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推进线上线下互动加快商贸流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
江府办函〔2017〕12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直、省直驻江门有关单位:
《江门市推进线上线下互动加快商贸流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商务局反映。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9日
江门市推进线上线下互动加快商贸流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线上线下互动加快商贸流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6〕42号)精神,推动我市商贸流通领域借助“互联网+”实现线上线下互动融合,加快创新发展和转型升级,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根据江门商贸流通领域实际,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现代信息技术在商贸流通领域的应用推广,促进线上线下互动与深度融合,推动商贸流通体系与重点优势产业联动,加快商贸流通业转型发展,为全市经济发展增添新动力。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现代信息技术在全市商贸流通领域的主要环节得到充分应用,商贸流通业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商贸服务企业商业模式不断创新,行业整体水平明显提升,形成差异化定位、特色化经营、线上线下互动发展的现代商贸流通体系。
三、重点推进
(一)加快推进商业模式创新。
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发展对商贸流通领域的创新推动作用,大力支持传统商贸服务企业应用电子商务创新商业模式。利用各类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线上市场与线下市场良性互动的网络零售业务。支持大型百货商场、购物中心完善业态布局,营造线上线下共同发展的创新模式,丰富消费体验。(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列在首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强化商品质量管理机制。
建立健全商品质量追溯体系,以物联网等技术应用为重点,探索在食品领域试点建设检验检测系统。建立和逐步完善商业网络信息质量安全事故或投诉管理机制。(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三)推动产品和服务创新。
鼓励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与制造业企业合作,利用电子商务优化供应链和服务链体系。推动大中型企业探索电子商务全网销售新模式,扩展电子商务销售规模。推动专业服务机构向企业提供电商培训、管理咨询、研发设计等专业化服务。(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四)推进批发业转型升级。
鼓励大型批发市场应用信息化技术转型升级,提升管理水平和供应链服务水平,支持借助大型实体批发市场建设在业内有较大影响力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电子商务应用。(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五)推动智慧物流体系建设。
鼓励物流企业建立健全物流设备、信息平台和服务规范标准化体系,支持有条件的生产企业、流通企业建设自动化和智能化的物流仓储中心。加快完善物流公共信息平台,推动货运车辆、物流园区快递园区、仓储设施的网络系统无缝对接,逐步实现车辆、货物的智能匹配和调度,建立双向追溯系统。(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质监局、市邮政管理局)
(六)推动生活服务业便利化。
以大型城市综合体、商业聚集区、邑家园等为载体,打造线上线下互动街区,构建一站式、智能化便民综合服务商圈。支持城市共同配送、O2O服务平台建设,扩大服务范围、提升配送效率。(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七)推进城市商业智能化。
深入推进智慧城市云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推广“邑网通”的普及应用,在交通运输、医疗、卫生、养老、教育、文化等公共服务领域加快提升智慧应用水平,构筑线上线下智慧城市商圈综合体。支持智能社区项目建设,积极扩大社区用户数量,推进社区商业服务线上线下一体化建设,开展网上订送餐、生鲜配送、社区维修等生活配套服务。(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广新局、市卫生计生局、市网信统筹局)
(八)加快农村电子商务发展。
大力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支持江门各区域、各行业线上特色馆建设。进一步完善恩平市农村淘宝、新会区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工程等项目建设,扩展村镇服务网点,优化服务水平,总结经验,稳步推广。(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局、市农业局、市供销社)
(九)加快跨境电子商务发展。
鼓励以跨境电子商务为代表的外贸新业态发展,扶持重点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做大做强。加快推进江门电子口岸公共服务平台及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继续完善和推广跨境电商清关分拣中心监管模式,探索建立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集中监管区”监管新模式,实行“事前备案准入、事中监测、事后追溯、高效便捷通关”检验检疫监管措施。(责任单位:市商务局、江门海关、市国税局、江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开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江门外汇管理局)
四、优化服务
(一)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规范线上线下互动企业的准入和生产经营许可事项,研究取消阻碍商贸流通业创新发展的市场准入资质条件。落实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先照后证”等改革措施,推进一照多址、一址多照、集群注册等住所登记改革,为连锁企业、网络零售企业和快递企业提供便利的登记注册服务。(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编办)
(二)创新管理服务。
提高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加强对市场主体的事中事后监管。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推动政府信息公开、社会信息资源开放共享,提高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的透明度。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监督市场主体的积极性,逐步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市场监管格局。在不改变用地主体、规划条件的前提下,各类市场主体利用存量房产、土地资源发展线上线下互动业务的,可在5年内保持土地原用途、权利类型不变,5年期满后确需办理变更手续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网信统筹局)
(三)规范市场秩序。
积极配合推进广东商务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建立行政管理信息共享、市场化综合信用评价、第三方信用评价等机制。强化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和事中事后监管,健全部门联动防范机制,严厉打击网络领域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价格欺诈、哄抬价格、传销、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信用管理,加快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信用约束机制,推动部门间建立信用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形成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四)加大财税支持力度。
严格落实国家降税减负相关规定,线上线下企业符合小微企业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营造线上线下企业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突出社会资本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主体地位。发挥各级支持引导电子商务和商贸流通领域发展财政资金在推进线上线下互动、加快流通业转型、培育新型业态、促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积极推广应用电子办税服务厅、网上办税服务和电子发票。(责任单位: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发展改革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
(五)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鼓励金融资本、民间投资等支持线上线下互动创新成果产业化。支持开展融资对接活动,加强对上线下互动创业和初创企业的引导鼓励。支持金融机构和互联网企业依法合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规范发展互联网支付、移动支付、跨境支付、股权众筹融资、供应链金融等互联网金融业务。(责任单位:市金融局、市发展改革局、人行江门市中心支行)
(六)加强人才培养。
鼓励各类企业、培训机构、大专院校、行业协会就人才培养模式、实践教学体系、校企合作开展广泛合作,构建线上线下互动的商贸流通领域产学研联盟平台,培养综合掌握商业经营管理和信息化应用知识的高端紧缺人才。加快引进国内外高端复合型师资与人才队伍,为线上线下互动企业创新发展提供人才支撑。(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七)培育行业组织。
支持商贸流通业与互联网业有关协会组织开展互动跨界服务,并根据业态特点和发展需求制订服务标准和规范,倡导建立良性商业规则,促进行业自律发展。发挥第三方检验检测认证机构作用,保障商品和服务质量,建立健全社会组织信用信息数据库,监督企业遵守服务承诺,维护消费者、企业及个体创业者的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