筹协调医疗卫生高地建设,各相关部门协同推进。
(二)强化政策扶持。对纳入构建医疗卫生高地的所有项目,建立医疗技术准入、社会办医准入、设备配置、医学科研立项等“绿色通道”,落实人才引进、培养的优惠措施和政策,落实国家和省有关财税支持、土地使用、投资融资、社会办医等优惠政策,促进医教研产高度融合,鼓励医学科技创新。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医疗卫生高地项目建设,积极开展PPP项目建设。鼓励医学院校、公立医院以品牌、技术、人才和管理等与社会力量合作,探索举办民营医疗机构,开展医学科研合作。
(三)落实财政投入。建立科学合理的政府投入保障机制,各级财政在现有基础上逐年增加对卫生事业投入,确保纳入构建医疗卫生高地的所有项目顺利实施。各市、区政府承担本区域内主要的医疗卫生投入责任。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投入绩效考评体系,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量化考评,并将考核结果与财政投入相结合,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四)注重示范引领。全市纳入构建医疗卫生高地行动计划的医院要结合实际探索创新,充分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集中力量在重点领域、重点项目取得突破,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总结、推广、报道医疗卫生高地建设的典型经验和进展成效,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