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
依法行政考评办法》的意见
江府办〔2017〕10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依法行政考评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30号)(以下简称《考评办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要高度重视贯彻实施《考评办法》,切实做好依法行政工作总体部署和具体谋划,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各市(区)政府要充分发挥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协调作用,精心组织,全面部署今年的依法行政考评工作;各部门要将贯彻落实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对照《考评办法》的考评内容与基本要求,明确责任分工、工作时限,收集整理与考评相关的佐证材料,并加强考评人员学习和培训,切实保障考评的各项需要,提高考评质量。
二、认真学习,全面领会新内容,准确把握新要求。《考评办法》比2013年3月27日发布的原《广东省依法行政考评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85号)项目内容更具体、全面,要求更高,并突出了考评结果应用与法律责任。考评内容从原来的八大项内容增加到十大项,同时明确:依法行政考评应当纳入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政绩考核指标体系。考评结果被评定为一般等次并且考评综合得分未达60分的,取消考评对象当年度各项评选优秀、先进、模范单位等资格。
三、查找本地区、本单位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当前,重点抓好如下工作:一是大力推行权责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度得到有效落实;二是市、县两级政府及部门制定并公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听证目录;三是完善、细化行政执法裁量标准并向社会公开;四是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维护工作;五是每年举办两期以上领导干部法治专题讲座,定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专业法律知识培训,不断提升法治素质;六是加强政府及部门法制力量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指导、立法立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能力。
四、加强督促检查。各市(区)政府、各部门要加强《考评办法》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和考核奖惩,定期、不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对落实工作不到位的地区或单位,要有针对性地进行督导,提出整改措施,推动依法行政考评落到实处。
依法行政考评是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抓手,更是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举措,也是助推江门加快发展的动力。我们要充分认识依法行政考评的重要意义,为“兴业惠民,治吏简政”提供优质政务营商环境。各市(区)、部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及时向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法制局)反馈。
附:广东省依法行政考评办法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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