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主城区排水(雨
水)防涝综合规划》的通知
江府办〔2017〕4号
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政府,市有关单位:
《江门市主城区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有关问题,请径向市水务局反映。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23日
2017年02月20日出版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主城区排水(雨
水)防涝综合规划》的通知
江府办〔2017〕4号
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政府,市有关单位:
《江门市主城区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有关问题,请径向市水务局反映。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